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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韵学知识
1、宽严关系(以206个平水韵为例):
宽韵:东、支、虞、真、先、阳、庚、尤
次宽:冬、鱼、元、寒、萧、豪、歌、麻
中韵:微、齐、文、删、灰、侵
窄韵:青、蒸、覃、盐
险韵:江、佳、肴、咸
2、、邻韵关系:
(1)东冬(2)江阳(3)支微齐(4)鱼虞(5)佳灰
(6)真文元(半)(7)寒删先元(半)(8)萧肴豪
(9)庚青蒸(10)覃盐咸
3、跨韵关系:一字跨两韵(见附表)
二、用韵原则
1、取平水韵原则-----正例取平水韵,变例取新韵。
2、韵押平声原则-----正例押平声韵,变例押仄韵。(仄韵诗,可视为入律古风)
3、韵押偶句原则-----正例偶句押韵,变例奇偶异韵(双用韵)。
4、韵押一部原则-----一韵到底,不得通韵(旧称独韵式,属于变体诗的一种)。
三、用韵标准
1、正例押平水韵中的平声韵(见附表)。变例用平水韵中的仄声韵(仄韵律诗)。
2、变例押新韵(见《中华新韵》或《现代汉语拼音》)。
四、用韵禁忌
1、出韵:又称“落韵”、“窜韵”、“走韵”,大忌。无论诗意如何,也算不及格。
是否出韵,要视写作年代和韵字归部而定。
2、重韵:又称“一韵两押”,大忌。严格说,异字同义的韵字也在禁忌范围. 如:“芳”、“香”,“忧”、“愁”之类。
3、单韵:清沈德潜《唐诗别裁》:“用偶不用单,乃见正格”。强调了韵数崇双忌单的规矩。
4、凑韵:又称“趁韵”、“挂脚韵”。
5、倒韵:指为迁就韵脚而将连绵字、复音字等颠倒使用。
五、用韵韵格
(1)奇偶异韵格:又称“双用韵格”。即偶句用一韵,奇句也用一韵,造成句句用韵的效果。
(2)孤雁出群格:又称“衬韵”或“借韵”。指格律诗首句不用本韵,先借邻韵衬垫,以实现破除韵隔累同、增强韵趣的效果。
(3)双声相协格:即奇句句脚虽不用韵,但讲究双声相协。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首句“歧王宅里寻常见”和第三句“正是江南好风景”两个奇数句中,“见”和“景”为双声相协。
(4)葫芦格:一般限于六韵十二句的试帖诗。除首句外,前两联用甲韵,后四联用近似的乙韵,先二后四,先小后大,有如葫芦,故名。
(5)辘轳格:除首句外,在二、四的偶句韵脚上用甲韵,在六、八的偶句韵脚上用甲韵的邻韵(乙韵)。两韵双入双出,有如辘轳取水,故名。
(6)进退格:除首句外,二、六句相隔用甲韵,四、八句相隔用甲韵的邻韵(乙韵)。两韵间隔相押,一进一退,故名。
六、首句用韵
1、首句入韵
(1)五言律绝:正例首句不入韵,变例首句入韵。
七言律绝:正例首句入韵,变例首句不入韵。
(2)、原由:按韵理,诗首句入韵不合同声相应的韵律要求,故古人把五七言律诗统称为四韵诗、五七言绝句称为为二韵诗。五律脱胎于魏晋后的五言古诗,多首句不入韵,主要因两句十字,韵位不宜过密,所以五律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七律一说残留柏梁体和燕歌行句句入韵的遗迹,又因两句十四字,韵位在首句显得过疏,所以七律以首句入韵为正例。
2、首句衬韵
(1)概念:又称“衬韵”或“借韵”。指格律诗首句不用本韵,先借邻韵衬垫,以实现破除韵隔累同、增强韵趣的效果。
(2)源起:始于盛唐,兴于晚唐,至宋成一时风尚。旧称“孤雁出群韵格”。明谢榛《四溟诗话》:“七言绝律,起句借韵,谓之孤雁出群”。
(3)借衬规则:
A、仅限用于首句;
B、只有同一类中的两个韵部才能互为邻韵,
C、歌、麻、尤、侵四个韵部无邻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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