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析营改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影响

 郑兴故里 2016-10-08

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规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在限定范围内自主协商,最高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农村金融和中小企业、规范民间借贷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营改增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影响(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流转税的影响

假设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
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总计:收入额*5%+收入额*5%*5%+收入额*5%*3%+收入额*5%*2%+收入额*5%*1%=收入额*5%*(1+5%+3%+2%+1%)=收入额*5%*(1+11%)=收入额*5.55%
 经过推导,营改增前综合税率(不考虑所得税)约为5.55%。
 同理推导营改增后增值税及其附加(不考虑所得税)约为6.28%。
营改增后综合税率6.28%比营改增前综合税率5.55%增加0.73%,也就是企业的税务成本增加0.73%。


对所得税的影响

对所得税的影响:假设应该营改增前后的营业成本一致,收入同样,营改增后实际一部分收入进入了销项税,降低了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实质对收入打了9.43折。按照营业税环境下计算所得税:(收入-成本-收入*0.55%)*25%;按照增值税环境下计算所得税:{收入/(1+6%)-成本-收入*0.62%}*25%,营改增前比营改增后多增加税务成本:【收入-收入/(1+6%)-收入*0.55%+收入*0.62%】*25%=1.44%

综合上述,一定条件下(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流转税税务成本增加,所得税税务成本降低,营改增后税务成本约降低0.71%



建议

受行业特点的局限性,营改增后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较少,金融业务可以抵扣的项目有会议费、审计评估费、咨询费、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等等,但是相比贷款收入对应的销项税税额而言,却是寥寥无几,所以金融模块业务的增值税筹划空间受限。建议金融模块的进项业务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到“应抵尽抵”。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享受。国家应该积极制定相应的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开拓新的小贷产品,比如融资租赁等,实现经营由单一向多元模式转变,从而拓宽增值税抵扣的项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