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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印发方案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庸庸学馆 2016-10-17

四川省委印发方案

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1017  作者:记者 何旭

本报讯(记者 何旭)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四川省委对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审议《方案》内容,要求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省委书记王东明先后与市(州)党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贫困县县委书记等集体谈话6次,与领导干部个人谈话近200人次。

“对接受谈话提醒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或谈话提醒后整改不力或仍然顶风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适时通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谈话提醒对象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谈话提醒及整改情况作对照说明,并结合述责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开展监督检查。对谈话提醒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计考核,将谈话提醒情况纳入省管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评价使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按照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将参照《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本级谈话提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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