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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兵团统一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李涣 2016-09-22




近日,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9月18日,兵团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兵团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2016〕104号),决定对兵团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


据介绍,本次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继续对企业退休高龄人员倾斜的同时,同步对机关事业高龄退休人员倾斜,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艰边因素,适当增加养老金,逐步缩小各类退休人员待遇上的差距。


此次调整,是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兵团调整的政策和标准与自治区完全一致,将惠及兵团64.8万名退休人员。





来源丨兵团网

编辑丨王艳乔

责任编辑丨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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