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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

 华军f8uxi6gghy 2016-09-21

 
   “不正当竞争”一词似乎多用于商业,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了一部法律,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意图就是要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交易和商业活动,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11年8月29日晚,大邱田径世锦赛110米栏赛上,中国“飞人”刘翔与古巴名将罗伯斯成为邻道,由于罗伯斯在比赛中拉拽刘翔,严重干扰了刘翔冲刺,使自己第一个到达了终点,而刘翔落在了第三位。这是一起令世人瞩目的不正当竞争体育事件,当然要进行“反不正当竞争”,后经中国代表团申诉,国际田联与赛事组委会取消了罗伯斯的金牌,刘翔顺位升成第二名,获得银牌。  
    体育竞技上的不正当竞争为人注目,比较直观,反不正当竞争也比较方便易行。可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就不那么简单了。  
     当今中国的许多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大多都是领导说了算。一些单位职工(或员工)便“爱好领导的爱好”:领导爱喝酒,就有人千方百计的跟领导喝酒;领导爱跳舞,就有人百计千方的陪领导跳舞;领导爱打牌,就有人输掉时间和金钱同领导打牌;领导爱考察旅游,就有人跟庇虫般地跟领导考察旅游……。总之,领导爱好什么,他(她)就爱好什么,镇安文人刘立勤称之为“爱好领导的爱好”。这种人的目的只有一个:贴近领导,当“近水楼台”和“向阳花木”,为不正当竞争奠定基础。试想,整天思谋着“爱好领导的爱好”的人还有心思搞好工作吗?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领导的周边下功夫,打听领导的亲戚、朋友、甚至恩人情人等,然后与这些人交往,间接达到与领导接近的目的。有的人干脆直接与领导攀上亲朋好友、同事同学、战友难友等关系,最终达到与领导建立感情,接近领导的目的。这种人是拉关系的能手,也不是扎实做工作的料!  
    五花八门的讨好领导方法,不胜枚举,最龌龊的要数贿赂了:有人用金钱贿赂,有人用珍贵物品贿赂,有人用美男美女贿赂……。贿赂虽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然而现实中用贿赂方法获得领导“恩赐”的人却最多。因为贿赂最便捷、最省时、最直接,今天有想法,只要贿赂准确得当,明天就能实现“愿望”或“理想”,所以,贿赂也最可恨、最可气,因为它让“选人用人”(或办事上)失去了公平、公正,让少数人钻了“空子”受了益,而多数人则吃了亏,受了损失。  
    造成上述“选人用人”或办事上的不公平、不公正竞争局面,其根源就在于单位领导一人说了算,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形成干事创业的单位风气,有必要在“选人用人”领域也开展一次深入持久的反不正当竞争,最好是别叫单位领导一人说了算,让制度和党纪国法说了算,让群众说了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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