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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论礼

 洪湖玩 2016-09-30

(一)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12

 

有子这段话见于<</SPAN>学而>篇。“礼之用,和为贵”,就是说礼的作用以达到和谐为最重要,“贵”就是贵重、重要的意思。“先王之道,斯为美”,是说先王们治理社会的制度以此为美,“斯”是个代词,意为“此”,这里指“礼”,“礼”是一套区别上下尊卑的制度,儒家非常推崇,认为只有按这一套制度做,社会才能治理得美好。“先王”即以前的“王”,“王”指天子,儒家说的“先王”一般用来指称可为后来榜样的周文王、周武王等贤明的天子。儒家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就是效法这些贤明的天子。近代学者批评儒家有复古倾向,也就是从这方面来说的。

“小大由之”,就是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按礼来行。“有所不行”,“所不行”是所字结构,前面讲过,意思是“不行”的地方或“不行”的时候,也就是行不通的地方、行不通的时候。前面说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按礼来行,这里说可能会碰到行不通的地方、行不通的时候,如果我们“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 亦不可行也”,即: 知道和之可贵, 因而为和谐而和谐,而不用礼来加以约束,也是不可行的。“节”就是约束。这几句话是反复强调礼的重要性,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依礼而行,即便遇到麻烦,也不能以废礼为代价来追求和谐——虽然和谐是重要的。

   “礼”是孔子学说中几乎与“仁”同样重要的一个概念。人和人在作为一个“人”上,也就是“人格”上是平等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把另外一个人当“非人”(畜生、奴隶、手段、工具)来对待,这就是“仁”的精神,即强调人和人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把这种人格上的相同理解为全等,一切都一样,这显然既非事实,也不合理。正如同人和人之相同是真理一样,人和人之相异也是真理。人和人之相异是显然而普遍存在的,这其实不必多加说明。例如男人跟女人不一样,男女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不可能一切平等,男人不能取代女人生孩子。家庭的成员平等,讲的也是人格平等,父母不能倒过来当儿女,儿女也不可能倒过来把父母养大。党内同志平等,但总书记跟一个普通党员当然是不同的。军队里小兵不能指挥元帅。公司里工人不能给董事长派工作。“人天生就不平等”跟“人天生是平等的”同样正确,只是说的是不同的方面而已。

如何处理人相同的一面,或说是平等的一面,孔子认为这里的原则是“仁”,即把人当人看待,视人若己,推己及人。但同样,人和人既然存在相异的一面,即不平等的一面,那么如何合理地正确地处理这不平等的一面,也是非常重要的,孔子认为,这里的原则是“礼”。“礼”的基本概念就是区别尊卑,区别尊卑的目的,就是把社会里的人分成一个个的层次,也就是等级,或说伦理。有了伦理才有秩序,没有秩序就是混乱的,就不会和谐。例如搭公车,如果没有秩序,没有谁先谁后的伦理,就会一堆人往一个小门里挤,搞得一团乱。一群人围坐用餐,谁坐什么地方,谁先动筷子,也得有个讲究。更不要说学校上课、工厂上班、军队打仗、国家管理这种大事,如果完全不讲尊卑上下、先后秩序,也就是不讲规矩, 不讲“伦理”,不讲“礼”,那便是一群乌合之众,一切都没有办法进行。讲“礼”,就是正视人和人的差异,正视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让这种差异和不平等在一种合理的秩序中得到完满的处理,而不至引起争斗,甚至相互残杀,这样对整个社会,以及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利的。所以在社会运作中,“礼”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废的,也不能以废礼的方式去追求和谐,因为制礼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谐,废了礼就没有和谐可言,即使得到短暂的表面的和谐,最终还是会乱掉。

 

(二)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16.13

   

