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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53/T

 老爷sh5tiey3ca 2016-09-19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53/T-44-2011)培训

    时间: 2015-07-15 11:55:47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53/T-44-2011)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过程

            本《规程》于2011年3月向云南省住建厅申请,经厅定额处组织专家论论证,同意由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编制。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云建标<2011>458号)的
        通知,我站组织了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云南省住建厅城镇档案工作办公室、昆明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及我省大、中型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编制。于2011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编制工作会,会议对编制本《规程》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讨论,分配了各单位的编制任务,确定了各单位完成编制工作的时间。2011年6月,各单位陆续完成编制任务并上报至我站,由我站汇总形成讨论稿。

            2011年7月至10月,共组织编制组成员对讨论稿进行了六次讨论,于2011年10月形成报审稿上报厅定额处。2011年12月22日,厅定额处组织了七名专家对《规程》讨论稿进行了评审。评审会上,专家对《规程》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经对评审会专家所提意见进行修改,于2011年12月25日形成报批稿报省住建厅通过审批。于2011 12月26日 年发布,2012年9月1日实施。由于报审过程时间仓促,2012年1月至6月又进行了多次修改,于2012年7月由云南省科技出版社组织出版,2012年8月印刷出版。《规程》编制过程共进行了20余次修改,形成27稿修改稿。

    三、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分九个部分六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本建设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工程资料的编制与组卷。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工程资料的分类与保存、工程的划分与代码、常用建筑材料进场见证检测项目、施工过程见证试验项目、工程实体检验项目等。
    四、总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目的。
    1.0.2 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管理的适用范围。
    1.0.3 本条阐述了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与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资料管理规程不能替代国家现行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国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本规程有明确规定时可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五、术语

    本章给出的九个术语是本规程有关章节所引用的。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本规程的术语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性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六、基本规定

    本章对建筑工程资料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了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与工程建设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二是明确了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明确了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及原件存放地点,并由经手人签字。四是明确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3.0.1 工程资料形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跨越时间长,事后形成的资料有可能记录不全面,有的甚至故意不把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反映在工程资料上,因此本条强调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 3.0.2 本条是对工程资料卷面质量的要求,没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或字迹不清的工程资料没有任何留存的价值和意义。工程资料应有签字盖章,不是要求所有的资料既有签字又有盖章,而是应根据表格的要求资料的特性,需要签字时签字,需要盖章时盖章。

    3.0.3 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很多,有预拌混凝土、钢筋加工、预制构件等半成品加工企业,有预应力、钢结构、幕墙等专业施工单位,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测机构等等。每个单位都有各自的工程资料,应各负其责,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伪造或故意抽撤替换工程资料。 3.0.4 工程资料使用原件是本规程的基本要求,应优先选择。考虑到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多,资料来源的途径不同,本规程也允许使用复印件的工程资料,并对复印件的工程资料提出了要求,加盖资料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有经手人签字等。

    3.0.5 竣工图是最重要的工程档案,是工程维修、加固、改造及灾后鉴定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是竣工图的管理和使用者,因此组织编制竣工图也是建设单位的责任,长其以来许多建设单位误认为施工单位是编制工程竣工图的责任主体,这是不正确的,本规程将此事单列一条是为了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

    3.0.7 本条是为适应工程资料计算机管理的发展而提出的。工程资料应采用计算机管理有两层含义,一是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要采用计算机管理,比如建立工程资料管理目录,对收集的外来资料进行登记管理,二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要通过计算机形成文字记录。 
    七、分类与编号

    (一)分类
                 本《规程》主要是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对资料的分类方法进行结合而成。

     (二)编号
     1 工程资料代码:
           基本建设文件─ A
           监理资料─ B
           施工资料─ C,其中:施工管理资料C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C2;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C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C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C5;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资料C6。
     2 工程资料编号原则
               I. 基本建设文件及监理资料的编号是按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II. 施工资料是按项目、资料类别和分部工程分类后,按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 ╳ ╳ ╳─╳ ╳ ─ ╳ ╳ ─ ╳ ╳ ╳ 
                    1                2             3               4
       “1”为工程项目代码(4位),由施工单位编号,建设单位确认;
       “2”为资料的类别代码 (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号; 
       “3”为分部工程代码(2位),按附录 B规定的代号编号;
       “4”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III.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分部工程代码应为“00”。 
                IV.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工程时,分部工程按其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工程代号编号。 
                V.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3、资料管理目录
    八、基本建设文件


