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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观察 | 诚信专员是否有利于打造负责任的政府?

 诚信善良友爱 2016-09-30

政治学人·学术观察

  





学术观察员 张力伟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加拿大女王大学访问学生。

位于北美的加拿大在其民主制度上有一个重要举措,即创造了integritycommissioner这一职位,作为监督政府的独立机构。


IntegrityCommissioner这一词组的意思一直没有被完整翻译出来,加拿大的华人媒体把它直译为“诚信专员”,有的意译为“诚信监察专员”或者“公共部门操守专员”,还有的根据其职责而产生的意译,即“纪律监察委员”。


总之,不管它叫什么,这一岗位还真是有存在的必要性。要是论起它产生的原因,还得谈到加拿大一个叫FederalAccountability Act(一般翻译为《联邦责任法》)的法案,理由是IntegrityCommissioner是这个法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再详细点说,IntegrityCommissioner实际是一个部门,安大略省(Ontario)的IntegrityCommissioner Office位于首府多伦多。一般来说,这个办公室的作用为独立监督政府行为,包括费用审查、议员诚信、公务员的道德操守以及说客登记等等,核心是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的政治责任。作为一个独立部门,诚信专员有权力接受公务员或者民众的举报,进而对有问题的公共部门施加压力,促使公共部门作出检讨、修正行为。这个部门看起来是一个第三方的机构,但其并不属于NGO,而是由政府任命。


此种专员制度在加拿大并不罕见,针对大学、病患以及青少年,加拿大都有相关的专员制度来负责保障特定群体的权利。但诚信专员真的促进了政府责任,保证了相关群体的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了吗?虽然安大略省的一些城市呼吁建立各自的诚信专员办公室,但这个办公室真正的绩效或许并不是那么积极。

前几年,一任诚信专员被迫辞职,原因是其未能保护好举报者的隐私以及对下属员工有不得体的行为,导致加拿大联邦公务员因为害怕遭到报复而对举报行为敬而远之。而且在之后的一次揭露中,诚信专员办公室发表的揭露报告也没有提到违规公务员领导的名字,这就使社会民众与社会组织对专员办公室的执行力与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话说回来,诚信专员的作用还是受到了加拿大社会的广泛认同。前几天,位于安大略省的小城金斯顿(Kingston)因为盖楼的问题导致了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冲突,使得不少人呼吁金斯顿应尽快建立自己的诚信专员办公室,以规范政府行为。


事实上,提高政府责任的核心并不在于是否拥有一个独立的调查机构,而在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问责制度。简单来说,揭露了公务员的不法行为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对不法行为的惩戒以达到规导政府行为的目的。加拿大或许在监督这一层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在追责问责方面的工作还有所欠缺。此外,这一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和议会以及政府之间的暧昧关系,也削弱了本身的独立性和职权行使的限度。


在整个政治责任体系的构建中,政府责任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政府责任的向度取决于其权力授予的方式,所谓“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而监督就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一个基本要素,监督的根本目的也不是人家做什么有旁人盯着,而是人家做错了有人能指出来,并且保证他下次不再做错。由此可见,强化政府责任是一个类似于输入-输出的“环”,其由权力授予模式、利益表达渠道、行为纠错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构成,无论是顶层的权力拥有者还是基层的权力行使者,没有一个良好的责任机制就没有一个稳定和谐的政治生态,因为政治不稳定的核心就是社会对权力的“控诉”(abuseof power),一旦治理不好,就会成为烈度巨大的冲突,最终毁灭的是政权的合法性与政权本身。可见,加拿大提供的借鉴并不是诚信专员办公室这一制度的创设,而是对强化政治责任所进行的一系列努力。责任政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形态,提高责任不仅依赖于道德建设,更需要完善的制度。

 

本期编辑: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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