陈亢是孔子的学生,伯鱼是孔子的儿子,孔子的儿子名鲤字伯鱼。“陈亢问于伯鱼”,用白话文讲就是“陈亢问伯鱼”,“于”字好像是多余的,但在文言文中却不多余。在文言文中,动词“问”的后面如果直接接宾语,通常是表示问的内容,如“颜渊问仁”、“子张问政”之类,问的对象前面则要加一个“于”字,比方说我们可以用文言说“颜渊问仁于孔子”,“于”在这里相当于白话文里的“向”,“问于谁”就是向谁发问。“子亦有异闻乎”,“异闻”就是不同的听闻,言下之意是说,我们平时从孔子那里听到很多教诲,但我们只是他的学生,你是他的儿子,你是不是会听到一些特别的教诲呢?“对曰”就是回答说,“对”通常都是下辈回答上辈,下级回答上级,含有尊敬的意思,平辈之间有时也用,那就是表示客气了。“尝独立”,“尝”是曾经的意思,“独立”是一个人站着,这句话用白话文来讲就得罗嗦一点,得说成“有一次我父亲一个人站在那里”,文言文中常常省略主语,用词也简洁,所以三个字就够了。“鲤趋而过庭”,“鲤”在这里是伯鱼自称,自称一定要称名以表示谦虚,所以这里一定不可以说是“伯鱼趋而过庭”。“趋”是小跑,孔子站在庭院里,伯鱼小跑经过,古代的礼节如果有长辈在前,你要经过的时候就必须用小跑,表示尊敬,不可以慢慢地大摇大摆地走。下面的“曰”是孔子问伯鱼,省掉了主语。“学《诗》乎”,你学了《诗经》吗?这里又省掉了主语。《诗》就是《诗经》,“经”字是后人为了表示尊敬加的,在孔子那个时代只说诗,比方“诗三百”。这里还要注意,我们现在所用的标点符号是近百年从西方引进的,古人基本上不使用任何标点符号,所以原文这里的“诗”不会有书名号,你如果看的是未经现代人标点过的古本,就很容易把“诗”理解为诗歌,把“学诗”理解为“学习诗歌”、“学习写诗”,那就完全错了。读古文在这些方面都要多加注意。。“对曰:未也”,伯鱼回答说:没有。这里“曰”字前面加“对”,因为是儿子回答父亲,表示尊敬。“鲤退而学《诗》”,“鲤”还是自称,意为我(听到父亲的教诲以后)退下来就学《诗经》。

“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这还是伯鱼对陈亢说的话,“他日”就是另外一天,其它同前,就不必解释了。

需要稍加说明的是“无以立”三个字,“立”是立世,指在社会上立足,“无以”是“无所以”之略,“所以”是所字结构,相当于名词,作“无”的宾语,“以”是动词变来的介词,译成白话文有“用”、“把”、“拿”、“因”等义,“所”则指代“以”的宾语,“所以”意为用的那个东西,“所以立”就是用来在社会上立足的那个东西,“无所以立”就是“没有用来在社会上立足的东西”。“不学礼,无以立”,全句的意思就是“如果不学习礼的话,就没有可以用来在社会上立足的东西。”

下面, “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这里需要讲一讲的是最后一句,“远其子”,“远”本是形容词,这里却用作动词,要读去声(即“院”),是疏远的意思。“远其子”是疏远他的(即君子的)儿子。其实陈亢在这里有点用词不当,至少是过甚其辞,孔子并非疏远自己的儿子,只是对儿子跟对学生一样,没有偏爱,没有不同的要求,没有私下教授什么特别的东西。这说明圣人光明磊落,孔学并无秘传。我们读这句话,不必太拘泥字面,不要以辞害意。“君子之远其子”中的“之”没有意义,它起的是一种语法作用。“君子远其子”原本是一个完整的句子,现在在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之间插入一个“之”字,就不再是一个句子而只是一个主谓短语了,这个主谓短语充当动词“闻”的宾语。“之”的这种用法在文言文中常见,而在白话文中却没有相应的格式,所以值得特别留心。但“之”的这种用法在白话文中还偶而可见,例如: “我非常期待大作之早日问世。” “老周之不想去北方,是可以理解的。这里的“之显然是文言用法的残留,删去也可以。另外,“闻《诗》,闻礼”也是口语减省的说法,不能完全照字面理解,好像陈亢以前都没听说过《诗》和礼似的。全句译成白话文,把意思补充完整,应该是这样:

 

陈亢回来后,非常高兴,说:“我问一件事,却知道了三件事:知道了学习《诗经》的重要,知道了学习礼的重要,知道了君子并不特殊对待自己的儿子。”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3.4

