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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研讨意见汇总(四)

 手留余香馆abc 2016-09-20

                              2014年第5
撞柱球重新进一门的修改建议
闫景义 (江苏徐州市)

      我建议:“撞柱球不拿出界外重新进一门,给撞柱球与过门球同等待遇,让其享有续击权。”
      《2011规则》中得分不封顶的规定,不仅加快了比赛的节奏,还促进了门球技术水平的迅猛发展,受到了普遍的好评。与之相反,撞柱球拿出界外重新进一门的规定则带来了一定的疑问。
      其一,撞柱球拿出界外,就相当于将撞柱球放入了保险箱,在撞柱球重新进一门时,一门前后、二门前后、三门前后都在它的有效射程范围之内,有居高临下封杀全场之势。可谓是一球在手,天王老子也奈何不了,特权太大。
      其二,如果撞柱球的性质是满分,拿出界外无可厚非,但现行规则规定撞柱球的性质是得分,既然是得分,就应该与进门球一样享有续击权。人为地将撞柱球拿出界外,暂时剥夺撞柱球继续比赛的权利,这与规则的规定自相矛盾。
      撞柱球能否在得分不封顶的情况下,保持优势、去其不当,使之更合理、更完善一些呢?
      为此,我们进行了如下试验性打法:给予撞柱球与过门球同等待遇,有一次续击权;撞柱球不拿出界外重新进一门,必须通过战术手段调动到一门前,才能再进一门。
      通过试验,这种打法带来的变化主要有:
      一、催生新的战术
      撞柱球必须要通过有效的战术调动,才能再次攻入一门,而对方在战术上就要防控一门,不让其轻而易举地再进一门,你争我夺的一门战术会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因为自球擦中柱边缘得分后,可利用续击权攻击对方球,所以,己方下号球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被闪送撞柱的战术会减少,
      二、竞技性和观赏性有所提高
      撞柱球不拿出界外重新进一门,既增加了撞柱球再进一门的难度,也给予了撞柱球继续参赛的权利,比赛双方因此必须要全方位投入更多的攻、防战斗,你攻我防的拉锯战会增加,继而提高了比赛的竞技性和观赏性。
以下是我们在试验中的一个战例,通过这个实例,我们可以体验到规则的这种改变为比赛带来的精彩和奥妙。
      如图。比赛接近尾声,双方比分16:10,红方领先(无关球未画出)。
规则研讨意见汇总
      轮及⑧球起杆,⑧球闪送④球过二门,自球过二门撞击⑥球打出双杆,两杆过三门后撞柱。场上比分变为16:15,红方依然领先,此时,比赛时间不到20秒,只见8号球员瞄准一门前的⑨球挥杆一击,准确击中⑨球,接着撞击①球、自球进一门、冲二门无果出界,随着裁判员的一声“比赛结束”,场上比分16:16,白方以单球最高分获胜。
      这一战例以及其它实验性的比赛,都让我们感到,撞柱球不拿出界外重新进一门,有利于提高球员的技术和教练员的战术意识,有利于提高门球的竞技性和观赏性。为此,我建议:给撞柱球与得分球同等待遇,让其享有续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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