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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与小说

 花开丽果 2016-10-17

叙事与小说

  叙事,又称叙述,简而言之,叙事就是铺叙故事,或者说是讲述故事。文学叙事,是叙事的一种,是指用语言来铺叙故事的叙事形式。
  小说与神话、传说、寓言、童话、故事等被称为虚构作品,共同的特征是用散文(与诗的韵文相对而言)的形式讲述故事(叙事)。因而要有人物,并通过人物的关系及其行动构成事件与情节,并且,人物的行动又必定是在一定的场景中进行的。
  一、作为叙事文的小说
  1.叙事文体的独特性
  对于叙事文体的独特性,在谈到抒情文体时已经有所涉及。如果将抒情诗、戏剧和叙事文都设想为表现人生经验的本质和意义,那么,“抒情诗直接描绘静态的人生本质,但较少涉及时间演变的过程。戏剧关注的是人生矛盾,通过场面冲突和角色诉怀——既所谓的舞台'表现’或'体现’——来传达人生的本质。唯有叙事文展示的是一个延绵不断的经验流中的人生本质。”“任何叙事文,都要告诉读者,某一事件从某一点开始,经过一道规定的时间流程,而到某一点结束。因此,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充满动态的过程,亦即人生许多经验的一段一段的拼接。”因此,在叙事文中,事件在时间上历时的连续性性质被视为是重要的特征。
  以下是转译自一本英文著作的故事:

  一个女人坐在她古老的、窗户紧闭的房子里。她知道她在整个世界上孤身一人;所有别的事物都已经死去了。
  门铃响了起来。

  这称得上是最短小的恐怖故事,如果没有太多的理论家的条条框框的话,甚至可以斗胆将之称为最为短小的恐怖小说?这个故事设定了一个场景——“古老的、窗户紧闭的房子里”,并将一个人物(女人)放在这一特定的场景中激发我们的兴趣。尽管我们不能从这极为有限的篇幅中真正地了解这个人物,我们还是进入了她的情感并分享她的感觉,那种“在整个世界上孤身一人”的感觉。然后,一件出人意外的事发生了——“门铃响了起来”。这个故事在紧张的使人困惑的结局中戛然而止,这又更像一部饶有兴味的小说的开头,它设置了一个悬念:谁在这除了这个女人再无其他的世界上按响她的门铃?就像许许多多含义丰富的、要复杂得多的小说一样,这个故事用寥寥几语激发起我们的想象,促使我们关心这个女人的感受与命运。

  2.叙事文体
  中国古代的文学传统是以抒情诗为核心的,西方的文学传统从一开始就是以叙事为核心的。中国古代的叙事文学的高峰是明清小说,明代的代表作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等,清代的代表作有《聊斋志异》、《儒林外史》和《红楼梦》等。中国古代小说的源流,可以追溯到六朝志怪、唐代传奇和宋元话本小说。

  二、叙事要素
  按照叙事学的观点,在一个叙事行为中,重要的还不是故事内容,而是故事的内容用什么样的语言如何被叙述出来。从叙事学的观点来看,决定一个叙事行为的成功与否,不在于这个故事本身的内容如何,而是叙事的方式。也正是这叙事的方式部分地决定着艺术成就的高低。
  叙事方式的不同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叙事要素,这里举其要者简述如下。