 

这一段见《论语》<</SPAN>八佾>篇。林放是鲁国人,有人说也是孔子的学生,但没有文献依据。“礼”是从原始巫术发展出来的包括名号、服饰、规矩、礼仪的一整套制度,以此区分尊卑,建立秩序,调节情感,规范言行,到周朝后期,这套制度有的遭到破坏,所谓“礼崩乐坏”,有的则流于形式,所谓“文胜于质”,孔子对此深怀忧虑,常发感叹。现在林放独独问到礼之本,这恰恰是孔子所重视的,所以他夸奖林放:“大哉问!”“大哉问”是个倒装句,意思是:“你这个问题很重大啊!”等于说:“你问得好!问到了根本!”下面是孔子从礼节和丧礼两个方面来说明“礼之本”。“礼,与其奢也,宁俭”,这个“礼”主要指接待宾客的礼节、礼貌,比“礼之本”的“礼”范围要小,孔子的意思是说,接待宾客本质上是表示敬意,而不在于奢侈和排场,与其讲奢侈排场,那还不如节俭而有诚意的好。“丧,与其易也,宁戚”,这个丧指丧礼,“易”不是容易的意思,而是周到到滚瓜烂熟,就是一切行礼如仪,形式无可指责,孔子的意思说,丧礼的本质是要表达哀悼,与其像这样看似周到却没有真实情感,那就还不如形式简单而内心真正悲戚的好。

 

(四)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3.8

 

这一段也在《论语》<</SPAN>八佾>篇。子夏是孔子最好的学生之一,姓卜,名商,字子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这是三句古诗,今本《诗经》<</SPAN>卫风·硕人>中有前两句,但没有第三句。“巧笑”是生动的笑,倩是靓丽动人,“美目”是漂亮的眼睛,“盼”是黑白分明。“素以为绚”,文言中有些介词,如“以”、“与”等,它们的宾语有时可以提到介词的前面。“素以为绚”就是以素为绚,用白话讲就是用白丝绢(即“素”)来作画,画上(即“为”)美丽的色彩(即“绚”)。全句连起来就是:“那美人笑起来真是靓丽啊,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就像在白色的丝绢上画上那最美丽的色彩。”“何谓”就是“说的是什么”,古文中疑问词做动词的宾语,一般都要提到动词的前面,所以不说“谓何”,而说“何谓”。孔子回答说“绘事后素”,“绘事”就是作画,“后素”是“后于素”,介词“于”省略了,“绘事后素”是说画画的时候先要用白绢作底,再着色。子夏当然知道这三句诗是写一个美女,他要问的实际上是这几句诗说明了什么道理。所以孔子回答“绘事后素”,就是说这几句诗虽然是写美女,但我们读者却可以从中体会到“绘”与“素”的先后关系。子夏很聪明,从孔子的话里马上悟出,礼仪也是一种文饰,像作画一样,必须先具备本质,如果本质不具备,礼仪就会变成一套虚文,就像画要画在绢上,笑和盼要发生在美女的身上,没有绢,到哪儿去作画?不是美女,笑和盼也就失去了魅力,所以他说:“礼后乎?”就是说 :“礼仪是发生在后面的东西吗?是具备了本质之后才需要的东西吗?”。孔子说诗,一向讲究比兴,就是要超越诗的字面去延伸理解诗的含义,所以对子夏的话很是欣赏,夸奖他说:“起予者商也!”“起”就是引起,“予”是我,“起予”就是引起我想到更多的东西,“商”是子夏的名,这里是老师对学生说话,所以用名而不用字。“始可与言《诗》已矣”,“始”就是开始,“可与言”,介词“与”下省掉了一个“之”字,古文中“之”字作宾语常常省略,我们读时要多留心。被省略的“之”指代子夏,在这个语境中就是“你”。“已矣”两个语气词连用,相当于白话中的“了啊”。全句说:“商啊,你的话对我也很有启发,现在可以跟你讨论《诗经》了啊。”

前一段孔子和林放的对话说明礼不离本,后一段孔子和子夏的对话说明文后于质,谈的都是礼的本质问题,可以相互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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