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救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在临沂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6年9月18日10点至10点20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