  1.谁在讲故事?(叙述者)
  小说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叙事人”问题,也可以称为叙述者,即小说中讲故事的人。没有叙述者的叙事是不存在的,叙述者的存在是叙事的重要特征之一。小说中讲故事的人与作家本人并不是一回事,尽管我们都知道是作家在用语言讲故事。叙事人的重要性甚至促使一些理论家将它作为区分叙事与抒情、戏剧的重要特征。抒情诗里有叙述人但没有故事,戏剧有场面和故事但没有叙述人,只有叙事文学既有故事又有叙述人。还有一种区分方式是依据叙述人在各种文中的不同地位来进行的:在抒情(诗)中,叙述人是第一人称的;在史诗或叙事中,叙述人以自己声音出现,但也允许其他角色以自己的声音叙述;在戏剧中,全部对话由角色进行。这些论述都证明叙述人在叙事文学中的重要性。
  就像上面提到的三角恋爱故事,讲故事的人(叙述者)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他可以是一个局外人,这个局外人可以用“我”的面目出现,“我”可以认识其中的一个人、两个人,或是三个人,是他们痛苦的爱情的见证人,这就是所谓的第一人称叙事;这个局外人可以不以“我”的面目出现,而以这个三角恋爱中三个人物之外的一个人物的出现,他或者是其中之一的母亲,或者是其中之一的朋友,这就是所谓的第三人称叙事。与“局外人”的叙事方式不同,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也可以是故事中心的三个人物之一,他或者以“我”的面目出现,或者以“他”的面目出现,在整个故事中察颜观色,直接为恋爱的得失而悲欢。请想象一下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吧,这篇书信体小说的叙述人是“我”(维特),他直接处在一个三角恋爱的痛苦旋涡之中。如果改换成另外一个叙述人,比如由绿蒂讲述故事,或者是由绿蒂的未婚夫讲述故事,或者是由维特的仆人讲述故事,对读者的阅读来说,肯定会是完全不同的一种感受,对作家的写作来说,肯定会是一个全新的故事。
  叙述人的安排对于作家来说,往往即是小说艺术的核心课题之一。写《孔乙己》这篇小说的是中年鲁迅(时年鲁迅37岁),而讲述有关于孔乙己这个故事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酒店伙计,尽管小说中“二十多年前”这一提示暗合这种年龄关系,但仍然不能将“我”看成是鲁迅本人,究其根本,这个“我”是作家鲁迅安排在小说中讲故事的人。鲁迅在这篇小说中按排的叙事人是一个儿童,是用儿童独特的视角来看待孔乙己的一生的。这个儿童在小说中甚至比较冷漠,并不像我们读者会对孔乙己这一形象寄予某种同情的态度。这个儿童会与酒客一样嘲笑孔乙己的落魄,并且在孔乙己问他会不会写茴香豆的茴字时,“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头去,不再理会。”显然,这个“我”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个人物也是为了服从于小说所想表达的意旨而安排的。“我”的冷漠与对孔乙己的蔑视对小说的题旨起了某种程度的强化作用。
  因此,《孔乙己》中的“我”与《祝福》中的“我”一样,都是小说中的叙事人。小说可以通过对叙事人不同的安排形成不同的叙事视角。像《孔乙己》与《祝福》都可以称为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这是作家鲁迅从第一人称“我”来讲述故事的一种独特的视角,“我”同时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以参加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小说情节的发展。这个人物可以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也可以是小说的中的次要人物。《孔乙己》中“我”的地位在实际的作用中比《祝福》中的“我”要大,直接参与了孔乙己这一人物的命运进程。
  与第一人称叙事不同的还有第三人称叙事,在这种叙事视角里,叙事人不再以参加者的身份进入小说情节的发展,叙事人好像是一个无所不在但又从不直接现身的局外人,只是在讲故事。这样的小说在数量上似乎应该超过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像鲁迅的《药》、孙梨的《荷花淀》、沈从文的《边城》、古典四大文学名著,都是采用第三人称叙事写成的。
  此外,也有采用第二人称叙事“你”来写小说的,但这种例子在整个世界文学中都占少数。
  在许多第一人称叙事小说中,叙事人“我”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组织故事情节的,他严格按照“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来推动整个小说的发展,像鲁迅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小说。这样的小说不会荡开一笔,写孔乙己离开酒店后如何去丁举人家做钞书这一工作,又如何偷窃,再诸如此类其他的事。在小说中,所有这些事都是通过“我”在酒店这一特定的环境中听酒客间接转述的。同样,这样的小说更不会写孔乙己这个人物本人的内心活动,尽管人物的刻划离不开这种内心的活动,但小说是通过他展现在“我”面前的言谈举止来表现他的内心世界的。这种组织故事情节的方式又称为“有限视角”,即是站在特定的一个人物的立场来组织故事的。第三人称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把组织故事的方式集中在一个人物上。
  与有限视角相对应的另一种叙事方式是“全知全能视角”,在这种叙事方式中,叙述者是统治一切的,全知全能,无所不知。像《红楼梦》,小说的叙述可以从一个场景到另外一个场景,可以从一个人物到另一个人物(甚至心理活动)随意转换,像第98回写黛玉之死。
  整个故事情节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写宝玉成婚后得知新娘不是黛玉后旧病复发,与宝钗一起被人掇弄着去“回九”,回来后宝钗告诉他黛玉已死的真相,反而一痛决绝,神魂归一。第二部分回过头去讲宝玉与宝钗成婚时黛玉气绝的事。第三部分写黛玉死后凤姐回明贾母王夫人以及宝玉哭灵的事,在时间上是在承接第二部分却又与第一部分相交叉的。叙述人在这儿真像无所不能的上帝,既知宝玉、宝钗身上发生的事,又知黛玉身上发生的事,同时又知道凤姐、贾母、王夫人身上发生的事。

