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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至美,叫乡村(3组)

 城北十五里666 2016-09-28

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在农村长大的孩子而言,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村头的路边,一位爷爷和奶奶在各自讲述着子女在外的工作和生活。

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院内,一片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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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悠闲的姥姥精神矍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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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是一派忙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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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在庄稼中每年都收割的很早。小时候,最喜欢在田间搂豆叶烧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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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居然还有一个摊位卖甜瓜,买了一个,有些甜,但已经没有了预期的那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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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看到的每一个场景,都是那么熟悉而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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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的奶奶们,总也闲不住,在一块自留地里,精心地种植着自己想吃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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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吧,这样拉一亩地,要往返8次,看到都感觉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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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的喜悦,难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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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稼活中,种蒜最拿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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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黄豆,是我最害怕的活,小时父母叫我去,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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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晾晒,大姐的装备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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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玉米秸,拉回去喂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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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直接拔去枝叶,这样比较好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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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什么来着?见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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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名字叫锅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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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弓架一样的东西,知道放在哪里的吗?90后估计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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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地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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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的爱情,不是单单的白头偕老,还有——夫妻恩爱苦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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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家的南瓜,够厉害吧!1.2米长,反正我是头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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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有时就是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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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被除去叶子的玉米栅栏,有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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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柿子也泛出淡淡的黄意,旁边的一位大婶说,国庆节之后,也该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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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小猫咪一下子就跑得不见踪影,这位奶奶忙着四处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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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劈好的柴禾怎么放置,都有一种“乡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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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倒塌的房屋,这样的支撑,能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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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陌生人,小狗狗却表示出接纳的神情,也许,它能感受到我们的友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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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的洋灰缸,似乎在讲述着昨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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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被搁置的平车,好像在每个村庄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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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也有“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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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农大伯认真地操作着,吸引了一些好奇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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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汁原味的乡村小锅,做出来的饭菜特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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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满目的摆设,是不是有些目不暇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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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车,也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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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去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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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看出来奶奶在干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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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村子的老屋,倔强的马蜂菜在上面安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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蓖麻,这个消失很久的物种,竟然又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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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曾是村里最早最气派的两层楼房,如今它的主人定居在外地,院落里,已经杂草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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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勤地不懒,只要有播种施肥,哪里都会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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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三。在农村,晚年有儿时一起长大的“小伙伴”相伴到老,该死何等幸福的事啊……

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一些早稻已经丰收了,你看……

有一种至美,叫乡村

还记得它吗?洋姜,小时候妈妈经常用它腌咸菜,吃得够够的。而现在看到它,却是倍感亲切。



行走在乡村

行走在乡村

文: 朱光娣

在乡村行走真的很惬意,那种感觉,就象童年时依偎在母亲怀里一样。春天里,清明前后,当你心无旁笃地在乡间游走,你的心就会随花粉一起,浮游在乡村的空气中。

很多年来,我一直都迷恋乡村的土路,这也许是我的乡土情结作怪的原因,它是我一生也无法摆脱的宿命。

我怀念乡村的土路,是因为泥土里有我的母亲的味道,故乡的泥土里,有我母亲洒下的汗,也有母亲滴下的我未曾吃完的乳汁。我的迷恋和牵挂,都缘于故乡的泥土和亲人。

很多年以前,我从乡村的土路上满怀豪情地走向城市,走进我童年的向往和少年的梦境,可最终,我在城市的宽敞而平坦的水泥路上走得心神不宁,筋疲力尽。在城市,除了空气和地表对我加倍地释放热情,我几乎找不到半点对我亲热的东西。大多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是不是城市的叛逆?我是不是许多城里人眼中的那个土的掉碴的人?

今天,我已彻底从20多年前的那个梦中醒来,我从梦中醒来时,一身的冷汗,就象我在城里的街道上行走时,一辆疾驰的机动车唰地与我擦肩而过,我还来不及回头,迎面又蹿来一群怪模怪样的半茬子男生。在城市,除了没日没夜地为生存奔波,更多的时候,我都在躲闪和逃离。其实,我并不是懦夫,我只是觉得,在城市里,我势单力薄,无依无靠,我只不过是被社会称呼为“弱势群体”的那一类。

行走在乡村

每当这种悲凉的情绪笼罩我的全身,我都会想起我的山村,虽说穷,偏僻荒野,可我行走其间无拘无束。我的乡村的土路崎岖坎坷,弥漫着牛粪和羊膳味,迈步其中,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与我擦身而过的,是牛、羊、摇尾撒欢的狗,迎着我走来的,是扛着犁耙锹锄的慈眉善目的乡亲。我的脚下没有水泥,没有黑色的泥青,没有白色的斑马线,然而,我行走其间脚板生风,步子或大或小,或急或缓,全无紧要,不必瞻前顾后,无需左闪右躲。

