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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广PPP模式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昵称37045111 2016-10-04

  闽南网3月17日讯 海都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即将正式印发实施。

  这意味着,厦门市的大型项目建设中将不再是国企“一家独大”,而是民间资本也可参与。未来,将有更多政府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根据实施方案,民间资本不但可以冲破“玻璃墙”,而且还可获得一定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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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市政、社会事业等3领域重点推进

  当前厦门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几年厦门将着力建设地铁、机场、港口、“两环八射”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缓解财政面临的巨大筹资压力,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广和应用PPP模式。

  根据方案规定,从2015年起,经发改部门会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甄别、评估筛选出来的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采用PPP模式。只有经过市场实践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PPP模式合作的,再行考虑安排其他建设资金来源。

  据介绍,重点推进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交通枢纽等)、市政公共设施领域[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处置、燃气、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库)、地下综合管廊等]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文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开展PPP项目合作。

  此外,对于已建成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探寻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多重优惠政策 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为增强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方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

  PPP项目经认定后可进入“绿色通道”,按规定享受优先审批等政策。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并优先上报争取中央资本投入等支持。

  融资方面,政府将全面支持PPP项目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支持项目公司进行股权、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并且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经本级政府批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

  □相关链接

  PPP模式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政府部门则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PPP模式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各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共赢。(海都见习记者 陈晓东 通讯员 孔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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