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孤平之管见

 江山携手 2016-10-06


孤平之管见
作者:甘肃/杨俊时

2015年第52期《中国楹联报》第3版刊登有张福音先生的《刍议孤平》一文,提出:“孤平并非除了韵脚平声外,句中还有两个平声字,就不是孤平了,而是句中拥有并列平声(两连平)。”

2016年第2期《中国楹联报》第3版刊登有谢润保先生的《不应对孤平作严限的理解》一文,认为张福音先生“这样公开否定语言学家王力教授在《诗词格律》中所言‘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之孤平定义,是不合适的。”他还提出:虽然在《诗词格律》后面所谈到拗救时,只举了相同于五言句的例式,“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那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方法而已;“七言句比五言句多一个音节,拗救孤平理应有更多的办法,只要能避免‘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就可以了。”文章最后提出,避免七言句的孤平,既可以用“仄仄仄平平仄平”,也可以用“平仄仄平仄仄平”。

笔者认为,谢润保先生对王力教授关于孤平定义的理解是掐头取尾,即掐掉了“孤平是……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这个头,而只取了“除韵脚之外,就剩一个平声字了”这个尾。笔者对谢润保先生在文中关于“七言比五言多一个音节,拗救孤平理应有更多的办法”的提法也持不同意见。”

笔者认为,要谈孤平,自然地要谈到近体诗。近体诗句式又有仄平脚句型和平仄脚句型。根据王力教授在《诗词格律》第二章第三节中的定义,近体诗中,仄平脚句型(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用仄声即拗,前人谓之“孤平”(除韵脚外仅一平声,七言首字不论不计),这是诗家大忌。如果在该处用了仄声,就必须在本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作补偿、补救,是为“孤平拗救”,如此仍属合律。孤平拗救的句子等于仄平脚句型的变格,其格式为(五言)“仄平平仄平”、(七言)“仄仄仄平平仄平”。孤平拗救处的字使用灵活,不救拗也可以用平声。

律句平平脚句型(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忌用平声,否则末尾三字都平,是为“三平调”,或称“三平脚”,也应避忌。

其它句型的孤平与拗救,也都属于格律的研究和限制范围,不再赘述。

律诗句式是声律节奏的重要载体,是韵律结构的重要表现。律诗句式中的孤平,一般在遣词用字失当的情况下发生。由于对联文体融合了诗歌、骈文、词曲乃至古文和白话各类文体的语言句式和风格,当前联界普遍认同既不能强求各类句式都按“二字而节”声律节奏来划定,也不能无视律诗句式占对联句式主流的实际,强求所有句式皆按语音节奏来划定,所以唯一的出路在于认可语意节奏和声律节奏的双轨并行。在这里,应当强调的是,一副联中的句式,如果用语意节奏来划定,能做到句内节奏点用字平仄交替,上下联节奏点用字平仄相对就可以了;如果用声律节奏来划定,那就必须按韵律来要求,而不能随心所欲。近体诗是格律诗,格律诗句式的平仄安排是有讲究的,孤平拗救也一样。除了允许的变格和拗救外,其它地方一般不得用拗,拗了无救。如果用诗联界由来认同的律句仄平脚型“七言首字不论不计”的原则来判定,谢润保先生提出的“平仄仄平仄仄平”,虽然将第一字用了平声,但仍然犯拗,算不上是变格句型。

有联友提出,《联律通则》对孤平只字未提,我们在这里瞎摆什么?笔者认为,《联律通则》虽然没有讲到“孤平”,但中国楹联学会所编《联律通则导读》第68页在讲“调平仄”时指出:“五言和七言律诗的句式格律,可以说是写作对联的基本句式格律。所以,学习写作对联的人,必须先把它们烂熟于心。这是很容易的,它们调平仄的基本句式格律,按首句不入韵的格式,只有各两句,就是……”

当前,楹联文化正在走向繁荣,但也仍然存在普及与提高的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对孤平是严限还是宽限呢?笔者意取后者。同时认为,初学诗者,最好先全按正格写作,熟悉正格后,顺乎造字炼词的需要,适当使用拗救、变格及其他。这样,既不失传统,又给创新留有极大的空间。

此外,品读鉴赏古典律诗或近现代名人的诗联作品,应努力学习其中好的东西,对其诟病,不宜粘附。如今有些作诗联的人,曲解孟子的“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这两句话(常常压缩成一句“不以辞害义”)作为写诗联不合格律的挡箭牌,是不足取的。

以上之管见,实为刍荛之言,欢迎批评指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