春天,在乡村里行走,你会觉得自己是只蝴蝶,有种飞翔的姿势,要不是只蜜蜂,有忙里偷闲的情调,或者是只燕子,初来乍到,衔泥衔草。累了,就一屁股坐在田埂上,顺手抽几根又胖又嫩的毛针,嚼在嘴里满口生津,渴了,就从田沟里掬一捧水一饮而尽,不担心有毒,喝了也不会得病。

当我的老屋顶上起了炊烟,我知道,那是母亲在叫我,不要走远,否则又要象儿时那样千呼万唤。我望着袅然而升的炊烟,脚就会条件反射地停下,口里的涎水顿时涌起。我猜想,母亲煮了我爱吃的带锅巴的米饭,炒了我喜欢的鲜竹笋。我闻到了饭香,还听得见母亲把鲜笋倒进油锅时的那一声脆响。

行走在乡村

这时,我的父亲也会准时从地里或从山上回来,他回家的时候从不空手,有时是一捆柴,有时是一筐鲜嫩的猪草。我迎上他时,他原本枯皱的脸,突然间会绽开孩子般的笑容,我喜欢父亲这时的样子,幸福而满足。我接过父亲手中的物什,和他一前一后地行走在土路上,他问我答,我说他笑,不觉间就进了家门。

母亲端上饭菜时,父亲就从酒缸里舀一碗自酿的米酒,递给我说,喝几口,比城里的瓶子酒不差,不会有假。我接下碗,尝一口,再尝一口,三下两下,干了。我的脚开始不听使唤,母亲知道我一会要赶路,便责备父亲,不该让我喝这么多,父亲无语,只是笑。我知道,父亲原本只是想让我在家多呆一会,多跟我说几句话,多看我几眼,他每一次看我都有可能成最后一眼。我不知道父亲看我时,有没有儿时看我的那种感觉,但我有,在我心中,世界上如果只有一个人永远看不够的话,那就是我的父母,如果只有一条路永远都走不够的话,那就是回家的路。

行走在乡村

对于很多人来说,在乡村行走已成为一种时尚,也有一类人,把行走的路线选择在城市,这就象钱钟书先生说的,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无论是出去的,还是进来的,他们最终会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就象婚姻和职业。

乡村的土路在减少,里程也在日益缩短,连接城市和乡村的,是奔驰的电波和旋转的车轮,当城市和乡村距离渐渐缩短,故乡在一点点沦陷,我该如何选定行走的方向?但我敢肯定的说,无论世道如何变换,在我的心中,永远不变的是爱故乡、爱亲人的乡土情结。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文:朱光娣

村庄渐渐地老去,一如我父母衰退的容颜。可我时常记挂着它,就像时时刻刻记挂着我形容枯槁的父母一样。

每一次回家,都会感到村庄在变小。今年五一节我回家时,还亲手推倒了我家的一间土坯瓦房。那是我家两间老房中的一间,我就出生在那间土房里。本来两间都要推倒的,父亲说,留一间吧,好歹是份家业,留下一间做个念想。

那间土房的墙歪的厉害,父亲经常在那间老房中出入,我怕万一哪天坍塌下来伤了父母,于是就擅自做了拆房的决定。

当我抡起镐头爬上土房的屋顶时,我看到父亲眼睛湿湿的。我以危险为借口,催父亲赶快离开,因为我知道,当瓦片纷飞土墙崩裂时,父亲一定会流泪的。那曾是他一块坯、一筐泥亲手垒起的家,每一根椽、每一片瓦都凝结着他的心血。

我之所以第一个爬上墙头,第一镐砸向黢黑的土墙,是因为我不想把“败家”的恶名加在父亲身上。在我们老家,穷家修房是善举,富家拆房算败家。因此,村里虽说搞了新农村,起了一排又一排小洋楼,可所有人家的老房子,都原原本本地撂地那儿,那些被撂在一边的老屋,像被遗弃的老人,经风历雨,让人心寒。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我记事时,我的村庄就一直是五十户人家,村里房屋的格局至今还清楚记得。我们这个有200多口人村庄,几乎十年内没有什么变化。我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一直生活到18岁。

农村里的人就怕村里有人打光棍,要是哪个村里光棍多,保准扎堆的都是光棍。因此,那时村里人娶媳妇不讲究好赖,只要是女人,能干活做饭生孩子就行。

我离开村庄,是因为村庄已经容不下我,或许是我已经容不下村庄,也许两者都是。

我离开村庄,是因为我多读了几年书。18岁那年,母亲张罗着为我说亲,姑娘也是我相中的人。那几年里,我家大哥二哥都结婚成家,几间土房也被瓜分一空,我知道,要是我一口答应了那桩亲事,我就会搂着老婆孩子跟父亲母亲一起,占居我家最后的两间土屋。那天夜里,我朦胧中听父亲母亲在讨论定亲的事,父亲说,让小三再读两年书吧,已经读了十几年了,就这样回来窝在小村庄里里有点可惜,再说,一大家人都挤在一起也不是个事。

