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前海修订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企业最高可获6000万元扶持

 zll2015 2016-09-29

    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今后对不同扶持方式的项目,将根据考评结果并综合各方面相关情况,拟定扶持计划。同一单位可通过不同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扶持,但扶持总额累计不得超过6000万元。28日,记者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获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已发布,有效期为3年。

    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由财政部和商务部于2012年正式批复实施。目前已经完成了6批次项目扶持,实际扶持了82个项目,累计拨付资金达4.69亿元,带动社会投资57.61亿元。此次新办法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对前海原有的综合试点一系列办法进行的修订,主要对管理职能、扶持领域、扶持比例、资金使用范围、研发费用认定、验收管理等进行了修订,使得政策实施更加贴近企业实际、便于申报和使用。

    重大项目可“一鱼多吃”获多种方式扶持

    注册在前海和深圳市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单位,申报的促进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项目和服务于前海发展的项目均可申请该专项资金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对示范性强的项目、服务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市场化应用重点示范工程给予扶持。

    新办法特别对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业、专业服务业三个行业扶持领域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科技服务业围绕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及研究开发服务等领域开展的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项目;文化创意业围绕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领域开展的有利于采用技术、创意等方式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项目;专业服务业围绕会计、审计、法律、法律评估等领域开展的有利于与国际惯例与标准接轨、增强专业服务整体素质的项目。

    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直接补助方式,以及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扶持。每个试点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直接扶持方式。但对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对产业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重大项目,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可采用多种方式扶持。

    相对于旧办法较冗杂的扶持标准,新办法采用根据考评结果并综合各方面相关情况的评审方法,对不同扶持方式的项目拟定扶持比例。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原则上给予核定规模总投资金额30%和20%的额度扶持;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则为总投资金额10%的额度扶持,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评审结果为差的,不予以扶持。

    港资项目扶持最高不超200万元

    新办法还规定,同一单位可以有不同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扶持,但扶持总额累计不得超过6000万元。每种扶持方式也实行一定额度的限制,与此前相比,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新办法将贴息时间则延长至3年,贴息总额控制在项目建设期内实际融资成本的60%以内,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此外,新办法也延续了对港资企业的专项扶持,专项扶持香港投资者在前海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以鼓励港资企业在前海创新创业与聚集发展。

    凡是港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不少于50%,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申请项目属于新办法扶持范围,且具备“主要发起股东是在香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从事经营不少于3年并依法缴纳利得税或依法免税;主要发起股东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前海设立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年;以合资形式设立的,香港投资者符合办法对股东的资质要求,且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1%”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项资金扶持,但对单个港资项目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