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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体验而非人生的终极目的

 优雅a 2016-10-14

苗兴壮在《神秘现象探索》一书中认为:“快乐是一切生命的目的,生命的终极意义就是快乐。”这即是说,人无论选择什么及做什么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快乐。快乐是万物的自性。

问题是,在现实中有些人欲达到快乐却又没达成,而那些没有以快乐为追求目标的反而体验到了快乐。显然,这其中涉及到人设定目标与所采取方法能否做到有机的结合问题,合理处理和协调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的矛盾问题。首先,快乐只是人目标与行为中一种附带的体验和感受,并非人生的目的。万物及人降生的根本目的在于学习与进化,即令自己能够不断的获得进步与发展。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快乐,那么,人未降生以前的处境是恒常快乐的天国,押根本就无须降临于人世间。因为人生及人世间更多的是痛苦,而非快乐。

说到人的快乐感,即人们所感觉和体会到快乐的,只是从不同层次上甚至是不同性质上的一种令自己愉快的感受。因为人不仅在获得不同需求层次的满足上会产生快乐,而且,根据不同人不同认知而产生的不同动机的实现也会感到快乐。即肚子饥饿时能够填饱肚子、口干渴时能够饮水解渴,患了疾病时能够康恢,可口的食材可以为口舌的味觉带来美味感觉,香美的水酒不仅可以满足口感外还能剌激和麻醉神经系统,优美的音乐舒缓人紧张神经外还可以给予人以动听悦耳之感受,阅读书籍时能够理解并领悟到某些道理时也会令人感到快乐,当人有了一些观点建议可以自由的表达出来也是一种愉快心情,等等,不一而同。尽管人的这些不同需求会有不同的需求快乐,但是,人的这些不同需求是人共同的需要,其快乐感也是相同的体会。因为当人口不渴而饮水时,并没会有特别的快乐感,只有在感到非常口渴饮水时方会感到水特别甘甜,其快乐也自然感到特别突出了。吃饭也是这样的情形和体会,没有饭吃或食物,任何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因而,吃饭的目的最终是为了生存,而非是为了快乐。快乐只是其中所附带的一种感受。

有的人由于认同了物质,因物欲迷失自我,一生中便会以占有物质作为他的目标和快乐。当他愈占有多时就会愈快乐,愈占少时则愈痛苦,并且在贪婪的操纵和支配下,为了掠取和积累更多的财富,他更是会以吞占和侵夺他人的利益为快乐。而那些没有被物质所同化了的能够保持自己本性,且品德高尚的人,则反而是以帮助他人作为自己的快乐。这就是不同思想境界的人规定了自己成为了什么性质的人,而不同性质的人就有不同的认知(换言说,不同的认知就形成了不同性质的人,你决定自己将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一切皆因为你所认知的才会作出该决定的),也就自然就会有与其对相应的人生观,因而,各人因不同的认识,就会有相应所执意追求的不同性质和层次的快乐观。伊壁鸠鲁说:“快乐的生活离不开理智、美好和正义的生活,理智、美好和正义的生活也离不开快乐。”

 人在追求快乐与满足快乐的过程中存在有二种特殊的情况:一种是为图眼前的快乐而为后所收获的却是痛苦;另一种则相反的是,为眼前所品尝到痛苦的目的却是为了而后的快乐。因为人生的长远意图跟目前欲望的关系往往是矛盾的存在,一些贪图目前一时快乐的有可能会造成自己终生的痛苦,如汹酒、赌博、吸毒、嫖娼、贪污等。相反的,诸如一些学习知识、苦练技艺、创造发明等往往却是很辛苦的,表面看似跟快乐搭不上边。可是,这些却最后能让人感到了快乐。

人生就是一个矛盾现象和过程。追求快乐的所收获的却是痛苦,而在艰苦中奋斗和拼搏的人反而体验到喜悦。

快乐只是一种体验上的感受,是附属于人某种追求过程或终结时的快感和喜悦心情罢了。当人将快乐当成了直接追求的目标和对象时,失望与痛苦往往会因之滋生。快乐既然是一种体验,是建立在追求正确目标及实现化过程中感受。没有这些夯实基础,哪里来的快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若要问人生是为了奔向快乐而来的,那么,在天堂之中快乐便是永驻的,何需降临于人世间来经历痛苦。因为人生是痛苦的,当欲望无法满足或欲望无限化时,人必定是一个痛苦体所在。

人感受到快乐的途径有二种:一种是纯粹以快乐作为目来追求的行为——直接的快乐;另一种是并不以快乐当作为目标,但却在行为过程中或结果时产生了快乐感——间接的快乐。一般来说,直接的快乐是一些比较低层次的快乐,如为满足感官剌激的喝酒、纵欲,为满足生理需求而口渴时的喝水、饥饿时的吃饭等;而间接的快乐则是高级层次的快乐,如学习知识、领悟道理、创造发明、帮助他人等。

况乎,纯碎将快乐当成人或人生追求直接目标的话,人就会以当目是否为快乐成了衡量其追求好坏的标准。即凡是跟目前快乐无关或相违背的事情必不会做,而凡是目前能够给人带来快乐的必需要去做。这又会给人带来另一种问题存在:即那些能够给目前快乐的,大都是一些较低级的快乐。而真正的快乐和长远的快乐即往往跟目前能够感觉的快乐并无直接上的关系,往往只是间接上的关系。犹如,人通过千辛万苦的行走,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就是人成功时起人才是快乐的,其过程并不一定是快乐的,而且有的甚至还是痛苦着的呢,只有到了成功后才是快乐的。行路是如此,事业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艰苦奋斗、困难、挫折等考验,哪里来的就可以随便成功的,而该过程既是快乐也可痛苦的,即渗杂着痛苦与快乐。修行和学习的过程是一种辛苦的过程,这就与以快乐为目的者必呈相反态势,快乐只是其在学习和修行有所收获时才会最终体现出来。若是将快乐当成了目的时,就会令人沉醉在这种快乐里面而不愿苏醒——乐不思蜀,或许汹酒就是这种心理状态吧。如果纯碎为了快乐而言,那么,还会有谁最终能够在艰难中坚持了下来?

亚里士多德说:“最完善的快乐就是当最好的感觉能力指向最好的对象时的快乐。当感觉能力与感觉对象都处于这种状态,并且现时发挥作用时,就必定产生快乐。”

快乐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余以为,快乐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善。在口渴时通过正当手段获取水喝就是善,在学习中获得进步就是善,帮助他人就善,令自己内心处于宁静时就是善,保持自己的本性就是善,非功利或占有的爱就是善。甚至是,能够知道自己是谁就是善,因为人本体的面向和本性之一就是善。

苏格拉底认为:“快乐是有机体正确本性的回归,而且,任何一种纯粹的快乐比相对不那么纯碎的、大量的快乐更加快乐、更加真实、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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