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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为星火,也可燎原

 水木年华138 2016-09-18

丁为星火,也可燎原

丁为星火,也可燎原五行之中,水、火都是没有实质存在的五行。丁火尤其如此,属于人造之火,必须依赖木生,或者同类丙火相助,否则火就会熄灭,难以存活;离开木则无法独活。不像丙火,为太阳之光芒,猛烈与刚强,不会依附着谁。丁火逢甲是正配,最好有庚金搭配,因为甲木需要是死木,这样才能助燃丁火,活木则不会助旺丁火。有了甲木生,或得到丙火扶助,也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有所作为,为社会创造财富…下面我们来分析这个男命:

1972年3月13日 午时乾:

壬甲丁丙

子辰亥午

3 岁运:乙丙丁戊己 巳午未申酉

此乾命,丁火日元八字虽有亥子辰,但壬水生甲木,甲木盘根辰中,生助丁火,丁火有源,再看时柱坐“丙午”,命书诀言:“同是丁亥字有差, 年时干支来定它”。甲木生之,丙午两字又助战丁火,使丁火足以具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初运乙巳,助火燃焰, 巳亥虽冲无妨,年月壬子辰连,家运一般,甲、乙并透命主从小聪慧伶俐。大运丙午与年柱 壬子天克地冲,祖上孝服难免。八字丙丁透甲见午,有学历之人,命主本科毕业。大运丁未, 丁壬合,甲木盘根,吃黄粮之人,工作及单位均佳,自坐正官,有职务在身。事实正是这样。 后运土金,财星得所,收人彼丰,业途、仕途均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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