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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的人最爱说高雅高雅

 琢磨切磋 2016-09-30

 

下流的人最爱说高雅高雅

 

○许石林

 

中国美术学院三位画家井士剑、刘正、袁进华,在杭州某银行二楼联合展出了他们自己的绘画,引来许多人的议论,从专家到民众,有人欣赏,也有人反对,反对者的鄙视和遗憾归纳起来就是:这样做不够高雅。首先是这个展览形式不高雅、规格不高,因而画家们的作品也就显得不高雅。

我不明白,这样做有什么高雅不高雅的?将自己的绘画找一个场所展出给公众,本身就没有什么高雅不高雅的。

许多人可能一直没有弄清楚展览的历史,其实展览本身就无所谓高雅不高雅。从前——说的是比如从唐阎立本到清“四王”,你要是给他弄个展览,他会羞愧投河而死。阎立本就十分反感别人如皇帝叫他画家、画师,哪怕是称他为国家一级美术师、美术大师,这位人类绘画史上伟大的画家,一生矛盾而羞愤地认为画画类似贱役,临死严令子孙:“尔宜深戒,勿习此艺。”在道德文章立身的时代,书画不过是读书人的余事,是玩玩儿的,是所谓“德之糟粕”、“文之毫末”。即书画技艺好,也就是玩玩儿,不值得称道,更不值得标榜,不能成为一个读书人生存的标签和旗帜、符号。因此,如果公开展览,会让读书人羞愧不堪——你看,古人这样看不起书画,却给了书画一个无比高雅的地位,即不展览,方显稀罕、尊贵。这是书画只服务或者说只伺候精英的时代。只伺候精英的时代,艺术不是现在理解的艺术,在看不起艺术的时代,艺术才是真高且雅(翻译成白话就是:高鸡巴雅)的艺术。

展览源于西方的沙龙,进入现代社会后,艺术要从过去的只伺候精英,走向服务民众。即进入公民社会,艺术如果还继续在封建文化的语境里或者说停留在精英的思维里,显然是等死。因此,许多历史文化研究者认为,进入公民社会以后,就没有精英艺术了,也不生产这种艺术了。所以,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展览成了公民社会里艺术生存的一个重要方式。进入公民社会后,高雅一词,其实已经宣告死亡,因为高雅与公民社会的精神是相互违背的。拿出来展示,就不是高雅的行为。哪怕在级别最高的美术馆展览,也不代表其作品就一定高雅,因为展览这个行为本身就不高雅,也无所谓高雅不高雅。展览只是一个展现方式,任何场合都可以展览,不择地而展览的行为,恰恰是符合公民社会的平等哲学的。中国美术学院那三位艺术家,因为不择地展览,恰恰体现了他们的公民社会意识,也可以说是思想解放。

人是很奇怪的东西,明明生活在此时代,却在很多时候愿意秉持着彼时代的标准,比如,一般人认为书画只有到展览馆去展览才是高雅的、才是够规格的。这就是一种精英时代的标准被变异地继承和留恋。如果艺术品仅凭着它展出的场地规格去判断其品质,显然是让艺术和艺术家要大哭一场的。如此简单地把高雅锁定在展览馆,也说明现代人越来越不懂艺术。展览馆当然有专业的展览服务和后勤支撑系统,但这并不能代表那里一定高雅、也不代表谁只要进入那里谁就是高雅。自己不会判断书画艺术本身的品质,而看重展览的场合与方式,以展览的场合与方式判断艺术品的高低,显然是下流的眼光。

当代人对许多东西,在认识上很糊涂:基本上,越是下流的,越喜欢说高雅;越是没文化的,越爱标榜高雅;下流人凑到一块儿,就称上流社会、高雅群体;一个演出或展览艺术品的场馆,花大钱建设、花大钱装修、花大钱维护,就是高雅,而一个朴实的场地,不作秀的场地,展出或演出艺术,就不是高雅……最受不了的,就是把类似音乐厅这种明明是瓦舍勾栏,却叫做艺术殿堂,我们的许多下流演出不也进入了维也纳的金色大厅了吗?

如果说无数代人努力而推动的公民社会是人类的进步的话,那么这个时代就应该有一个功能,即祛除文化巫魅。问题的尴尬在于,人是不是离开了巫魅就不行?你看,对所谓艺术演出或展览场地的迷恋,不正是现代人自己创造的新的巫魅?所谓高雅艺术殿堂不正是新的巫魅?对金色大厅巫魅的向往和迷恋,正是走向自我巫魅的重要一步。

我觉得杭州这三位艺术家很不了起,他们为中国艺术家展示自己的作品走出了新的一步,虽然这种形式在西方许多地方都存在,但在中国,艺术家普遍还是以在这种“非正式场地”展出为耻的。艺术家用自己的艺术品服务公众,公众却认为场地不够高雅,这实在是一种很下流的想法,下流是下流人的本分,本分无敌。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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