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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礼习俗发展史——先秦时期

 RK588 2016-10-14

先中国传统古代婚礼篇——先秦时期

 秦时期人们的婚姻

  原始社会,先人们先后经历了杂婚(既杂乱的婚姻关系)、班辈婚(为族内婚,婚姻关系是按辈分来划分的,既所有的同辈的兄弟姐妹之间多可以互为夫妻,但排除了长辈与幼辈之间的婚姻关系)、族外群婚(恩格斯称为“普那路亚家庭”意为“亲密的伙伴”,即严格格禁止本族内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氏族成员必须到氏族外去寻找自己通婚的对象)、对偶婚(又称对偶家庭,即一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比较固定的偶居,是一种以妇女为主体,随时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个体婚。初时为"望门居",如云南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后为"居妇家制";最后为"居夫家制")、一夫一妻制几种婚姻状态。进入文明社会后,虽然一夫一妻制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原始婚俗的残余在许多方面仍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婚姻。

     先秦时期,特别是在战国以前,青年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是比较自由的,相互之间的交往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除此之外,当时男女青年私订婚约和私奔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周礼·地官·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当时政府对此不仅不加干涉,反而却有些放纵。西周中期,"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这三位女子在没有媒人说合的情况下就投奔自己的意中人,是社会允许的。至春秋时期,这种现象也是存在的。

 

        “婚姻”一词的出现

         婚姻,先秦时写为"昏姻",班固《白虎通·嫁娶》:"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一说姻,同"因"。《广雅·释诂》:"因,亲也。"据此,则婚姻即"昏因",意思是男女在黄昏结合,成为亲密的伴侣。 先秦时期的人们对于婚姻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孟子·告子上》:"食色,性也。"《礼记·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认为作为男女结合而产生的婚姻,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决定的。所以我们能知道的是最早的婚礼都是在黄昏是举行的。

 

        先秦时期的“婚制“

        先秦时期,一夫一妻制已基本确立。但由于夫权或父权的曰益增强,妇女逐渐沦为男子的附属,丧失了在家庭、家族及社会上的地位和权利。到周代,男子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已经确立,因此在当时的贵族社会中,贵族们更多地保留了原始群婚中有利于男子的内容,所以实行的婚制表面上是一夫一妻制,而实际上实行的却是一夫多妻制。根据文献,当时贵族的婚制主要有两种形式:

     1.媵妾制: 媵妾制,是周代宗法制度下实行的一夫多妻制的变相形式。它是与王位继承制度相适应的一种为区分嫡、庶而设立的制度。因为嫡长子继承制要求必须区分诸子的嫡庶和长幼,而要区分诸子的嫡庶,必须先分清诸多配偶的尊卑。这就是媵妾制的由来。

      商代的帝王实行的就是一夫多妻制,但在商代的前期王位继承制度实行的是带有母系氏族制残余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所以王之诸子不必分嫡庶。这样,在商代前期诸王没有嫡妻与庶妾之分。如商王武丁有64个配偶,虽然她们在权势、地位和财产方面存在着差异,但在称呼上没有区别,都称为"妇"。在甲骨文中,虽然"妻"、"妾"、"母"三字的字型不同,但意思是相同的。到商代的后期,王位继承制度演变为"父死子继"的嫡长子继承制,嫡妻与庶妾之间的界限也明确起来。《史记·殷本纪》:"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谓帝辛,天下谓之纣。"即为证明。周代,这种嫡庶制度日益完备,成为宗法制度的基础之一。

        2.蒸报婚:蒸报婚,也称"转房制"或"收继制"。"蒸''即是一个人死后,他的儿子可以娶除了自己的生母以外的其他庶母为妻。文献中关于"熏"的记载主要有: 《左传·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蒸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燕于齐姜, 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现代研究结果也得出结论,第一是蒸、报婚是儿子与庶母、侄子与婶婶、弟弟与寡嫂之间的婚配关系。 第二,蒸、报婚所生的子女是享有合法地位的、是可以继承父亲的地位成为诸侯的,或可以嫁给他国诸侯为嫡夫人的; 第三,蒸、报婚是当时的社会和人们都认可的合法的婚姻关系

