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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典型案例

 超越梦想之上 2016-09-20

近日,铜仁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典型案例。

1.铜仁市玉屏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杨永华,在兼任铜仁市玉屏县驻贵阳办事处主任期间,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该办事处先后用公款2.24万元给职工发放现金补助和购买水果;2013年6月,该办事处用公款1.98万元给单位职工和挂职干部共计20人,每人购买价值990元/套的西装。2016年8月16日,杨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贵州省思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思南县邵家桥镇原党委书记赵昌华,2014年1月23日主持召开邵家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发放2013年节假日加班费和生活补助费,经时任纪委书记周中将审核,时任镇长吴光友签字同意,对全镇干部发放补贴132人次共计18.8万元,其中赵昌华、吴光友、周中将各领取0.16万元。同时,该单位还存在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赵昌华等人应承担责任。2016年8月16日,吴光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昌华、周中将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铜仁市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权,2013年3月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单位职工不再据实报销下乡生活补贴,按照局班子成员、项目办、财务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科室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经费从单位本级预算中报销,并明确由该局副局长张永飞负责。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该单位34名职工按会议议定标准累计报销下乡补助23.45万元,其中虚报7.89万元。2016年7月8日,田光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永飞和时任纪检组长张吉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铜仁市石阡县坪地场乡党委书记罗从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安排时任该乡财务人员王某将2013年村室建设结余款、基础设施建设结余款等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18.968万元以兑现干部职工油费、出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7月29日,罗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铜仁市江口县太平镇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李勇,分管该镇计生工作期间,2016年2月5日,在该镇计生办负责人办公室召集计生办负责人、副主任开会,提议按在该办工作满一年的每人1000元、未满一年的每人500元标准发放奖金。当天,该办按照会议议定标准用财政资金向职工发奖金共计11000元,其中李勇领取1000元。2016年7月15日,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铜仁市印江县杨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陆安林,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分管该镇计生工作期间,计生办以发放春节加班补助等名义,先后10次发放15名干部职工福利费共计37640元,其本人领取3000元。2016年7月12日,陆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人社、财政、审计、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视党纪国法、顶风违纪发放津补贴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不正之风。

(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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