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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京蓝建信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天道酬勤YXJ1 2016-10-11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于2016年9月30日共同签署了《京蓝建信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拟与建信信托合作发起设立京蓝建信系列产业基金,在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生态治理、土壤修复、节能服务等节能环保领域进行投融资模式、深化产融结合战略上展开深入合作。

一、框架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全部京蓝建信系列产业基金清算完成日止。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随着合作的开展,双方应在此框架下签署更加详尽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主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事项,并应以该等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若未来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具体订明。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68377241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

法定代表人:杜亚军

注册资本:152,727万元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建信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建信信托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购销金额,履约能力良好。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京蓝建信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三)合作目标:依托甲方、乙方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势,合作发起设立京蓝建信系列产业基金,为甲方基建产业的发展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助力甲方业主做大做强的同时,实现互惠双赢。

(四)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发起设立定向投资于甲方具备产业优势的生态修复、节水灌溉、智慧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优质项目的系列基金。例如京蓝科技已中标PPP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古、河北等地区),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以日后签署的产业基金协议为准。

2、合作研究和挖掘京蓝科技所处行业的优质股权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BOT项目、优质企业并购等)联合发起设立京蓝-建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上述项目的股权,进一步巩固甲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共享产业价值。

3、乙方发起设立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后续视甲方建设基金募集需要规模可追加)的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目的为参与京蓝建信产业基金的投资并分享产业基金的收益等。

4、甲方将根据京蓝建信产业基金所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为信托计划的设立发行、产业基金的募资、投资项目的尽调以及基金的投资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支持。

5、甲方将视产业基金的具体情况和产业基金的募投要求指定甲方旗下京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与乙方旗下全资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展开合作,确保京蓝建信系列产业基金的顺利落地。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当前政策环境下,产业投资作为提升产业效率的有效途径,受到国家大力支持。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仅可以响应国家鼓励通过产业投资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政策,同时也符合公司长期的经营发展战略。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充分抓住当前智慧生态领域PPP项目及股权投资项目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帮助公司在智慧生态领域进行资源优化与整合、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加快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核心业务,促进公司不断实现优化升级。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信信托签订的《京蓝建信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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