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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便可“从心所欲”吗?

 你是不一样 2016-10-07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话是孔子在《论语》中说的。如果选择从众,则可将这话解读为:“我十五岁立志学习,三十岁立足于社会,四十掌握了知识而不致迷惑,五十岁了解并顺应了自然规律,六十岁听到别人说话就能明辨是非真假,七十岁可以随心所欲,又不超出规矩。”

    我虽属于“七十而从心所欲”群体中之一员,但决不苟同如此地断章取义。因为我深知,每一个达到公民资格的成年人,不论他的年岁有多大都肩负有社会责任。所以我认为“从心所欲”后辍那个词——“规矩”,这才是古稀老人们最应当遵行的生活原则。



    如果我们再展开来讲,那便是万事万物都有其“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定律,因此古稀老人们的一切言行都应当严守“规矩”。特别是在当今大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时期,这个“规矩”便升华到了“法度'的高位,所以古稀老人们则更应当注重一手掌握“民主”、一手抓紧“法治”,以此来约束自已不去逾越“法”的底线,同时也依靠“民主法治”来替自身维权。“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方能“从心所欲”矣。

    我认为,古稀老人们要想做到“从心所欲”,首先对生活环境就应做到“顺其自然”。也就是说要努力去适应身外一切事物的变化动态,做到宠辱不惊,少发抱怨。

    比如,象我这种爱上网路围观新闻事件,偶尔还要行使公民权发表“舆论监督”的“老龄网文义工”,难免要讨人嫌;甚至被嫌到网管会偶尔对我暴喝一声:“你跟我闭嘴!”这有何难?嘴长在我身上,轻松一闭,不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得一团和气”了么,未必我还要幼稚着去动真气糟践自身?当然不干!

    比如,最近在网络上看到有老龄网友的表态就很值得推广。他说,孩子是否常来不在乎;对物质生活没过高要求,能吃好就行;房子不在大小,够住就可以。对自己,有兴趣的事,就去做;对别人的看法,休要去顾忌;对身体的衰老不惊慌,对死亡不恐惧,一切顺其自然。他认为,面对生活,各种遭遇都应坦然去面对。遇到高兴的事,不过度兴奋;遇到悲伤的事,要尽快摆脱伤感;遇到失意的事,不计较;甚至对疾病的伤痛也能坦然面对默默承受......总之,不管是遇见什么事,都是保持从容安定的心理状态。

    他还讲经说法,称所渭“规矩”就是“情理法”这三个字。所以一般来说,违法的事谁也不会去做,但如何讲情讲理倒是挺应该注意的。譬如与老同志、老同学、老朋友相交,在家庭内部之间,应当多讲情少讲理;甚至在家庭之中就只讲一个“情”字,“理”就别讲理了,因为亲人之间没有必要去纠结谁对谁错。尤其是老两口相依相伴,共同身心健康地度过余生就是真幸福。也就是说只要是合乎情理法的事,想做就做去,只要你感兴趣你高兴,只要你快乐,你就做去吧!来日已不多,你何必跟自己过不去?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10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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