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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 以前年度未享受的减免税可否追溯享受?

 刘刘4615 2016-09-18


某企业负责人:按照税法规定,我公司可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由于财务人员不熟悉业务,去年公司没有进行减免税备案,也未在季报和年报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请问我公司去年未享受的减免税可否在今年追溯享受?

 钟税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43 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因此,你公司去年未享受的减免税优惠,可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减免税,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 

来源:《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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