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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

 记录过程 2016-09-14

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

 

为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以下简称“公告”)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鉴于许多纳税人对电子发票的效力还不甚了解,我们对此相关政策阐介如下。

一、公告主要内容

1、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如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二、相关问题的处理

1、电子发票领用。

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发票领购簿》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申领电子发票号段。

2、电子发票开具。

纳税人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单机版或服务器版开具电子发票。电商等用票量大的企业可选用服务器版税控开票系统;票量小的企业可使用单机版税控开票系统。

3、电子发票流转。

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在每个月征期结束前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抄报税,按规定办理相关纳税申报。开票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发送给受票方,受票方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4、电子发票报销风险控制。

电子发票优点是随用随打印,对打印次数没有限制,但带来受票企业管理的问题,即,受票企业如何控制发票不重复打印报销?

(1)业务流程管理。费用报销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的,也就是说,最终费用报销要根据预算、合同、付款进度等进行的,由流程进行发票报销风险控制。

(2)财务系统控制。如果企业对财务信息系统有较强开发能力,可以将电子发票系统与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以发票号码为识别标识,对于重复报销等进行自动识别。

(3)手工控制。对于企业规模不大的企业,可以通过设置电子表格的方式对受票进行登记控制。

(4)纳税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采用纳税人自建方式或委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搭建等方式,因此,在开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时,应考虑方便受票方查询发票打印次数等记录。

5、电子发票保管。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2016年初公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身份和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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