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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假劣农药》

 窗含西岭鹏万里 2016-09-28

摘要:本讲座介绍了什么是农药,什么是假、劣农药,从农药的名称、价格、农药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的标签与质量、农药制剂的质量等方面观察和实验来鉴别假劣农药,也介绍了如何避免买到假劣农药以及使用了假、劣农药后维权的途径。

(导语)主持人:听众朋友、农民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节目主持人关常。315马上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6年消费维权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新消费我做主”有哪些含义呢?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进行了阐释: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说说我们农资方面,针对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我们栏目组也是特别制作了农资是假辨假常识系列节目,为您详细介绍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的真假优劣辨别方法,以及如何有效的进行维权。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就来说说假劣农药的鉴别方法。


片花:(徐桂平)—垫乐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潍坊职业学院副教授徐桂平。

简单地讲,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制剂。

我国每年在农业的病虫害防治上使用的农药数量非常的大,而农药也给我国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但是万事皆有利有弊,农药也如此,不合理的使用农药,导致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含量超标,而一旦使用了假、劣农药,除了加重上述恶果外,轻者无药效,贻误防治病虫害的有利时机,重者产生药害造成减产,再严重的会颗粒无收,甚至给土壤留下“后遗症”。


目前农林业病虫种类多,农药新产品、新剂型也不少,而很多农民对农药的基础知识了解不够深,更别说是鉴别假劣了,这不但会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同时还会使农药残留量超标,作物发生药害等问题出现。这对于农业的安全生产来说影响很大,对于农药的持续发展来说影响更大。


人们常说,农药是有毒的,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对它的无知;希望通过这次介绍,能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一些鉴别农药的基本常识,从而免遭假、劣农药之害。

希望大家关注中国之声致富早班车栏目,关注我国农药市场。


     1.主持人: 听众朋友们、农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要和大家聊一聊农药,说到农药,我们知道2005年我国首次突破百万吨大关,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的农药生产大国。目前,市场上的农药品种繁多,农药质量参差不齐。根据防治对象,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除草剂、脱叶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根据原料来源可分为有机农药、无机农药、生物农药。根据加工剂型可分为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乳剂、乳油、浓乳剂、乳膏、糊剂、胶体剂、熏烟剂、熏蒸剂、烟雾剂、油剂、颗粒剂和微粒剂等。那怎么来鉴别假劣农药呢?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请到了潍坊职业学院副教授徐桂平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个问题。

好,现在我们连线徐老师,您好,徐老师,和听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专家: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2.主持人:徐老师,今天咱们来聊聊怎么来鉴别假劣农药。节目的一开始,您来介绍一下,什么样的农药属于假农药和劣质农药呢?

   

    专家:《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  

下列农药为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 
  (二)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 
  (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二)失去使用效能的; 
  (三)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份的。 

片花2014年11月农业部查处的一批假劣农药产品,多为违规添加未经登记成分或冒充。

例如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0%氯氰·乐果乳油违规添加禁用农药甲基对硫磷,湖南大方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用哒螨灵冒充吡虫啉,山东百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0.3%苦参碱水剂用高效氯氟氰菊酯冒充苦参碱。这些假劣农药产品一旦投入使用,可能会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4.主持人:这些假劣农药的事件对经营者和农民的伤害都非常大,徐老师,农药经营者与使用者可以从哪些方面来鉴别农药的真假与伪劣? 

    

    专家:鉴别农药的真假与伪劣,可以从农药的名称、价格、农药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的标签与质量、农药制剂的质量等方面观察和实验。

5.主持人:那我们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农药的名称上也能看出问题? 


专家:是的。一般的,一种农药只有一个通用名称。例如5.7%氟氯氰菊酯乳油、1.8%阿维菌素乳油等,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成分,属于哪一个类型的,而各个生产厂家给它们随便取的商品名,什么虫无踪、病灭绝、草死光的,名字响亮,药效不一定好,因此我国早在2008年7月1日起规定,生产的农药产品起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现在还用商品名称的农药肯定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就不敢保证。


6.主持人:这是第一点,名字起的过分夸张的农药,在质量上可能存在问题。怎样从农药产品价格看出问题?

 

 专家:同一种规格的同一种产品,销售价格大体相同。如某种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同类产品价格差异过大(过低或过高),农民朋友应特别留意,切不可贪图便宜或受经销商夸大其词的不实宣传所蒙蔽,以避免购买到假劣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假劣产品或不合格产品(一般为过低价)施用后效果不好或施用后易对作物产生药害。
    例如,2012年5月郑州破获的假百草枯案,真正的产品是4元1包,而用自来水灌装的假百草枯每包只卖0.5元。


7.主持人:这也是比较直观的一点,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如果农药的价格太便宜了,明显低于其他销售点的价格,那质量怎么样?我们还真要考虑考虑了。再说说这农药外包装有什么要求呢?

