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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流程风险管理研究(下)

 andyandygo 2016-10-06

信贷全流程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

  从信贷实践看,贷款准入管理、抵质押品管理、授信执行管理、贷款资金管理、到期收回管理是信贷全流程风险管理的五个核心环节,这五个环节紧密联系、互为依托,分别在信贷风险控制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共同构成信贷风险管理流程的完整链条。

  1.贷款准入管理——信贷对象的“筛选器”。贷款准入管理是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前,按照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定位,对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和项目进行初选、评估、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贷款准入管理直接决定什么样的客户和项目能够获得银行的信贷资源,其既是信贷流程的起始环节,也是信贷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贷款准入管理的目标是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无论面临多大的压力,都要敢于说不;对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要多方审视,慎之又慎;对符合准入条件、各项指标优秀的客户和项目,要尽可能优先受理。

2.抵质押品管理——客户风险的“缓冲器”。抵质押品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是第一还款来源的重要补充。抵质押品管理从强化第二还款来源管理着手,对抵质押品分类、价值评估、抵(质)押担保设立与变更、押品和权属证书保管、押品返还与处置等环节实施针对性管理,为银行债权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在当前银行对客户还贷来源控制力不强、保证担保整体代偿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抵质押品作为借款人违约时银行可以依法占有和处分的资产,在甄别借款人道德风险、保证债务契约有效执行、缓释客户经营风险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授信执行管理——信贷运行的“控制器”。授信执行管理是商业银行基于信贷决策与执行相统一的要求,在信贷业务审批通过直至以非清收处置方式收回信贷资金本息的信贷运行过程中,对借款合同签订、履行用信条件、资金支付审核、资金支付方式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是从执行层面确保信贷审批方案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授信执行水平高低是一家行的依法合规意识、决策传导状况和贯彻执行能力在信贷运行领域的集中体现,如果授信执行管理不严格、授信执行不到位,再严谨的授信审批都将失去意义。

  4.贷款资金管理——资金流动的“监测器”。贷款资金管理是商业银行采取账户监管等手段,对客户获得贷款以后的资金流向和用途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及时准确地掌握贷款资金的运动轨迹,对客户风险提前进行识别和判断。从信贷经营管理的实践情况看,客户获得银行贷款后,其对贷款资金的运用动向,不仅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包含着许多风险提示信息。因此,从资金流动的角度加强贷后监测,并根据监测到的资金异动等各类风险信号,果断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是降低银行资金损失风险的有效手段。

  5.到期收回管理——贷款资金的“回收器”。贷款到期收回是一个完整的信贷业务循环周期实现完美收官的关键环节,也是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价值创造的兑现阶段。贷款到期收回管理通过对到期信贷业务的资金回收方式、抵质押关系处理、贷款展期或周转等信贷事项进行规范处理,既能够有效减少银行资金沉淀、防止不良贷款产生,又能够保证信贷资金在取得经营收益的基础上再次投入新的信贷循环周期。

实施信贷全流程风险管理的策略选择

  (一)严把贷款准入管理关——重点加强行业、区域、客户三个维度的准入管理。

  1.行业准入。行业准入管理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行业分析研究要到位。要对客户所处行业开展前瞻性的分析和研判,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的成本结构、行业集中度、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整体竞争等情况,综合判断该行业对借款人的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积极介入符合产业规划要求、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从严把握“两高一剩”行业,审慎进入传统行业和进入壁垒较低的行业。二是行业政策管理要到位。要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细化行业信贷指引,明确信贷准入和信贷退出标准,对行业内客户实施名单制管理。三是行业限额管理要到位。对“两高一剩”、发展前景一般或潜在风险较大的行业,要前瞻性地核定并控制行业授信总量,客户用信总额不得突破行业授信限额。

  2.区域准入。区域准入管理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优势区域优先发展原则。对当地经济发达、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生态良好、信贷管理规范的区域要实行资源倾斜、扩大权限,赋予更多的自主准入权;二是一般区域有重点发展原则。对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一般的区域,要重点发展具有当地特色和优势的业务,并赋予其相应领域的自主准入权,力求把业务做精做细做好;三是限制区域限制发展原则。对经济欠发达、金融生态环境不好的区域,要适度上收自主准入权,重点发展第二还款来源充足的信贷业务及低信用风险业务。

  3.客户准入。客户准入管理是贷款准入的管理重点与管理难点。其核心思路是通过实施客户发起战略,明确目标客户准入标准,争取好的客户、回避差的客户,构建层次清晰、搭配合理的大、中、小型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梯队。客户准入管理的技术难点主要是两个方面,即如何正确地进行客户调查,如何准确地评价客户优劣。在实践中,客户调查关键是要围绕六个要素,符合三个要求。六个要素是“产品、人品、资本、资产、存款、税款”,即企业要有好的产品(服务),该项产品(服务)有市场、有信誉、有前景;企业及业主品行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自有资本充足、融资渠道通畅,不涉及非法集资与高利借贷;企业及业主有现实、稳定的资产,有充足可靠的担保来源;企业有稳定、银行可预测与控制的现金流,生产经营活动、销售货款回笼、资金往来情况正常;企业有真实、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销售或营业收入,税款、水电费、工资支付等与其反映的经营规模相匹配。三个要求是“真实、准确、全面”。所谓真实,是指获取的客户资料等信息有据可查、值得信赖;所谓准确,是指调查人员对客户的分析判断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合理逻辑推理,没有夸大其辞,没有主观臆断;所谓全面,是指调查报告反映的要素齐备、内容完整,没有遗漏或隐瞒重大事项,符合尽职、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信贷决策需要。准确评价客户优劣关键看客户是否具备诚信、价值、稳健、责任四种品质。诚信是前提,不诚信的客户要实行“一票否决”;价值是根本,无回报或低回报的客户对银行而言没有合作的意义;稳健是基础,好的客户应具有健康的企业文化、审慎的经营行为和较强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这也是双方建立信贷关系的前提;责任是保障,缺乏起码社会责任、法律责任、道义责任的企业难以做到可持续经营,不具有合作的基础。