父亲的一句话,把我变成了城里人。我是第一个从村庄里走向县城的人。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当我拿着鲜红的中专录取通知书离开村庄时,村庄的所有人,都站在村头为我送行。看着这群质朴的父亲老乡邻,我的心有种被揪的感觉,我看得出,他们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期待,他们都希望我学成后能光宗耀祖,造福乡里。

我真的离开了村庄,我为我的父母,为我的村庄减了一份负担。可我的村庄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停止膨胀。我的村庄膨胀到极限时,共有300人,房屋也由原来的几十处院落向村庄两端扩展了许多。当我的村庄扩大到与另一个村庄连成一体时,原有的人口和房屋的运算程式才开始有了新的变化。

我参加工作不久,邻家三爷爷和三奶奶相继作古,后来,胡家大娘也因中风多年谢世。那时,我发现,我的村庄里的某种平衡已被打破,房屋虽说没有增加,可人口开始在减少。不过,从我记事至今,我的村庄老死或病死的,仍然屈指可数。我说不清这算是村庄的幸运,还是村庄的不幸,反正在我眼中,我的村庄跟一个人一样,正处在盛年,能接纳和包容所有的幸与不幸。

上世纪90年代的打工潮,使村庄的运算程式变成了减法。也就是说,从那时起,村庄的人口开始减少,并呈现出加速减少的趋势。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第一个离开村庄的是我的大哥,大哥先是在一个小镇上经营家用电器,后来,为了扩大经营就全家搬进了县城,大哥一家五口,他家一走,村庄一下子就小了六十分之一。第二批离开村庄的,是胡家老三和老四,老三家出走是因为他生了两个爱学习的儿子,他们两口子是为了孩子的前程,才迫不得已地去张家港打工给孩子挣学费的。老四的出走是因为观念的更新,他不愿再像父辈一样,窝在小村庄做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南下苏州时,也是受大气候影响的结果。那段时期,只要是30岁以下的,无论男女,都像冬天的燕子,全部飞向了南方。

村里一下子少了十几人,就像一畦菜地里的萝卜被拔了一半,父亲母亲和邻家胡伯眼看着自己的儿孙一群群离开村庄,飞到了山外,心里有喜也有悲。

第三批离开村庄的是二哥和胡家老二两家。二哥和胡家老二只能算农民工。因为他们都不老不少,做不了南方工厂里的细活,因此,他们只有拼体力,在邻近的城市里或外省的水电工地上做建筑工。后来,因在城里混得久了,两家都在城里做起了小营生。

村庄里的儿子辈中,唯一没有离开的,是胡家老大,我叫他连兵哥,因为连兵哥是公办教师,在乡村教了半辈子书,现在已退休,但他的儿子儿媳在广东。他家也不能算村庄里的人,因为他的孙子在镇上上幼儿园,正在计划买房,看来,他也得很长时间离开村庄了。

时光在不停地溜走,如今,守着村庄的,却只有十几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和六七个留守在家的儿童。在他们看来,儿孙们只不过是候鸟,他们只有在办大事时才会暂时回到村庄,看一眼曾经养育了他们并创造过村庄奇迹的那批老人。

任何一个村庄都有它的加减法,这是村庄的宿命。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父亲对我说,乡下所有的村庄都是这样,老房子和新房子,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大部分已经破烂不堪。老人们都在自己儿孙辈里,选最好的房子住,想睡哪家的床就睡哪家,想烧哪家的锅就烧哪家。诺大一个个的山村,做饭时只有一两户人家房顶上冒烟,跟从前满村满屋时的情景相比,真是凄凉得很。

去年和今年,算上我春天推倒的那间,我的村庄又消失了五间房屋,我不知道明年这个时候,还会再倒几间。我每次回家,都会到村庄里转一圈,把村庄的前前后后看过遍,父亲和胡伯总对我说村庄里过去的事,跟我聊村庄从前的人,从前的房子。他们跟我说村庄的历史时,脸上是充满自豪的,可谈起村庄的现在,却又是满眼的忧伤。在他们眼里,村庄是由人和房子组成的,一个人成不了村庄,一间房子也成不了村庄,只有一大片房子和一大群人生活在一起,才算完整的村庄。

每次我的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在城里买完房,我的父母就会多一次叹息,我知道他们的担心,他们是怕自己死后家业不能相传,田地无人耕种,自留田无人管理。他们还怕自己跟邻村的老人一样,死了尸身腐烂在家里而不被知晓。

故乡,村庄的加减法

而我考虑的却不是这些,我最怕的是这些老人活着时,面对满堂儿孙却无依无靠,孤独无助。尽管近年国家对农村投入逐步加大,可再宽敞的水泥路,再畅通的光纤和宽带,再整齐高大的小洋楼,能换来子女问安、孙儿绕膝的人间天伦之乐么?

我怀念村庄加减法的时代,因为加法,才有了我和我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我也喜欢村庄的减法运算,因为减法,才有了财富的增加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我只是希望人们在做这样的加减法时,加一些人文关怀,减一些凄惊景象,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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