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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创业教育,从广义上来说是指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它对于拿薪水的人同样重要,因为用人机构或个人除了要求受雇者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外,正在越来越重视受雇者的首创、冒险精神,创业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管理技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在“学位=工作”这个公式不再成立的时代,人们希望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是岗位胜任者,而且也是岗位的创造者。创业教育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求职”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狭义创业教育,则指进行创办企业所需要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其相应实践活动的教育。
社会常常将创业与创业教育狭隘化。将创业狭隘化为创建新企业,将创业教育狭隘化为创办企业的教育。这既不符合国内外关于创业与创业教育的全面理解,在实践中又片面偏颇。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数据,2004-2010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比例分别为0.3%、0.4%、0.5%、0.3%、0.2%、0.2%和0.2%(《大学生创业难不难?创业教育还要跨过哪些门槛?》,《光明日报》,2015年02月13日)。而大学生创办企业成功率不超过足10%(《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足10%》,《新民晚报》,2014年12月20日)。
将创业与创业教育狭隘化,简单地数学计算,可知其缺陷。大学生在校创办企业并且成功的概率一般不超过千分之一。以学生人数上万而且教职工数千人大学规模为例,真正创办企业并且成功的大学生仅仅为十几个,如果数千人教职工以及大量的软硬件设施放弃服务上万名学生而仅仅为这十几个学生服务。这无论在教育目标追求、逻辑以及经济上都说不通的。
创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追求在国内外的实践中从来不是仅仅狭隘化与功利化为仅仅是创办企业。
2010年5月4日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中国创业教育学者KAB中国创业研究所所长李家华教授认为,要厘清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即,创业教育的本质回归,创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