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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唯有中国文明将社会治理秩序根植于人性

 歆曉未央 2016-10-09

你在其他地方爱怎么说,但在这里绝不允许出现这样的说法,你跟本没有理解孔孟所讲的道德是怎么回事。现代中文“道德”也是个香焦词 ,被西方思维污染了。

按中国的标准,西方从未出现过道德一物,也压根不知道德为何物。morality和道德绝非一物,当时无知的翻译家简单对应,无异于指鹿为马。然后到现在习而不察。

中国传统讲的道德是内在的,事实上和人性是同一个东西,道德就是人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说“性善”。其实质是说,道德和人性是合一的,是一个东西,道德是内置于人性。

概而言之,道德即人性。

对于这样的观点和理念,西方历史上从未有过。尽管西方的历史一直在“进步”、“进化”,但却从未进步进化到这个程度。

当然,对于这样的理念,西方也会觉得是怪异的,不可理解,不可理喻的。

《尚书》开篇就说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协合万邦”。然后《大学》将其发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实际上都是将社会治理秩序,将国家治理秩序,将全球治理秩序,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之上。或者说认识到,社会治理秩序的基础在个人,在人性。只要人人都充分发挥,扩充自己的本性了,人人自然就会表现为“仁义礼智”的,即表现为有道德的,整个社会也会自然拥有良好的治理秩序。

“治”字的中文原义是众多河道的天然错综的流向状态。当动词用时,就是恢复河道的天然、自然的状态。

也就是说,中国古人认为,河流也是有“河性”的,所谓的治水,就是恢复河流的“河性”,而非对河流进行强迫性的干预,任意改变河道,将人为的意见、行为强加于河道。

所以孟子说,“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

“行其所无事”,在治水上,就是充分尊重河流的“河性”,不要施加人为的干预;在治国上,就是要充分尊重人的本性,不要施加人为的干预。这样的“智”,也是真正的大智,如果行其有事,不尊重河流的本性,不尊重人的本性,任意制定规划和法律,肆意干预之,这就是“私智”、“恶智”。

所以中文的“治国”一词,绝无“统治”之意,绝无“管理”之意,因为“国治”的关键,在人人发挥自己的本性,继人人自我管理,人人自治。

所以现在流行的说法,中国传统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是错误的。中国的传统既不是人治,也不是法治,而是倡导人人自治。中国传统不仅认为人治是恶,法治同样也是恶。因为两者都不尊重人的本性,而且企图任意干预之。

人人自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人人自治,就是人人都发挥自己的本性。人人都发挥自己本性,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而这个需要教化。教化,就是帮助人去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而帮助别人去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的前提是,自己要要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

帮助别人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是“正人”,自己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叫“正己”。所以,孔子认为。“政者,正也”,先“正己”,后“正人”。

所以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舜是无为而治的,他所做的事只是,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按自己的本性行事,成为天下人的榜样,天下人纷纷效仿之,于是天下自然大治。

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并按照自己的本性行事,这就是德,道德。社会治理者的责任就是,自己先有德,然后以榜样的作用,帮助大家成德,这样社会良好的治理秩序会自然形成。

所以社会治理秩序的关键,绝对不在什么“顶层设计”,不在什么“制度设计”,不在什么“法律的制定”,而在人人自治。人人自治就是,人人成德,人人都觉悟和体认自己的本性,并按照自己的本性行事。

所以孔子说“为政以德”,就是将社会治理秩序的基础放在人性之上,认为人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实现自我管理、自治,是社会呈现良好治理秩序的关键。这是儒家的基本的政治学原理。舍此以外,社会真正的良好治理秩序无从建立,全球良好治理秩序的实现也无从说起。(微信公共号:新心性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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