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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原创】土地整理业务探讨

 鹏鸣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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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债公开资料来看,众多发行主体为国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土地整理业务、委托代建业务等。笔者对土地整理业务比较感兴趣,因此本文意在探讨此业务的概念、模式、流程及相应的会计处理等问题。

一、土地整理业务是什么?

土地整理业务也叫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的过程,即将生地通过“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整理过程达到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计划的标准,并成为可供出售的建设用地。简单来说,即让生地可以满足出让以获得土地收益的条件,让房地产商可以买地。


二、土地整理业务的模式

土地整理业务模式主要有土储机构整理、国资公司整理两种模式。

1、土储机构整理模式

国土局一般有个下设机构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的收储和整理职能。生地、征迁后的土地有土储中心统一收储,整理完成后,可将该批土地向国土局土地管理中心办理储备土地权证,在储备土地出让后,交回原储备土地权证,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受让方。

该模式完全由政府部门控制土地的整理和出让收益,土地的成本收入均有地方财政口径支出、收回。

2、国资公司整理模式

 由于土地整理涉及成本费用较大,地方财力比较弱的区县财政局一时难以支付出大笔资金。于是,便将土地整理业务拨给地方国资平台公司来运作。

政府与地方国资平台公司签订委托整理合同,赋予公司某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资质,负责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等业务。政府出具相关的批文将生地出让或划拨给国资平台公司,该公司通过多渠道的融资途径(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筹集到资金,用于土地平整和征迁工作。待整理完后,有两种途径:一种为与房地产商等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土地整理收入,其中的20%或更高比例支付给财政部门作为管理费用;另一种为平台公司与政府签订回购协议,由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平台公司整理完的土地。政府回购土地后,出让给房地产商等企业获得财政收入。

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运用公司融资的特性,收入分别进入国资平台公司和财政部门。

三、土地整理业务涉及的一般流程

根据以上土地整理业务模式,分为不同的流程,如下:


                           

四、土地整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土地征收涉及的费用有国土收费(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地测费、新增建设有偿费)、征地成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等。

拆迁安置涉及的费用主要有房屋毁损赔偿费、青苗费、场地平整费等。

对于土储机构整理模式,资金的进出均是财政部门管理,不做讨论。

针对国资平台公司整理模式,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取得土地资产

(1)政府划拨土地给平台公司

借:存货-土地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政府出让土地给平台公司

借:存货-受让土地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公司整理土地

征收成本、拆迁安置成本等计入土地整理成本。

借:存货-土地-征收费/拆迁安置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公司转让土地资产

(1)政府回购土地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财政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土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出资土地

(2)出让给房地产商等企业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土地整理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售土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受让土地

实践中,有国资平台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借计“应收账款-土地整理”,贷计“主营业务收入-出售土地”;同时,借计“主营业务成本”。但是,该处理方式,明显有问题,结转存货才能进入主营业务成本。于是,进行土地整理业务收入的穿行测试,成本与收入的现金流出、流入未过企业账面,不能确认收入,最终与管理层沟通,该业务是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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