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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二)

 印生书舍 2016-09-19

  

 

 (二)

 

规矩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譬如,人人都会涉及到的有关说话的规矩就是这样。记得小时候大人们总是嫌我话多,因而除了严格要求执行“吃饭不许说话”这一规矩外,还添加了“大人们说话时不许加嘴”、“人前头不许‘溜瓜嘴’(不停的说)”等等,用来改造我喜欢说话的毛病。“谁也不会把你当成哑吧”,这是我经常得到的“褒奖”。小时候为此虽然挨了不少的骂,但我一直也没有弄懂“话比尿多”到底有什么不好。步入社会后又听到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多栽花少栽刺” ,“开会角角里坐、少发表意见多通过”、“沉默是金”等诸多有关说话的名言。可这些名言往往与单位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领导号召同志之间要相互真诚帮助,开诚布公、大胆批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等却格格不入,“少说为佳”作为一种没有立场的自由主义被批判。

那么,话到底是多了好,还是少了好,似乎有点说不清楚。对于在以言定罪的年代,一句话说的不对或不合时宜,重者被打成右派、反革命,轻者由此挫折坎坷一生的人来说,当然是少说或干脆不说为好,当年如果坚持“三天不开口、神仙难捉摸”,肯定能逃过一劫。自己进入社会讨生活后,由于喜欢信口开河,说话不慎,也时常得罪他人,因此不断受到排挤、打击、报复、挫折和难堪,此后终于对谨言慎行的重要性有点明白。小时候母亲时常说“君子人言贵”,“话说三遍淡如水”,到这时我才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喜欢有话直说,直来直去的作风,从骨子里讨厌说话吞吞吐吐、装聋作哑,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特别的欣赏那些面对恶势力能拍案而起的豪迈气质,而对在大是大非面前唯唯诺诺、畏首畏尾、明哲保身,不敢说半个不字的行为一直不耻。可又不得不承认,四处碰壁后的我,也在所谓鼻子里钻了不少烟之后,学的乖巧了许多。不过这往往是从自己的私利出发而有所收敛,内心也是很不阳光的。

其实,话多话少并不是要害,最为重要的是掌握说话的艺术,有话直说、直来直去和口无遮拦、信口雌黄完全是两码事,这也是我以前做的非常不好的地方。由于不分场合、不看环境、不顾对象、不讲策略,所说的话很多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不但事倍功半、白费口舌,还由于不讲方式方法,得罪了不少人。后来听到“话有三说、巧者为妙”,“有理不在声高”、“好话一句三冬暖”等金玉良言,才有所醒悟。话是口头上的文字,是人与人交流的工具,应该以对方能够舒畅的接受为原则,所以说如果仅仅以话多话少来评价积极或消极是不妥的。可当今是走了极端,人们逐渐明白“少说为佳”是少说与领导意见相左的话,少说得罪人、惹人的话。或者在不知说什么好的是时候干脆不说,来个“王顾左右而言他”,吱吱呜呜的转移话题。在领导是天的当今,对领导歌功颂德的话还是要多多益善,现在的民主生活会已经是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经合,千万不要不识时务的在那里说领导不爱听的话,否则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当然,在说话的“规矩”中还有的是消极的。譬如“见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就与人与人之间应真诚相待的要求背道而驰,不太那么的积极向上。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是社会对一些丑恶现象的自卫,长辈和长辈的长辈们,由于说真话实话,屡次被他人利用欺骗,吃够了苦头。在吃一堑长一智的实践后,吸取教训总结出来了这一名言。当然这看似与历来人们倡导的诚实精神格格不入,与坦率直爽、开诚布公的正能量水火不容,但我们却又不得不承认,它在时下对付各种骗子、各样骗术时有着积极的作用。教育人们随时随地提高警惕,防范上当受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由于社会上君子与骗子同在,人们在教育子女养成真诚品德的同时,又不得不教育子女小心上当受骗。在这种看似矛盾的教育下,孩子们慢慢知道了对什么人应该说什么话。其实“见啥人说啥话”不一定就不正确,对坏人说假话是一种智慧,见到可以信赖的知心人,当然应该实话实说。这就是“规矩”的活学活用,是国人在规矩的具体运用中的智慧。 

