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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道德经里的“天之道”和“人之道”

 发哥07domrg8zi 2016-09-27

道德经原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很多人初学者对这两句话有很大的疑问,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阐述了天人合一的观点。(这里天人合一的天非指狭义上的天,而为广义上的地、天、道、自然)指人类社会的规律是效法地、天、道、自然的,并且唯有效法地、天、道、自然,人类社会方可长盛不衰、源远流长。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译文]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

[译文]人类社会的规律,是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类似于圣经里的马太效应(“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人、地、天,各有各的规律,但是人生在天地间,就必须遵循天地的规律得以生存延续,否则就是自取灭亡。也就是说,这里的人之道和天之道是冲突的,矛盾的。怎么办呢?唯有改变人之道顺应天之道才能避免灾殃。那么由谁来改变这种不正确的人道呢?老子给出了他的答案: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译文]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此话说的相当玄妙,这里的“圣人”我们既可以理解为得道的高人,也可以理解为贤明的圣君。另外,也道出了他老人家的无奈:人世上会有这样的人吗?

如今,几千年过去了,历史证明人类社会并不存在这样的圣人。

解读道德经里的“天之道”和“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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