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齐祝兴, 皆出儿女爱国心。 智慧城市临汾贺! 鼓楼南北街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街、严管街的通告 为维护鼓楼南北街通车后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保障广大市民安全、通畅出行,经决定,把鼓楼南北街创建为文明交通示范街、严管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分、罚款的处罚: 1、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含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随意变更车道,压、越双黄线); 7、摩托车未按规定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的。 8、三轮车(电、油)违反禁行时段、路段规定的。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处二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非机动车。 三、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任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四、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占道经营,不听劝阻或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危及交通安全的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直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lfjjz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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