 

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GB3796-1999《农药包装通则》、GB4838-2000《农药乳油包装》规定,农药的外包装箱应采用带防潮层的瓦楞纸板。外包装容器要有标签,在标签上标明商标、品名、农药登记证号、组装量、净含量、生产日期或批量和保证期。在最下方还应有一条与底边平行的颜色标志条,标明农药的类别:除草剂——绿色;杀虫剂——红色;杀菌剂——黑色;杀鼠剂——蓝色;植物生长调节剂——深黄色。农药包装容器中必须有合格证、说明书。而一旦农药产品包装破损、渗漏或包装表面残旧、字体模糊,都应对其产品质量表示怀疑。


8.主持人:这是外包装,国家有相应的要求。农药内包装,其实这也是判断质量优劣的一个方面,是吧?


专家: 农药制剂内包装上须牢固粘帖标签,或直接印刷标识在小包装上。农药标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户按农药标签上的使用方法施药,没有药效,甚至出现药害,厂家应负全部责任。

标签内应包括:品名、规格、剂型、有效成分、农药登记号、产品标准代号、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书号、净重或净体积、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施用禁忌、中毒症状和急救、药害、安全间隔期、储存要求等。还应标示毒性标志和农药类别,以及生产日期和批号。农药的保证期,一般为两年。

如上述标志残缺,尤其是农药名称、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批号、有效成分、生产曰期短缺或不完整,可能是假农药。此外,还可检查厂家包装的瓶、包、箱的封口,如有明显的拆封痕迹或现象,其质量就可疑。


    片花:农药的“三证”是鉴别农药假劣的重要方法之一。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农药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这就是说,国产农药进入流通领域商品化之前,必须具备“三证”,缺一不可,并应在标签或说明上注明三证的编号。进口农药只需农药登记证。

凡是不包含以下述LS、PD、XK、Q等英文字母开头的三证号,往往是擅自编写的,不受法律保护,其质量值得怀疑。

1.农药登记证临时登记证号以 LS或WL开头,如LS96030(农地乐52.25% 乳油)、WL93614(神煞0.2%气雾剂)。正式品种登记证号以PD、PDN、WP、WPN开头,如PDI-85(敌杀死)、PDN2-88(丁草胺)WPI-92(驱蚊液)等。分装农药的尚需办理分装登记证,证号如LS981606—浙99042等。

2.生产许可(批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格式如XK13-067009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格式如HNP33055-C0440等。

3.质量标准证中国农药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三种,其证号分别以GB或Q等开头。


10.主持人:除了看“三证”,还有比较重要的吗

     

    看产品的防治对象也比较重要。一般的,一种农药的防治对象只登记1~2种,而假劣农药,标签上标注的防治对象可能多达十几种,可谓百病皆除、百虫皆治,这肯定是虚假宣传。


11.主持人:欢迎回来,今天是我们315的特别节目,教您鉴别假劣农药,我们采访到的专家是潍坊职业学院副教授徐桂平。刚才说到的是农药内、外包装上的标签的问题,但是,如果遇到挂着羊头卖狗肉,例如内、外包装上看不出来问题,但内包装里面是过期或失效的农药,怎么去鉴别呢?我们请徐老师继续介绍。


 专家: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我们可以通过查看法来简易判定农药质量:

 1.粉剂、可湿性粉剂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如有结块或有较多的颗粒感,说明已受潮,不仅产品的细度达不到要求,其有效期限、有效成分含量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产品颜色不匀,亦说明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2.乳油、水剂应为均相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如出现分层和混浊现象,或者加水稀释后的乳状液不均匀或有浮油、沉淀物,都说明产品质量可能有问题;

3.悬乳剂应为略带粘稠的可流动的悬浮液,无结块产品长期存放后,可能存在少量分层现象,但经摇晃后应能恢复原状。如果经摇晃后,产品不能恢复原状或仍有结块,说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4.颗粒剂应色泽均匀,除包衣颗粒剂外,应不易破碎,如色泽不均匀,其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5.熏蒸用的片剂如呈粉末状,其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12.主持人:徐老师教会了我们用肉眼就可以简单判断农药各种剂型有没有质量问题。如果通过上述方法看不出问题,但使用农药后药效不理想,对农药质量表示怀疑,能不能通过一些小实验自己鉴别一下农药质量


专家:常用的农药质量鉴别简易方法有:

(1)水溶解法:取少许农药乳剂出放入盛有水的玻璃容器中,用力搅拌后观察溶解情况。若立刻变成乳白色液体,且上无浮油,下无沉淀,属真农药;若出现油水分离现象或溶解程度差,说明是劣质农药或假农药。


(2)摇荡法:一般乳剂农药瓶内出现上层浮油,下层沉淀的分层现象,可用力摇动药瓶,使农药均匀,静置一小时,若还是分层,证明农药变质失效,若分层消失,说明农药未失效。


