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为什么没有流浪狗?在一个除非狗狗身心重病,无法医治的情况下才准予将之安乐的国度,为什么能够每一只狗都得到照顾?为什么没有一只狗需在路上徘徊乞食?为什么在一个拥有八百万狗口的国家不须有捕犬队的存在?为什么如此众多的狗口,却无须为了控制数目而将之安乐死? 德国法律规定,弃犬者〈包括迁居而将犬只留在原地者〉需缴纳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可判至两年之坐监徒刑。德国法律赋与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利 ;比如即使只是发现犬只被铁链拴住,或关在温度太低的房中,此系违犯法律,即可偕同警察搜证,立时提出控告 。 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 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此规定有宪法为据:犬只饲养法对狗狗的生活要求极为严格,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湿度、温度、光线........,均有严格的规范,宠物店基本无法提供饲养条件。 繁殖场繁殖数目合理控制! 繁殖场也有相同的规定,犬只繁殖的数目受到合理的控制。比如小型母犬一生不得生产超过两胎的协定,又比如某类犬只如狼犬,最高生育年龄为八岁,再如比利时狼犬,每年在德国繁殖的总数不得超过七十只。
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所经营,都能得到政府的资助,不足的钱由会友会费及募捐而来,前来领养的人大需缴些许手续费。如果饲主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死亡、重病、失业、破产.......,而必须将狗送到动物收容所,也必须缴付手续费。
写到这,狗先生甘地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一个国家伟不伟大、道德水准高不高,可以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评断出来。 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国家也有健全的法律,能去保护这些生灵! |
|
来自: 水云随缘斋 > 《无言的真情——可爱的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