       蒸报婚随着汉代儒家学说成为正统学说之后,被斥为"淫乱",在中原地区渐渐消失了。但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长期存在。

    而媵妾制却一直运用于后代,秦汉以后,随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媵妾制演变为封建皇帝的后妃制。

 

 

        先秦时期“婚礼”

        先秦时期的人们因为重视婚姻,把缔结双方的婚姻关系看的十分严肃。因此,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有着固定的仪节和庄重的形式的婚姻礼仪。婚礼的礼仪,其具体的程序,据《仪礼.士昏礼》有所谓的"六礼",主要有:①纳采;②问名;③纳吉;④纳征;⑤请期;⑥亲迎;⑦共牢合卺;⑧妇见舅姑或庙见

       (一)纳采: 男家请媒人去女家说合提亲,然后派使者以活雁作为礼物向女家提亲。提亲用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古人认为雁是候鸟,顺乎阴阳,往来有信,表明媒人是讲信用的;二是说明被提亲的男子剽勇,可以信赖。 

      女家在祖庙中举行仪式来与使者应酬。男家的使者,服玄端礼服,至女家大门外,摈者(女家的接待人员)出门请事,使者说明来意。摈者入内,告知主人。主人玄端礼服,出大门迎接,向使者行再拜礼,使者不答拜。主人揖请使者入门。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阶,三让,使者从西阶升,主人从东阶升。使者致辞:"吾子有惠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纳采。"主人对曰:"某之子蠢愚,叉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使者曰:''敢纳采。,,主人再拜。使者面向南,授主人雁;主人亦面向南接受雁。使者下堂,出庙门。主人将雁授于管家,管家出还雁于使者。

       (二)问名: 使者出庙门之后,停留在那里。摈者出门请事,使者执雁,曰:"请问名。"主人许,使者入,升阶。使者曰:"某即受名,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主人对曰:"吾子有命,且以备数而择之,某不敢辞。"遂告女之名。授雁、受雁、还雁等如前仪。 主人为答谢使者的劳苦,行醴宾之礼,即以醴酒来感谢之。主人致辞:"子为事,故至于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礼,请醴从者。"使者对曰:"某既将事矣,敢辞。"主人曰:"先人之礼,敢固以请。"使者曰:"某辞不得命,敢不从也。"乃设筵几,赞者酌醴,荐脯醢。主人授醴,使者拜受醴。使者祭醴,祭脯醢,啐醴,拜,主人答拜。使者取脯。使者降,主人送于门外。 如果女家不满意这桩婚姻,就拒绝男家使者的问名请求,两家的亲事,就此终结。在这个过程中,女子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公孙黑)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公孙楚)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徐吾犯之妹就这样以自己的意愿挑选了未来的夫婿。

       (三)纳吉:男家在祖庙卜问婚事的吉凶,卜得吉兆后,派使者向女家报喜。使者致辞说:"吾子有贶命,某加诸,占曰吉,使某也敢告。"主人对曰:"某之子不教,惟恐弗堪。子有吉,我与在,某不敢辞。"仪式如前。

       (四)纳征: 男家向女家致送聘礼,相当于后世的订婚仪式。征,即成的意思。聘礼为币帛,一般为黑色或浅绛色的绸五匹(十端),鹿皮两张。其仪式如前。使者致辞说:"吾子有嘉命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俪皮束帛,使某也请纳征。致命曰:某敢纳征。"主人对曰:"吾子顺先典,贶某重礼,某不敢辞,敢不承命。"

       (五)请期: 男家派使者向女家告知选择好的结婚曰期。其仪式如前。使者致辞曰:"吾子有赐命,某既申受命矣。惟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曰。"主人对曰:"某既前受命矣,惟命是听。"使者又说:"某使某听命于吾子。"主人对曰:"某固惟命是听。"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许,某敢不告期。某曰。"主人曰:"某敢不敬须。"

 