(3)加热法:把已经产生沉淀的乳剂农药连瓶放入热水中,一小时后,未失效农药的沉淀会缓慢溶化,而失效农药的沉淀物不溶化。


(4)振荡烧灼法:取粉剂少量放在金属片上置于火上烧。若冒出白烟,证明未失效,否则说明已失效。


(5)悬浮法:取少量粉剂放在杯内,加适量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加清水搅匀后放置一段时间,若有沉淀出现,则为伪劣农药。少量可湿性粉剂,均匀地撒到水面上,在1分钟内仔细观察,全部湿润入水,说明有效;若长时间地漂浮在水面上不湿润,说明失效或效果降低。


(6)试验法可按使用说明配置好药液,喷施在已有病虫害的农作物上,若未达到防治要求,说明此药无效。


    13.主持人:徐老师,我从业内了解到一个小秘密,农药“缺斤短两”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标签标注的有效成分含量为40%,但实际上只有37%,这是不是假农药?怎么能识别出来?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专家:这种现象是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应属于劣质农药。我们前面所介绍的鉴别方法,只能是粗略的简易鉴别。真正要知道假劣农药是什么有效成分?是不是你要购买的那种?有效成分的含量是多少?最准确、最可靠的办法是送样品到法定农药质量检验机构用化学分析方法或用气相色谱仪和液相色谱仪等先进的分析仪器来测定、检验。


 我再举个这样的例子,某厂生产的农药标识体积为250毫升,实测只有180毫升,比规定体积少了28%。按国家《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250毫升单件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其标本的体积之差不得超过9毫升。对这种虚假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消协”来维权。 


片花:⒈在购买农药时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单位除了应持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购买农资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农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农资时交易方式要正当,别轻信走街串户的推销者。

⒉是在购买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及有效购物凭证,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农药的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15.主持人:农民朋友一旦购买和使用了假、劣农药,应该怎样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专家:1,首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假农药,这必须要到药检所去鉴定,或者质量检测中心去检测。 

2,如果确定为假农药,应该拿这检测报告和购买农药的票据向当地农业执法大队和工商局投诉

 3,再找当地农业局的农技师到田间做测产,若减产,要求农业局做出减产原因,以及减产数量的书面说明。

 4,然后找工商出面协商要求经销商赔偿,如经销商拒绝赔偿,你可依据以上收集的证据,找电视台暴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想得到完整的赔偿,必须做到以上几点,少一个环节都不行 


片花:买到假劣农药怎么办?农民朋友们使用农药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有:

(一)收集证据。

1.买农药的证据。买农药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并妥善保管,作为证明农药来源、出现问题时投诉和索赔的证据。如果不能出示该证据,口说无凭,难以确定农药是谁生产、谁卖的,要得到赔偿困难。

2.所用农药。应保存好产生问题的农药产品,包括已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最好保存一份未开启的同样农药样品。这些农药样品经过鉴定,可以判断损害产生的具体原因。

3.危害现场证据。如通过摄像、照相等记录田间造成损害的情况。请周边的人帮助证实。

4.被误导或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包括:当时在场的其他人证明、经营者开据的处方,生产企业通过广告、标签等误导使用者的证据。


(二)采取补救措施

使用农药后产生问题,应当立即停止该药的使用,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1、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与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联系,就发生的现实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也可以到当地管理部门请教或者电话咨询技术专家,确定农药防治效果较差的原因,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根据产生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1)对涉嫌假劣农药导致防治效果不好的,及时购买品牌企业的合格农药重新使用。

(2)因使用技术不当造成防效不好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正确的使用技术要求重新使用。

(3)因农药抗性导致防效不好的,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采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其他农药及时防治。

(4)因产品不具有该使用功能导致防效不好的,重新购买具有相应使用功能的农药补施。

(5)因使用农药原因产生药害的,针对农作物的实际表现状况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比如更换农药品种、补充施肥、或者施用合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加强农田管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在情况严重时,及时补种或改种其他作物等不同的补救措施,避免贻误农时。

(6)因使用农药产生环境污染的,应该立即与当地农药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在当地环境保护、农业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程度。

(三)依法维权

如果在施用农药后,发现对病虫害无明显防治效果或者出现农作物药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投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勘验、处理,准确认定药害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有关责任问题。农民朋友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同时,要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下列途径维权:


1.与农药生产、经营者协商和解。应根据所使用农药的买凭证、药害损害程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作出的技术鉴定,依法要求农药生产、经营者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农药经营者需要对农药使用者予以先行赔偿,对属于生产者责任造成的损失,农药经营者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2.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有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等。对于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可向公安部门报案。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查处农药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协调赔偿事项。消费者投诉电话是12315,农业部门的投诉电话是12316。


3.向人民法院起诉。当通过上述方式或途径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不过,同其他方式相比,诉讼的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写好起诉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受害的使用者较多并且受害原因一致时,可以选取几个代表,联合起诉,避免重复取证或分别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17.主持人:好的。感谢徐老师的精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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