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家财并非皆为贪污所得:有合法高收入有违法经商高利润
一般而言,我们更愿意接受这样一个观点:和珅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贪官,他的家产不计其数。因此,我们也就从心理上更加容易接受一些能够证明和珅的家庭如何如何富有的传奇性故事。
在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浩如烟海的清朝的野史笔记上,记载着很多的可以证明和珅富有的故事。但是,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很值得我们怀疑,还需要我们做出进一步的考证。
在历史上,尤其是野史上,记载着和珅的家产有很多。但是具体有多少,各种说法不一。我们依照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两份记载合并起来分析如下:查抄时曾把和珅的全部财产编列为109号,其中已经估价的有26号,共值银约2亿6千4百万两;未估价的83号,照此推算,又应值8亿4千2百万两有余,全部合计约值11亿又6百万两。
如果我们认定上述11亿又6百万两这个数字是真实可信的话,那和珅的家产到底相当于清朝多少年的财政收入呢?不同的历史学家又有着不同的解释:尽管这些数字不太一样,但是都在15年到20年间徘徊。
不管怎么说吧,和珅家里面的财富的数量可以有争议,但是和珅家里面有很多财富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在于,和珅如此众多的财富的来源。只有搞清楚这些,我们才能判断出和珅本人是否是贪官!
实际上,作为乾隆皇帝的第一宠臣,和珅的财产的来源,应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乾隆皇帝的赏赐!也就是说,和珅财产的来源,很大一部分是正当的合法收入!
除了乾隆皇帝大量的赏赐之外,和珅敛财的手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大发人情财;二是利用职权进行贪污;三是利用吏部勒索百官;四是进行投资经营。
有的人认为,和珅的钱财都是不义之财,都是靠贪污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其实,这大错特错了。和珅的钱财,很多都是靠自己的商业经营活动取得的。在这些商业经营活动中,为和珅带来最多财富的,还是兼并土地。
买地过程中,他确实是做到了只认钱财不认人,不管是他的亲戚还是朋友的土地,他都毫不留情地把价钱压到最低,最大限度地购进。而且,他采买土地,并不采用普通的买卖方式,而是用所谓“典买”的方式,也就是说,土地主像去典当行当东西一样,将土地典当给和珅,而不是和珅一次性购得。典当的价格自然要远低于市价了,原来的土地主可以在筹足银两支付高额的利息之后,再将土地赎回。在这期间,土地上的一切收益就全归和珅所有。原来的土地主,根本没有能力赎回、或者不想赎回自己的土地,这些土地就成了和珅的永久财产。
在当时的社会人人都看不起商人的背景下,虽然和珅身居高官,但他竟不顾名誉与商人为伍,这一点嘉庆帝也骂他是无耻小人。
问题在于,大清朝规定,在旗的满洲人是不允许搞各种商业经营活动的。也就是说,尽管和珅的各种商业经营活动都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心血干出来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讲,这些活动本身还是非法的活动。虽然这些商业经营活动不能叫做贪污受贿,最起码也是以权谋私。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在敛财这一点上,和珅的确是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为此费尽了心机,几乎当时所有能想到的敛财途径全被他涉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