     (六)亲迎: 新郎亲自赴女家迎娶新娘。成亲之曰的黄昏,男家在寝(作为新房的卧室)陈设鼎、尊等饮食之馔具。新郎服爵弁、缁衣、缫裳、缁带。出发之前,父命子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曰:"诺。惟恐弗堪,不敢忘命。"新郎乘黑色漆车,副车二乘;妇车一乘,有车帏。随行者服玄端礼服。有人执火炬前导。

     女家在祖庙中设神筵于堂上户西,新娘戴首饰,缁衣缥边,立于房中。保姆站在她的右侧,随从的女伴穿黑色的衣服,站在她的身后。新郎到女家的大门,摈者出请事,入告。新娘的父亲服玄端礼服,迎于大门外,西面再拜,新郎东面答拜。新娘的父亲揖入。至庙门,揖入,升堂,新郎奠雁,再拜稽首。新娘从房中出,其父戒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戒之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戒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擎。"新郎乃出,新娘从。新娘的父亲不下堂送。 新郎驾新娘所乘坐的马车,授新娘绥。保姆推辞不接受,说:"未教,不足与为礼也。"新娘登车用几。女伴为她披上景衣(类似今天的披风)。车轮转三圈,御者代新郎驾车。新郎从新娘的车上下来,乘坐自己的车为前导。到达新郎家,在门外等待。 《战国策。卫策》记载了婚礼迎亲时的一则笑话:"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仆曰:'拊骖,无笞服。'车至门,扶,教送母曰:'灭灶,将失火。'入室见臼,曰:'徙之牖下,妨往来者。'主人笑之。此三言者,皆要言也,然而不免为笑者,早晚之时失也。"

 

      (七)共牢合卺: 新娘下车。新郎向新娘作揖,人寝门,二人从西阶升堂。媵(随嫁之女)设筵席于室中西南。御为新娘盥洗手,媵为新郎盥洗手。赞者(辅助行礼者)设俎、敦、笾豆。新郎揖请新娘入席,二人入席对坐,新郎在西,面东;新娘在东,面西,共牢而食,皆先祭后食。赞者洗爵,先酌新郎,后酌新娘。前二次用爵,第三次用卺。卺,即剖瓠(葫芦)为二,表示二人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共体。后世称之为"合欢酒"、"交杯酒"。卒食,撤馔。御为新娘设卧席于西,媵为新郎设卧席于东。新郎为新娘亲自解衣带。下人执火烛出,新郎、新娘休息。 与此同时,男家要"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①而乡党僚友则要以礼祝贺,《礼记·曲礼上》云:"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筋力为礼。"

       (八)妇见舅姑或庙见: 第二天清晨,新娘沐浴,梳妆,到舅姑(即公婆)寝房门外。赞者人告,堂上东序设舅席,房户之西设姑席。舅姑入席。新娘手执算(盛果蔬的竹器),内盛枣、栗,自西阶升堂,先向舅拜,将算置于席上,舅手抚枣、栗,起身答拜。新娘答拜。新娘下堂,执算升堂,拜姑,将算置于席上,姑端起算,起身答拜。赞者代舅姑醴新娘。新娘受醴,取脯出。 舅姑人室,新娘馈舅姑,献特豚,食毕,新娘撤席。新娘食舅姑之余。撤回房中,媵食新娘之余。 舅姑飨新娘,以一献之礼。礼毕,舅姑自西阶下,新娘自东阶下,表示新娘将代替自己主持家事。新娘将食余之肉交给送亲之人,带回娘家复命。 至此,新娘正式成为新郎家的成员。

      这一婚礼的仪式,在直到清代的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基本沿用,没有太大的改变。

       先秦时期“哭嫁”的开始

      而我们常常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新娘出嫁必须以泪洗面的哭嫁习俗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在举行婚礼之时,女家则必须表示出失去亲人的悲哀状,而男家也不能表现出高兴的样子,《礼记·曾子问》:"孑L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曰不举乐,思嗣亲也。"为什么婚礼"不举乐"呢?《礼记·郊特牲》:"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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