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年度考核及“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安排 [日期:2016-09-22来源:培养办 作者:培养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研究生产出创新性成果,我校设立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2015年起该项目与“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项目合并,采用新的管理办法和资助形式,具体资助方式以及权利义务等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师研[2016]5号)(见附件1),现将2016年下半年相关项目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分别于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下半年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资助立项的博士研究生,须参加本次考核(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材料 请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于9月27日前按照要求填写纸质及电子版的考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7室),电子版(用“2016下半年优博考核-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三)考核答辩安排 考核答辩将安排在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范围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师研[2016]5号)第十五条规定:“获准资助项目应在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对不报送进展情况或中期检查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停拨资助经费”,(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人员名单见附件4)。 (二)中期检查材料 请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于9月27日前按照要求填写纸质及电子版的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5),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7室),电子版(用“2016年创新基金中期检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三)中期检查形式 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研究生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项目采取书面报告+现场答辩形式,现场答辩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追加奖励 本次中期检查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评定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为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大幅度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质量,经研究生院商议,对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进行追加经费以资奖励,对中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销并停止经费资助。追加奖励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的50%左右,具体奖励条件如下: 1.博士研究生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者,每项奖励10000元; 2.博士研究生重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者,每项奖励15000元; 3.硕士研究生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者,每项奖励3000元; 4.硕士研究生重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者,每项奖励5000元。 注: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相关规定,追加奖励经费须在当年年底前全部报销完毕,否则该经费余额将自动注销(经费支出范围具体参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2.2016年下半年优博资助考核答辩名单 3.优秀博士论文资助项目考核表 4.2016年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名单 5.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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