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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监理如何管理?有标准了

 执着9avgwqin8w 2016-09-23


1.     监理单位与公司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1.1       监理部的日常工作要求由工程部安排,履约能力与业务能力考核、处罚由工程部负责;

1.2       施工单位有权对监理部的工作态度、作风、能力及廉洁自律方面向工程部提出意见人员调整(包括总监);


2.     文件之间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将本办法与监理服务合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行政法规等一并理解自己的职责。


3.     监理部人员管理

3.1       监理部进驻现场工作前七天应将监理部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报给工程部。

3.2       随着工程形象进度不同,监理部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天前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给工程部,新进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其资历必须经过工程部审批;

3.3       监理单位如需更换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前七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给工程部审批。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进入监理部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

3.4       所有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监理部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总工程师离岗时,应向工程部请假;离岗两天以上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

3.5      工程部可对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监理部或监理单位撤换。对总工程师警告或撤换指令由热力公司向监理单位提出;其他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工程部向监理部提出,抄送工程部。

监理部作息时间与值班


4.      监理单位的内业管理要求

4.1       监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时间应与工程部保持一致,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安排工作。晚间必要时有一人值班;

4.2       工程部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监理部必须安排人员加班,加班人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且不得小于一人。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值班。

4.3       可以要求监理部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以便更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5.1       监理部应准备监理日志,对日常工作做详细记录;

5.2       监理部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要点、工程形象进度、现场平面布置等资料要求上墙。监理部应配备一套工程施工规范和相应的检测仪器,如千分尺,杆规、卡尺等。

5.3       施工单位报给监理单位要求审核、审批的技术资料、工程款、签证等,监理部的审核、审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七天而无合理理由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工程部反映;无故拖延者,工程部将对监理进行处罚。

5.4       监理部应设有专人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以使技术资料的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技术资料,经审核后,由监理单位向工程部移交;

5.5       监理单位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对图纸和工艺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我公司向设计单位建议;

5.6       监理部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将意见书面报给工程部;

5.7       监理部每月5 日前向工程部报送一份上月的监理工作月报。监理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6.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处罚

6.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机具的准用文件、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报验手续。监理部应将审查结果归档备查。

6.2       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发文责令其整改。文件应抄送工程部。

l   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复核、检查。

6.3       监理单位应对照施工合同的材料备选清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验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材料分批进场的,每批均必须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地方标准的,监理部应责令施工单位在两天内将材料运离现场,同时将不合格事项书面通知工程部,抄送工程部,不得隐瞒。若监理部未发现质量问题,工程部现场人员巡查发现,将对监理进行处罚,处罚由工程部实施。

6.4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发现异常或发生质量事故的,监理部必须书面报告工程部,并与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

6.5       受到两次及以上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处罚时,监理单位将被取消再次参加监理服务投标的机会。


7.1 监理部未按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要求履行控制工程质量责任的,第一次由工程部通报批评,第二次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监理工程师,第三次由工程部建议换总监理工程师,若监理单位任然不改正,提议公司中止监理合同。

7.2 监理部未按照本办法验收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的,第一次由工程部要求监理撤换直接责任人,第二次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第三次由工程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提议中止监理服务合同。

        监理部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虽责令其将材料运离现场,但未向工程部报告的,由工程部通报批评。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许施工单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质量永久性缺陷的,由公司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并立即中止监理服务合同。

        监理部内业资料记录、整理不全面,在下次检查或考核中依然存在的,由工程部通报批评。

        应由监理部审核、审批的资料积压时间过长而无合理理由的,由工程部责令监理部限期完成;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部一般工作人员有索贿、或故意刁难施工单位行为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部撤换直接责任人;发生两次以上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此行为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部在工作时间内人员不齐,工作松懈,工作人员经常迟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时间未安排人员值班的,第一次由工程部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仍然不改正的,由工程部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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