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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点拨:如此解读我服!成本法和权益法有利于上市公司粉饰利润

 mrjiangkai 2016-09-25

会计点拨:如此解读我服!成本法和权益法有利于上市公司粉饰利润

上一篇文章,川哥讲解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不同处理方式,对控制的企业采用成本法,只确认股利分配;对重大影响、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确认一系列的权益变动。今天,继续抽丝剥茧,为大家深入阐明为什么要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读完之后,相信你会折服得五体投地,别膜拜,川哥不是传说。

1)为什么对控制的企业要选择成本法?

案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股权,2015年乙公司净利润100万,假设没有任何调整事项。

假设采用权益法:甲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100*80%=80万

现实采用成本法:甲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分红总额*80%0=分红总额<>

川哥讲会计解读:诸位看官发现没有,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股利分配制度,因此在成本法下,甲公司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股利分配金额,从而根据自身对盈利的要求决定投资收益的金额,倘若希望投资收益高一点,那么可以操纵子公司把净利润100万全额分红,甲公司甚至可以要求乙公司动用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从而使得当期投资收益猛增。倘若甲公司希望投资收益少一点,那么可以操纵子公司把净利润全部留存,一分都不分配。不得不说,这真是天才的发明,是一种合法的操纵!

2)为什么对重大影响、合营企业要采用权益法?

案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2015年乙公司净利润100万,分红为0,假设没有任何调整事项。

假设采用成本法,投资收益=0*20%=0

现实采用权益法,投资收益=100*20%=20万

川哥讲会计解读:诸位看官,甲公司不能控制乙公司,倘若采用成本法,听天由命的等着乙公司的股利分配从而确定投资收益,甲公司心里肯定是打翻了一万瓶白醋般难受,因此,既然甲公司不能控制乙公司,那甲公司索性按照净利润进行确认得了,管你分红不分红,这就是所谓的权益法。纵观中国当前经济市场,持有20%-50%股权比例的情况是最常见的,比50%以上的情况多多了,如果采用成本法,而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又是铁公鸡,那么估计又是一大片的公司将会变得亏损吧?那样的话,川哥呵呵了!

不得不说,此处的权益法与马靖昊老师认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有异曲同工之妙,交易性金融资产下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未实现的收益,但是进入损益了;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也是未实现的收益,但是也进入损益了。观其幕后,则是众多投资公司粉饰利润、望眼欲穿的心!川哥曾深入分析过某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亏损的一塌糊涂,就靠着股市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保留着最后一丝残喘的气息。

综上所述:在能够控制子公司的情况下,采用成本法,能够随心所欲的操纵投资收益的金额;在重大影响、合营企业的情况下,采用权益法,符合最广大投资企业粉饰利润的渴求。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都是符合利益群体的诉求的,是政策制定和经济市场博弈的结果。既然已经这么规定了,必须遵循,毕竟,我们要坚定不移的实践依法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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