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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800公里内航线票价由航空公司自定 1元票价将更多

 智能人做超人 2016-10-16

好消息!800公里内航线票价由航空公司自定 1元票价将更多

发布时间:2016-10-15 20:08来源:上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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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同时,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按要求,新通知将自11月1日起实行。今后,由航空公司自主设定票价,对消费者、对我国民航发展到底有哪些好处,或值得注意的地方?解放日报·上观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有关专家。

  1元票价越来越多

  民航部门此次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指明是将“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的航线”,这一部分的飞机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

  在专家看来,此次规定实际上是政府进一步放开机票价格管制的举措,特别是对民航来说的短途航线、与高铁形成过分竞争的航线,“去年国家已放开600公里以下短途航空的机票价格,这一次放开的范围更大了,如此从更高层面看,有利于民航与高铁的长期错位发展,对彼此都是好事”。

  根据非常准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9月我国国内总的航线数量为3913条,800公里以内航线1371条,占比35.04%(注:航线按单向计算)。也就是说,此次新规定的影响范围,将占据我国国内总体航线数量的接近4成,范围不可谓不大。

  一位航空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近几年随着我国高铁、航空的高速发展,现在所有国内航线对价格下限都没有限定,可以卖9块钱、1块钱,甚至更低,“很多低成本航空都打着9元票价、1元票价吸引消费者,今后,类似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全服务航空公司也可以在周密的计划下,将更多利益让利给消费者,同时进一步提升民航的上座率”。

  数据显示,随着近几年我国民航国内航线票价逐渐改革,实现了旅客和航空公司双赢,对民航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2013年至2015年,我国民航旅客运输量净增1.16亿,而其中,使用4折以下低折扣票价的旅客占比,从2012年的6.7%上升至20%以上,使用8折以上票价的旅客占比,则下降了20%以上。

  机票今后也要涨价

  此次新规定另一条引人注目的内容是: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由民航局规定。

  民航专家分析表示,在原来我国实行的相关票价定价机制中,对价格上限是有规定的,而此次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意味着今后部分机票价格也可以往上涨,特别是对公务舱、头等舱与航班旺季时,这一措施无疑对航空公司比较有利,但对消费者来说就没什么好处了。

  目前,随着我国高铁路网的迅速发展,高铁与民航之间的竞争已日趋白热化。今年国庆前夕,郑徐高铁的开通,直接将上海到西安的铁路通行时间缩短至6小时;今年11月,沪昆高铁正式运营,上海到昆明的铁路通行时间也将从37小时缩短至8小时以内,相关机票价格随即应声而跌。

  曾有统计显示,700公里是高铁与航空的分界距离,当旅行距离小于700公里时,高铁的门到门旅行时间优于航空,而当大于700公里后,飞机的速度优势随着距离增大而逐渐递增。因此,未来500公里—900公里将成为民航与铁路竞争最为激烈的距离范围。

  有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内部分长距离高铁的价格相比民航并不具备优势,因此国家铁路总局近两年也推出了一系列票价改革措施,相应的,民航的票价改革也必然要跟得上,才能使彼此在竞争中寻找到最佳性价比,如此才有利于彼此的长远发展。

  有法可依才是发展方向

  在民航业发展更为充分的欧美发达国家,欧美的民航业改革大致均经历了由“管制”到“放松管制”,再到“全球化管理”的三个阶段。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平竞争的民航运价政策法律体系,减少监管政策和行为的随意性与波动性,使民航业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进入到稳定发展期。

  有法可依必然也是我国民航业运价政策的发展方向。专家介绍,从2010年起,我国的民航运价改革就已不断进入“提速换挡期”。

  2010年,我国出台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3年10月20日起,新规定对31条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2015年1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除了规定“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政府审批航线基准票价改为由航空公司按照规定自行制定、调整基准票价。航空公司继续可以基准票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外,还进一步放开了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6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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