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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藏│1983年-1985年贵州茅台酒

 RK588 2016-10-17
2016-10-10 老酒收藏投资


1983—1985年“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54L


由于当年这款酒的日期只标注在外包装箱内的装箱单上,如果酒离开纸箱,判断它的年代就比较麻烦。主要看酒瓶封口塑胶帽顶端的“暗记”,所谓“暗记”就是胶帽上突起的“茅台”二字,这是1983—1985年“飞天牌”茅台酒都有的现象。


1.看“茅台”暗记,真品字体圆润,凹凸自然,字体笔画边缘与周边融合协调。仿品笔画生硬、呆板,人工雕作痕迹明显。

2.看“飞天”标,右侧仙女头顶部位有一个小黑点,形状如同古代武士帽子上的帽尖,此为1983年左右产品。无帽尖的为1985年左右产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南斯拉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飞天牌”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54L


以上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塞文授权委托书及译文,此份文件仅供四箱“飞天”茅台酒拍卖使用

“飞天”商标,源于敦煌壁画飞天形象。此整箱12瓶540ml容量包装“飞天”茅台酒,瓶盖顶部压印“茅台暗记”,为典型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口“飞天”特征。此箱酒30余年间,往返欧亚大陆,历经坎坷,终回祖国怀抱,殊为难的。其收藏意义,远远大于饮用价值。

1999年底,经历战火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前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清理地下仓库时,意外发现有数箱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产的“飞天”商标茅台酒,查证使馆仓库入库登记资料方知,自中国与前南斯拉夫建交后,在使馆内曾经举办的各种酒会及记者招待会上,茅台酒作为宴会主酒被经常使用。为备不时之需,使馆工作人员从80年代初期开始,每有回国机会,均会请示外交部领导获批后,带几箱茅台酒返回使馆,而一些短期暂不饮用的茅台酒,就作为备用,存放在使馆地下仓库内,久而久之,随着使馆工作人员的轮换更迭,此批酒被渐渐遗忘。

2000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委托中欧公司(地址:贝尔格莱德市bul.Avnoja街96号)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出售使馆(地址:N.Beo rad Tresnjin cvet街3号)内的物品(详见委托书及译文)。其中大部分物品在当地被处理,少量有特殊意义的物品被远跨欧亚大陆,运回中国。


“战火中的幸存者”,其中包括4箱“飞天”茅台酒,这4箱“飞天”茅台酒委托给了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出现在了北京歌德2011年春季拍卖会上,标的号1736号—1739号,即为此4箱茅台酒,成交价分别为68.32万、72.8万、89.6万、79.52万元。


20世纪80年代“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

酒精度:约53%vol  规格:0.14L


0.14L装即0.25市斤装,瓶盖胶帽顶部有“茅台”暗记的为1983年以后的产品,无暗记的为1982年以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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