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进口DDGS通关过程中,申报日期为9月23日起计征,黄埔、南沙口岸按以下办法计征 1、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5% 2、反倾销保证金=(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33.8%)*(1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3%) 3、反补贴保证金=(完税价格*反补贴保证金征收比率10.5%)*(1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3%) 4、增值税保证金=(完税价格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3% 总保证金=反倾销保证金 反补贴保证金 增值税保证金 计算示例: CIF完税价格:100元人民币(玛吉斯厂家)反补贴税率10.5% 关税=100*5%=5元 反倾销保证金=(100*33.8%)*(1 13%)=38.194元 反补贴保证金=(100*10.5%)*(1 13%)=11.865元 增值税保证金=(100 5)*13%=13.65元 关税=5元 总保证金=38.194 11.865 13.65=63.709元
对于是否新增收增值税(13%)国内各港口反应不一,南方部分海关通知需增交增值税保证金,若全数交齐,累计税额可能达60%以上,进口DDGS成本将比初裁前提高850元/吨左右。 注意:请以海关总署网站最终发布的公告为准。 |
|
来自: gdworld的空间 > 《饲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