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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设置不必以古为尊

 风过竹笑 2016-09-22

近来社会上关于规范地名的讨论增多。其中一种引人关注的意见,是主张恢复历史地名,比如一些人津津乐道于前些年用襄阳旧名代替襄樊,更有人呼吁将皖南黄山回改为徽州。

出现这种声音可以理解,因为地名包蕴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信息,承载着朴素的个人及家国记忆。但是,规范地名是否一定意味着以使用历史地名为首选?恐也未必。因为影响地名制定或修改的因素很多,如约定俗成的称谓习惯,又如行政区划的调整,再如国家总体形势的发展变迁。如果仅以所谓历史情结决定地名设置,盲目追求以古为尊,不能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同样会落入另一种误区。

今天陕北有一个佳县,过去叫“葭县”。1964年,“葭县”改为“佳县”,原因就在于“葭”字过于生僻。同样,将“鄜州”改为“富县”,将“盩厔”改为“周至”,将“郿县”改为“眉县”,决策的初衷,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方便民众识记的考虑。曾有人埋怨将“盩厔”改为“周至”,其效果是令人“索然寡味”,但像这样为了地名浅近而做出调整的例子,其实古已有之。比如,陕西的彬县,古为豳国地,唐名邠州,改名之由,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关内道·邠州”条云:“后汉于此置新平郡……武德元年复为豳州。开元十三年,以‘豳’字与‘幽’字相涉,诏曰:‘鱼鲁变文,荆并误听,欲求辨惑,必在正名,改为邠字。’”唐玄宗仅因名字相混,便能果断下令改革,今天如果我们的地名由于生僻而使来访者无法相认,使当地人不便使用,却要为了所谓博雅之誉而食古不化,是不是有点太胶柱鼓瑟呢?毕竟地名是拿来用的,不是博物馆里的古董名录。

地名的改古为今,很多时候是行政区划调整的必然产物。譬如今天的黄山市,其行政区划自南朝以来一直变动不居。南朝属新安郡、唐代隶宣歙池观察使府、北宋设歙州,直至南宋时,才有徽州之名,辖歙县、黟县、休宁、绩溪、婺源、祁门六县,这也是古徽州文化地理单元的原始构成,后历元明清三朝而基本稳定。20世纪以后,因行政区划调整,绩溪划到宣城市,婺源更归属邻近的江西景德镇市管辖。在原有的行政徽州已然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恢复徽州地名,其内涵在哪?外延又在哪?都不能不慎重考虑。

地名设置,往往还是牵涉到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大事。这在广大边疆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在青海省,1929年设共和县,取义“五族共和”;1930年设民和县,取义民众和睦;1940年设海晏局(后改为县),则取“海晏河清”之义……这些地名均饱含善意,因此新中国成立后多被继承。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地名,因为打上浓重的封建落后文化甚至强权奴役的印记,则被果断弃置不用。明清两朝在一些新占领的边疆民族地区,当权者设置的地名,不少带有民族歧视色彩,在川滇等省的某些地名,多产生于清廷镇压大小金川等西南民族地区农民起义之后,今天再沿用显然不妥,因此陆续被代之以“织金”、“紫云”、“福泉”、“德保”等更具美好平等寓意的新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蒙古语“优美的牧场”之意,但乌鲁木齐原来叫迪化,这是清朝乾隆帝“御赐”的“嘉名”,是他平定准格尔之乱后的自我吹嘘。难道今天我们为了崇古,还要一仍其旧?试问,古在哪里?又为何而崇?

应当承认,前些年,一些地方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在包括地名设置在内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出现了不当做法,有的取名轻率,有的以名市利,有的贪大求洋,有的不顾及具体情况,不与群众充分沟通,就设定了一些让人无所适从的地名、路名、街名、建筑名。这些既损害了民众基本情感,实际使用中也出现诸多不便,当然值得反思并切实加以纠正。但是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搞现代化建设,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回望历史,我们现在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展望未来,还有数不尽的新事物、新世界等待着我们去经历、去开拓。我们强调继承传统,强调保护文化,强调尊重历史,但决不意味着不鉴别不判断,文化遗产也不应成历史包袱,要有依据新的实践新的形势走新路、说新话的自信与智慧。故步自封,像孔乙己那样整天炫耀“茴”字有四种写法,决然没有出路。

(作者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地名设置不必以古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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