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章
发文工具
撰写
网文摘手
文档
视频
思维导图
随笔
相册
原创同步助手
其他工具
图片转文字
文件清理
AI助手
留言交流
1为什么要设立分案处理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分案处理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等法律人士的广泛关注,设置分案处理制度的必要性是由未成年人本身的生理和心理等特点所决定的。以北京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为例,“2005至2007年见,该院共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41件364人,其中共同犯罪案件达146件269人,分别占未成年犯罪案件数的60.6%和人数的73.9%。在未成年人的犯罪中,未成年的共同犯罪占多数。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生活经验少、心理不成熟容易受人影响,所以容易被人利用,也容易学习成年人的一些恶习,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起诉、审理和执行有利于教育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还未成熟,经过教育改造,多数还是会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这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什么是分案处理制度?
分案处理制度根据现有的法律可分为狭义的分案处理和广义的分案处理。狭义的分案处理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不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严格适用强制措施,还应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其实质就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实施不同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羁押、执行方式。广义的分案处理制度不仅包括狭义的分别羁押和分别执行,还包括未成年人案件分案起诉、分案审理。
3分案处理制度包括哪些程序?
分案处理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而设置的是一个贯穿诉讼全程的诉讼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施强制措施到立案再到起诉审理直至执行刑罚都应适用该制度。我国现有法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关押、分别羁押、分别执行都做了较全面的规定,但是对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只有零星的法条涉及。笔者认为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最关键的阶段,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分案处理制度中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两大核心阶段进行探讨。
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分案处理制度中没有提及分别侦查?在我国一些学者提倡分别侦查,他们认为分案处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因此应该彻底的在每个环节都适用。有些学者不赞同将分案处理制度延伸至侦查阶段,他们认为分案处理制度的关键是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侦查阶段是案件事实不清的环节,只有对案件全面侦查才能查清事实,因此没必要设立分案侦查制度。笔者认同后者的说法,首先在侦查阶段适用分案处理制度会有碍于查明案件事实、不利于对案件准确定性,因为适用分案处理制度的案件是实质上的一案,倘若分开侦查,则案件事实可能会侦查不清。其次分别侦查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诉讼效率的下降。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案件是是实质的一案,为了保证案件事实的查清,在侦查阶段就不需要适用分案处理制度。
4分案处理制度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1、侦查期间的保护作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分别羁押分别管理。在侦查期间分别关押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有利于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避免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恶习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后的教育和改造更有帮助。
2、起诉环节的作用
我国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以分案起诉为原则,合并起诉为例外。《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第二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 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分案起诉:(一)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二)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碍案件审理的;(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四)其他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 分案起诉制度在我国虽然只有零散的一些解释和规定,但是一些地方的省市都对此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规章,并把此制度应用到了实践中。分案起诉的原则可以贯彻到底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且能够有效的避免检察院和检察官的主观因素和自由裁量,从而最大化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分案起诉制度的列外可以在保证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同时兼顾案件审理的效率,既符合现代社会对司法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的本质要求,又保证了公正与效率两大基本诉讼价值。
3、审理程序的作用
分案审理是人民法院将本属于同一案件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来形成两个独立的案件进行审判工作。分案审理是分案起诉的延续,同一般刑事案件一样,经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就进入到人民法院审理环节。分案审理同分案起诉一样,有原则有例外。原则上只要案件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就必须分开审理。分案审理制度为未成年犯罪的特别程序的应用提供了条件,既可以保证审理时社区调查制度的进行,又可以保障犯罪记录封存顺利制度的实现。分案审理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为首要目的,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诉讼利益和以后的教育改造。分案审理的案件虽然在程序上是独立的两个案件,但在实质上是同一案,有些共同犯罪案件分开审理可能会妨碍到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妨碍案件顺利审判,难以查清犯罪事实时可以不适用分案审理。分案审理制度是原则与灵活的结合,既保证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利益,也平衡了诉讼效益。
来自: 刘锡春律师 > 《涉及未成年犯罪》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搜狗百科。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代理未成年当事人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操作指引(2023)》
会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羁押且有必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场。...
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中应赋予被害人自诉权
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中应赋予被害人自诉权。尤其是,为了减少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中公诉权行使与被害人自诉权行使中的摩擦,应当取消允许被害人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要求被...
广东省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以法律援助的律师为主体,明确援助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发挥援助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的作用,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等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未成年人刑法...
最高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不诉率逐年上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今日(27日)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整体向好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逐年下降...
每日经典真题
CD项:根据2012最新修订的《刑诉解释》第4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或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规定之理解与适用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规定之理解与适用。面对该情况,办案人员应当首先向未成年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工作,使其真正明白合适成年人参与其所涉案件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与初衷;如该名未成年人经解释仍然拒绝合...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实务探讨|审前羁押的社会危险性评估
实务探讨|审前羁押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早在2004年时,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采用该方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诉讼风险进行评估,整体上将犯罪行为、个人情况、家庭概况、保障条...
微信扫码,在手机上查看选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