  (二)严把抵质押品管理关——重点管好抵质押行为的八个环节。

  一是提高贷款抵质押率。把贷款抵质押率纳入市场营销、信贷结构调整和业绩考核目标,力争提高至70%以上,其中有效房地产、低信用风险押品占比要达到60%以上。二是明确抵质押品范围。严格实施抵质押品准入管理,优先选择市场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品。对政策允许但操作不明确、政策未明确但具有现实价值的抵质押品,要在风险控制前提下积极研究创新有关的操作实施办法。三是控制抵质押折扣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控制贷款折扣率;鼓励组合担保方式,对经债权保障度系统测评综合担保在充足级以上的,不受单项押品折扣率限制。四是完善抵质押评估管理。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和相应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实行内部确认制度,外部评估报告未经有权审批人确认,不得作为信贷决策依据。严格贷款担保物的调查、估值、审查、确认和周期性价值重评,严禁按照贷款金额倒算抵质押品价值。五是规范抵质押权证管理。抵质押权证必须统一入库保管,不动产抵押权证逐步采取由县级及以上机构统一办理抵押登记、入库保管、抵押注销的模式。六是严防重复抵质押担保。认真调查核实抵质押品担保状况,防止“一品多抵”重复套取银行信用。七是严防虚假抵质押担保。通过现场实物调查、产权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薄核查等手段,核实抵质押品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唯一性。对采用具有现金价值的权利质押的,要注重核对权利凭证的真实有效性。八是关注抵质押法律效力。对存单、国债、保单等权利凭证质押的,银行要移交占有权利凭证并取得止付回执后方可办理信用业务。对不动产抵押的,要核实有无出现司法查封、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情形。抵押登记原则上要求双人现场办理、双人领取权属证书。严禁委托客户和中介机构、严禁客户经理单独办理抵押登记或代为领取权属证书。

  (三)严把授信执行管理关——重点抓好合同管理和放款管理。

  合同是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银行贷款审批人的意志和风险管理要求大部分是通过合同来体现与实现的。要强化依合同放贷、管贷的意识,根据不同信贷业务品种和不同信贷客户设计制定制式合同文本。合同选用、主从合同搭配、合同填写必须正确无误、要素齐全。合同签章必须真实规范,没有法律隐患。合同审查必须程序到位,正式签订前由放款审核岗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由法律部门进行预审。放款管理是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并正式发生信用关系的重要关口,是银行对客户授信实现之前,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内容和信贷正本文件进行再审查的最后一道程序。抓好放款管理必须规范放款处理流程,全面实施信贷作业监督审核制度,确保严格落实信用发放条件、完善抵质押担保手续和信贷档案,严禁违反审批人意志发放信用。要建立信用业务放款分层审核制度,明确省分行、二级分行和支行各自的审核权限,所有信用业务未经放款审核岗审核同意不得实施。此外,还要加强对放款环节的检查监督,报告放款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处置放款环节发生的风险事件。

  (四)严把贷款资金监管关——严格把握四个监管重点。

  一是严格贷款支付监管。加强贷款资金的用前审核,严格界定客户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的范围,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放款和支付操作,防范政策风险。实行信贷资金支付分级审核,由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分级审核人,设置支付审核权限。二是严格贷款流向监管。要建立资金跟踪台账,对客户已使用的贷款逐笔记录和分析,密切关注贷款流出企业账户后短期内通过往来款和货款等名义等额流回、贷款流向关联企业或他行同名账户、贷款以后企业账户流入资金用作本行承兑业务保证金、贷款以后企业拿银行承兑汇票到我行贴现、企业化整为零频繁支取贷款、企业违反日常交易习惯支用大额资金、非房地产类贷款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或建筑公司账户等六种挪用贷款风险。三是严格企业经营资金监管。对剔除我行贷款以外的企业经营资金,要分析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销售回笼款,是否属于其他银行贷款或社会借款,企业有哪些融资渠道,企业经营资金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四是严格企业结算账户监管。密切会计部门和信贷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对贷款账户资金往来特别是大额资金往来的监测,结合企业采购和销售模式判断企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严密关注资金异常流动。集团客户资金往来要进行持续监控,防止信贷资金通过关联交易脱离银行监管视野。

  (五)严把贷款到期收回关——重点抓好贷款到期收回率考核、企业还款资金监管、贷款展期和周转管理。

  贷款到期收回率是体现一家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应当纳入各行经营目标考核。到期贷款现金收回率要力争达到并保持在99.5%以上。在企业还款资金监管方面,贷款到期前,对已经进入企业账户的销售回笼资金要加强控制,防止企业挪用还款资金。对以销售回笼款为对应还贷来源的项目贷款和贸易融资类贷款,无论到期与否,都要严格控制账户资金流出,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要加强对企业还贷资金来源的分析,看企业的还贷资金是否来源于正常的销货收入、是否为其他银行贷款或社会借款、是否存在资金“拆东墙补西墙”现象,尤其要关注企业与村镇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频繁资金往来和借贷关系等情况。在贷款展期和周转管理方面,贷款到期必须严格按约定收回,贷款展期仅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贷款期限与还款现金流不匹配的客户和项目,对资金链已经断裂、展期后风险没有降低的客户不得办理展期。要严格控制借新还旧,除追加或补充有效担保,提高担保安全度的业务以外,不得办理借新还旧。还旧借新业务必须按照新发放贷款管理要求审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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