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公告一则投诉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六十二号) 实在热闹,忍不住扒一下 涉及的四个大佬在江湖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200万单子搞成这样 真是为年底抢单,增添了欢乐气氛啊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 1、这是什么样的单子呢? 1、项目名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期工程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供货项目 2、采购人:国家信息中心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8日 4、开标日期:2016年6月30日 采购单位和项目,绝对高大上,厂商争抢的标杆案例典范~ 2、中标内容? 中标详情:这个项目一共分为7个包,其中,第四包遭人投诉 第一包: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 276万元 第二包: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5万元 第三包: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人民币 466万元 第四包: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223万元
第五包: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45万元 第六包:投标人不足3家,本包废标 第七包: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202万元 3、投诉的“第4包”到底是什么? 第四包: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223万元 中标产品FusionServer E9000、Fusionsphere都是华为的~ 4、谁投诉的?
关系图谱 5、投诉理由及处理结果? 投诉理由:
处理结果: 1、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关于投诉事项5,投诉人认为中标产品无法与采购人现有华三产品实现虚拟化环境无缝衔接的问题,专家未按评审标准打分,投诉事项成立。 所以,投诉成立! 从这些线索可以分析出,这个包是由H3C控标,因为招标要求“与现有华三产品实现虚拟化环境无缝衔接”,这真是控标好手段啊。 但妹子认为这个驳回也值得商榷,你怎么就能认定人家华为的产品就一定不能无缝衔接呢,实在不行,免费把原来的虚拟化环境全换掉,再把数据应用平滑迁移。 按照这个逻辑,VMware就要笑死了,人家这么高的市场占有率,以后标书统统写“与客户原有VMware产品实现虚拟化环境无缝衔接”,单子就全部搞定啦。 6、居然还有一处违法 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集成资质”列为实质性条款违法! 这才是最震撼的 以后拿“系统集成资质”控标违法啦 为什么违法呢? 官方这样解释 1、国务院在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已经明确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该资质已经不再是法定资质。 2、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要求申请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5000万元”、“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招标文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列为实质性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九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认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哈哈,所以,招标文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列为实质性条款,是违法的!违法的!违法的! 不过,聪明的售前们,一定还会想办法,比如把系统集成资质写到加分项里面去,分值高一点呗。 多生动的普及课啊!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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