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荣在企业破产后,近况不得而知。但过去这些年,早年是大老板、大明星,事业高峰期时家产无数,但后来破产、穷困潦倒的不计其数。吴老师写的《大败局》和《激荡三十年》里,类似的例子也不少。“富不过三代”,是新兴富豪的群体性难题。
威廉·C·杜兰特是通用汽车的创始人,这家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实业公司,其产值足以超过大部分国家的GDP。1920年,杜兰特先生“出于对投资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个人出资对抗市场空头,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损失9000万美元,从这个国家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变成了一个普通老爷子,最终靠经营一个保龄球馆度过自己的余生。
王宝强、施正荣、杜兰特的案例,再一次说明了一个关于钱的朴素道理:很多人、很多家族看上去有钱,但实际上只是特别会赚钱,而不会管钱。所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天有不测风云,说不好就突降什么晴天霹雳,趁早未雨绸缪总是没错的。
就王宝强的事件而言,如今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他的一边,但在没有提前进行法律安排的情况下,上亿财产确有可能会被一分两半,尽管从公开信息看,这些钱几乎都是王宝强一手赚来的。
他们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将自己的财产做分隔,为其扎一道篱笆,或设一道防火墙。
欧美富豪如何为自己的钱扎一道篱笆
根据友邦保险与福布斯联合发布的《2015中国高净值人群寿险市场白皮书》,2015年底,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在114.5万亿元左右,而可投资资产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超过110万人,这其中95%左右是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1亿的群体。
中国的有钱越来越多,对于财富的关注焦点也从财富创造转移到财富保全上来。尽管超过6成受访高净值人群表示考虑将超过一半的财富留给下一代,但已做出妥善安排的仅占7%。
欧美有两种保全资产的方式,分别是家族信托和保险,而两者合作的方式在发达国家地区已经颇为成熟。
所谓家族信托,是委托人把家族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所有权归属于信托公司,但相应收益由委托人指定分配。家族信托与大额保险可以避遗产税,并且不受到个人债务的追索。
默多克在1999年第二次离婚,分了17亿美元家产出去。之后他学了一招,将包括股权在内的大部分资产转入家庭信托,在2013年他第三次离婚时,妻子邓文迪分到的财产仅仅是:
1)两套房产
2)两个女儿作为890万美元的家族信托受益人,可以在成年后每年从信托获得一笔钱;
老墨的139亿家产,经骨未伤分毫。这就是逻辑就像是,这笔钱我已经交出去给别人了,不属于我了,不上遗产税、不还债、不分家产,而且这笔钱的收益分配还得由我指定。子孙后代,不要争也不要抢,每个人都有份,但也不要想着挥霍无度,每年只有一定额度。所以我们常常看到美剧里的富二代,虽然看上去光鲜亮丽,但其实真要花起钱来了,也没办反完全放开手脚。
不过,家族信托门槛往往教高,如国内目前大多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且为一次性投入,非巨富家庭恐怕也难以承受。
最近几年,还有一种新型的财富管理工具 – 保险金信托也在悄然兴起。保险金信托结合了信托分配的灵活性及保险产品的高杠杆,因此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欢迎。
另一种受到高净值人士广泛关注的财富管理工具是人寿保险。相比家族信托,大额人寿保单对资金要求的起点低,并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数千万的资金;此外,保单还具有高杠杆的功能。以终身寿险为例,一位35岁男性,一款年缴费10万左右,缴费期限为20年的寿险,就可以买到约400万的保障额度。
此外,目前在中国,将企业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类资产纳入家族信托的成本非常高,这也一定程度上在现阶段加大了家族信托的局限性。
( 来源:吴晓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