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姬水(1509-1574),初名道中,字致甫,又字淳父。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江苏)人。黄省曾之子。早年曾侍奉文徵明。 黄姬水《楷书论诗》 释文:白江州与元微之论文书曰: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津诗……长公转语又足破江州,千古之梦也。壬戌上元日获观因题其后归之。天室外史黄姬水。 黄姬水《致张幼于书》 释文:《二月十八日 壺梁携酒過伯民怡曠軒,同隆池、幼海、玄峰、羅陽、鳳洲、麟洲、吳門諸公宴集,得梅字》 為愛名園勝日來,華筵偏喜接仙才。池邊挂柳全宜月,雪後看花半是梅。宿酒未醒還縱飲,新詩頻就更教裁。摠言今歲春逢閏,九十韶光只易催。 姬水頓首藁。 著有《贫士传》、《白下集》、《高素斋集》等。翁方纲评曰:“枝山之学晋法得一王履吉,复得一黄淳甫,竟若据有明一代楷法之胜者,亦犹徐廸功之谈艺云尔。”(《明人小楷论》)《国朝献徵录》卷之一百十五有冯时可撰《黄淳甫姬水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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