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应急预案
2016-10-11 | 阅:  转:  |  分享 
  
草原防火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控制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
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加强协调、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扑火。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陕西省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乔沟湾乡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实的预防和扑救,。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应急组
织机构2.1.1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乡政府成立乔沟湾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对重大
草原火灾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草原火灾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草原火灾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
要确定,主要有各村委、派出所、财政所等。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根据火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研究
、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草原火灾情况提出处置措施,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导、监督扑火人员尽快扑灭草原
火灾;根据防火需要,协调解决草原防火区、受灾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扑救草原火
灾的各项工作。2.1.2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设在乡政府。主任由乡分管草副乡长担任。负责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
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组长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
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
结报告。2.2成员单位职责本预案启动后,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时将火灾情况告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定方案
立即行动,开展各阶段扑救工作。2.2.1乡畜牧站(1)负责草原火灾扑救方案的编制,对草原防火专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2)组织
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3)负责保管乡级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设备维护工作;(4)负责草原火灾面积的测算,评估草原
火灾造成的损失;(5)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6)参与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2.2.2派出所(1)负责草原火灾现场秩序维护
和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草原火灾事故区域的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和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3)负责确认草原火灾伤亡人数和伤亡
人员的姓名、身份;(4)负责草原火灾案件的侦破及肇事者的监控和抓捕归案工作,保证扑火工作顺利进行;(5)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
活动,参与草原火灾事故调查。2.2.3乡民政工作站负责组织协调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2.2.4乡财政所负责落
实草原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理所需资金。2.2.5乡农综站负责落实林区的管护责任人和火灾监控人员,严防草原火灾向林区蔓延。2.2.
6交警中队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2.2.7乡卫生院(1)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2)
负责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所需药品、器材的调度工作,提供及时的医疗保障;(3)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周围居民区的消毒和防疫工
作。2.2.9乡电信所负责草原火灾处置应急指挥系统和森林草原火灾现场的通讯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确保通讯畅通。2.2.10乡文化
站(1)做好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播放草原火险等级预报;(2)火灾发生后,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森林火灾灾情和扑救情况的新闻上
传工作。2.2.12乡安全生产工作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及有关行政领导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负责保护好与森林草
原火灾原因有关的现场。2.3应急联动机制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宣布启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检查督导应急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收集草原防火部门要采取设立草原火灾监测点监测和地面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草原火险、火情
的全方位监测;进入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设值班室,草原监理站领导带班,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负责接收草原火灾
信息,及时通知火点所在乡镇迅速进行核实,及时反馈信息。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防火办公室带班领导报告。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
间报告(或通知)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草原火灾,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将信息报到县草原火
灾应急指挥部,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3.2预警预防行动县人民政府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
任区,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应组织经常性的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草原防火意识。草原防火
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应当联合建立草原防火险监测制度,做好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3.3预警支技系统重点草原防火地区要加强草原防
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火情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4.应急响应4.1火灾级别草原火灾分为四个级别:4.1.1特别重
大草原火灾(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特别重大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2)造成10
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3)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草原火灾。(4)需要国家支援扑救
的。4.1.2重大草原火灾(Ⅱ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重大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
火尚未扑灭的;(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省、(区、市)级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草原火
灾;(4)距省界5公里内的省(区、市)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72小时没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4.1.3较大草
原火灾(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较大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2)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
草原火灾;(3)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4.1.4一般草原火灾(Ⅳ级)(1)受害草原的面积100公顷以下;(2)无人员死亡
的草原火灾;(3)Ⅰ、Ⅱ、Ⅲ级草原火灾之外的。注: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响应程序及等级乡草原防火
主管部门对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对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
公室和市政府;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灾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火灾的级别,申请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不同的等级响应。Ⅳ级草原火灾由
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响应。4.2.1Ⅰ级响应发生Ⅰ级草原火灾,立即向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厅室和市政府报告,由省草
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Ⅰ级响应程序。4.2.2Ⅱ级响应发生Ⅱ级草原火灾,立即向省、市草原防火指挥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由省草
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Ⅱ级响应程序。4.2.3Ⅲ级响应发生Ⅲ级草原火灾,立即向省、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由市
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Ⅲ级响应程序。4.2.4Ⅳ级响应Ⅳ级草原火灾由各乡人民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作出响应。(1
)应急机构各工作人员立即到位;(2)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扑火工作做出总体部署;(3)乡草原防火领
导小组组长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4)根据火情及乡畜牧站的申请,批准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5
)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6)必要时建议由县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4.3信息报送和处理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地名、经纬度)、过火估测面积、火场地理状
况、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向)、扑救力量(人员、车辆、主要扑火设备数量)、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威胁居民点和重要
设施情况等。信息报告时间:乡畜牧站接到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报告后,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草原防火领导
小组办公室到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报告后,起草《乡草原防火指挥部值班信息》,及时报告乡政府或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发生Ⅰ、Ⅱ、Ⅲ
、Ⅳ级草原火灾时,及时报告乡政府或防火指挥部后并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省、市、县边界附近发生的草原火灾,还要通报相关市、县草原防
火主管部门。4.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乡人民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及当地军民扑救。接到扑火
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需要国家派遗部队参与扑火的,按有关规定办理。4.5新闻报道新闻媒体的采访
由指挥部负责,新闻报道内容由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审定。4.6应急结束火灾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向县指挥
部办公室报告。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申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Ⅳ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
结束。5.应急保障5.1物资保障根据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防火服
、指挥车、拖拉机、野外生存设备等。很必要时消防、林业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5.2资金保障乡政府应安排草原火灾应急专项经费,实行
专帐存储,专款专用。5.3技术保障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技术规程;制定和完善草原火灾扑救技术
规程;建立地形及草原资源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通讯调度指挥系统,草原防火预警预报系统。5.4宣传、培训和演习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等媒体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提高群众对草原火灾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加强对草原防火指挥人员、草原防火专职人员,以及草原
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的培训,定期举行扑火实战演练,提高科学扑火能力。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灾后重建和有关人员的补偿、奖励、扑救火灾中牺牲人员的抚恤和褒扬、受伤人员的救治、社会救济等善后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负责。6.2火灾调查和总结火灾调查和火灾案件查处由县乡畜牧站会同派出所负责办理。火灾结束后,由乡畜牧站进行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报市、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6.3表彰和奖励火灾扑灭后,指挥部对在火灾扑救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献花(0)
+1
(本文系清风宜人YH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