    (一)资料内容
                  基本建设文件包括: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及其他备案文件等。

    (二)形成流程


    (三)各项包含的具体资料
                    5.0.3 ~ 5.0.9 条规定
    九、监理资料

    (一)资料内容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单位直接形成和由施工单位填报和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形成的资料。

    (二)形成流程

    (三)监理资料的具体要求
                   6.0.3 ~ 6.0.15条规定

    十、施工资料

    (一)一般规定
          1 资料内容 7.1.1条规定
          2 施工资料的基本要求 7.1.2条规定
          3 分包工程资料要求 7.1.3条规定
          4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7.1.4条规定

    (二)施工管理资料
          1 资料内容
                  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2 形成流程

    3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
           I. 资料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计划及施工日志等 。
           II.具体要求
                 7.2.4~ 7.2.6条规定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指:施工技术交底、材料进场验收、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施工挂牌、施工过程三检(自检、交接检、专职质量人员检查)、工程质量保修、培训上岗等制度。
      2 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是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工长、班(组)长质量责任制,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应包括架子工、电工、试验工、砖瓦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焊工、钢筋工、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机械工等工种。
                焊工、电工等工种应取得各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资格证。
      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有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是质量、安全、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 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 
    8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技术标准应齐全。
     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方面的检验制度,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检验和工序质量检验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制订检验、抽测计划(包括抽样方案、依据、抽样时间、抽样数量、见证人及见证人资格情况、检验结果核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处理程序等)。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也可作为一项内容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

            4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I. 资料内容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深基坑支护方案专家审查意见、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等 。 
              II.具体要求
                 7.2.8~ 7.2.11条规定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 资料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试验和施工记录资料。

               2 形成流程


            3 施工测量资料
              I. 资料内容
                 施工测量资料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基槽平面标高测量、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及变形测量记录等。
              II.具体要求
                 7.3.4~ 7.3.11条规定


              4 施工物资资料 
                I. 资料内容
                 施工物资资料包括:各种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单等。 
               II.具体要求
                 7.3.13~ 7.3.22条规定


             5 施工记录和试验资料 
                 I. 资料内容
                施工记录和试验资料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基桩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等。 
               II.具体要求
                 7.3.23~ 7.3.44条规定


    (四)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1 资料内容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包括:土工试验、工程(试)桩性能质量检测、钢筋连接性能检测、后置埋件(植筋)质量检测、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施工工艺参数试验、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建筑工程节能性能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暖、机电系统运转测试(记录)、道路钻芯检测、压实度检测等报告。 


           2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的具体资料和要求
              7.4.2~ 7.4.49条规定


    (五)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 资料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2  形成流程


         3  质量验收资料的具体要求
             7.5.3~ 7.5.11条规定

                     十一、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应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程》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十二、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一)组卷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 联系; 
             2 基本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管理资料可按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4 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专业序列组卷; 


            5 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资料案卷中,施工验收资料部分应单独组卷; 
             6 资料管理目录应与其对应工程资料一同组卷; 
             7 工程资料可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8 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资料单独整理组卷。 
             9 室外工程应按专业整理组卷。

    (二)具体要求
       1 案卷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 
       2 案卷厚度不宜超过40mm。 
       3 案卷应美观、整齐,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十三、附录A  工程资料的分类与保存
    十四、附录B  工程的划分与代号
    十五、附录C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十六、附录D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见证检测项目
    十七、附录E  施工过程见证试验项目
    十八、附录F  工程实体检验项目

    本《规程》配套使用软件:《云南省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软件》由《规程》参编单位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程》的具体规定编制而成。

    本《规程》肯定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大家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执行,另一方面要将合理化建议及时告知我们,以便今后进行修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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