 

这也就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有些“规矩”是有它的两面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小时候,当给家长说到街上或他人身上发生的新闻时,“少管闲事”这条规矩一定会被再次重申。长大了更加耳熟能详的是 “各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也是提醒人们少管闲事,而且这似乎是做人的一条著名规矩。如果谁管了闲事而引火烧身,或沾上了官事,或牵扯到是非,肯定就会有人马上说“多管闲事多吃屁”,进行挖苦嘲笑打击。那么到底是应该见义勇为,还是应该明哲保身,到底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看来也是不好拿出一个一成不变的答案的。 譬如,现在街头看到老人跌倒,扶与不扶已经成为一个让人非常纠结的道德难题、法律难题。扶吧,有可能被老人或他的家属讹上,很多被讹诈的无辜人的不幸遭遇曝光后,好像更让人们认识了少管闲事的正确性。不扶街头跌倒的老人以防讹诈,也似乎成了一个新的规矩。可是不扶吧!那时那刻人们的良心会遭到责备,眼看着老人痛苦的躺在地下呻吟,一些善良人的良心必然遭受无声的鞭打,也很不好受。但国人还是有智慧的,据说又有了一个新的规矩,叫“相约救人”。一个老人在遵义街头眩晕倒地,多名行人只围观而不敢伸手搀扶时,有三个男子约定:必要时相互证明老人摔倒与自己无关,彼此留下手机号码,达成口头承诺,联手将老人扶起送到医院,并与老人的亲属取得了联系,万幸的很,老人得到救助转危为安。

这几个哥儿们在扶与不扶、救与不救的两难之间运用自身智慧找到了一条出路,这是非常值得庆幸和赞美的。但我们又不得不想到,如果那时那地,老人跌倒的时候旁边只有一人又怎么办呢?或者有人提出相约,但其他人不响应又怎么办?看起来这也不是一个完全之策。据说也有的老人在跌倒后,立即高喊“我是自己跌倒的”,这样经旁边在场的几个人相互确认确实听到无误后,施以援手而得到救助。但我又时常担心,自己能否在跌倒的那一刹那,神志清晰的高呼出这一口号,如果喊不出来可怎么办呢?街上老人突然跌倒无人敢扶的尴尬,表面上看是“少管闲事”这一规矩惹的祸,其实是和“讹”直接有关的。从媒体的报导来看,一般都是老人的亲属们讹的比较多。这可能与现在一些坏人撞了老人不但不施救反而逃逸有关,亲属们也是被逼的无奈。但也有的家属们先不着急救人,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而千方百计去讹人,这也使“多管闲事多吃屁”更有了广泛的市场。还有人说这是“医保”制度闹得,老人被撞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要由当时人负责出资治疗,所以受伤老人必须揪到一个替罪羊。其实,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主因是全社会道德沦丧的必然。

做人首先是认真管好事自己的事,把自己的“门前雪”扫好,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也必须看到在一切以“利”为前提的当今,“管闲事”的确已经成为一些人行动的大为难,见义勇为也就成了稀罕物。其实如果“少管闲事”成为流行病,全社会都对丑恶现象袖手旁观,那么受害的还是我们自己。你可能会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一辈子不会在马路上晕倒,但你每时每刻不可能陪伴在年迈的父母的身旁,说不定他们那天在街上就需要别人援手。所以说在全社会提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当然同时也需提醒人们必需具备一定的艺术掌控能力,应该因时因地因势利导,由自己拿捏好分寸。不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傻事,特别在未成年人中,更不能一味地号召他们学习先烈,奋不顾身去救人救火。国家要更加明确的规定,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见义勇为当事人有过错或是伤害故意,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还要跟进对见义勇为者保护的制度,相关责任首先由相关组织来担,那么摔倒的老人就会获得善意的援手了。最关键的当然还是要在全社会形成道德屏障,国人历来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的美德。在突发事件面前,如何正确的选择自己的行动,必定是检验人的道德品质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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