  2.讲什么故事?(人物、事件、情节与环境)
  (1)人物
  人物是小说叙述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小说总是写人的活动、思想与情感的。尽管有的小说写的对象是某类动物或是妖魔鬼怪,就像许多童话那样,然而,这样的小说的叙述对象仍然是拟人化的,仍然可以视为某种特殊类型的小说主人公。
  小说的人物并非真人,其生命是一种艺术生命,只存在于文学特殊的艺术空间之中。作者往往是创造了一个关于真实的人的幻觉,这种人物的生命是作者用文字赋予的,作者通过他表达自己对生活的一种认识。或许小说中的人物是有其原型的,但原型毕竟是原型,而不能与小说中的人物相等同。像鲁迅《孔乙己》中的伙计“我”就不能看成是作者本人,这是作者讲故事的一种技巧,营造出一种仿佛亲身经历的氛围。许多小说作家都有这样一种倾向,尽量想使自己写的东西就像真的一样,通过这种虚幻的真实性将你引入他所营造的其实是不真实的艺术世界中,然而使你感受深刻。
  人物形象在小说中的塑造是小说艺术中非常重要的技艺。作家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
  作家使小说中人物有名有姓,有行为举止,并用引号使之说话,一切都跟现实中发生的相似,而这些因素其实都成了作家塑人物形象的某种技巧。这些技巧有很多很多。
  一种是通过直接描写的办法写出这个人物形象的外貌特点甚至是心理特点。像来自鲁迅的小说孔《孔乙己》的这一段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小说在开头介绍鲁镇的咸享酒店时说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已这一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在这里引用的这段话的第一句话中就表述出来了: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写出了他的穷,他的落魄。穿长衫又写出他对自我身份(书生)的看重,显见出他的迂腐。这段话的后面三句话其实都可看成是对这前一句话的解释。将一个落魄的穷书生形象用极少的语言极为形象地表现出来了。
  即使是像取名字这样看似简单的事情在小说创作中其实是很有讲究的,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也很有帮助。“孔乙己”这个人物姓孔,是别人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的一个绰号。这个绰号赋予这个人物以某种漫画式的形象色彩,他的“半懂不懂”的名字正蕴含着他生活甚至是本人性格的某种特征。再如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鲁迅在第一章里花了较长的篇幅考察阿Q的姓和名,阿Q的无名与无姓其实是阿Q在未庄,大而言之是小说所虚构的世界上的一种存在状态的反映。(一个美丽的名字往往使人印象深刻。《边城》中的翠翠。)
  言谈举止是塑造人物形象很有力的技巧。这些言谈举止往往通过精心选择的字词句表现出来,以便于通过给人印象深刻的言语或细节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在的性格。像孔乙己的说的话: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这两句话几乎就成了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的代表。前一句话是理屈而词不穷,表现出这个落魄到要去偷的穷书生的略显可笑的心理。后一句话将很简单的事用不文不白的语言表述出来,表现的是这个落魄的穷书生对“之乎者也”的近乎是本能的迷恋。再如孔乙己的举止: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写到的孔乙己“不回答”,“排出九文大钱”,写得确实可谓“栩栩如生”,使你如见其人。一个“排”字可谓含义丰富,既可说是他对别人的耻笑的变相的篾视,也可说是穷书生的“穷”的表现,同时又可说是穷文人的穷讲究。

  (2)事件与情节
  事件由所叙述的人物行为及其后果构成。一个事件往往是小说中基本的一个叙述单位。小说就由这些叙述单位构成完整的故事,并在故事中安排人物的活动。
  在《孔乙己》这篇小说中,像下述这些事都可以说是事件:

  1.“我”十二岁时到咸享酒店做伙计,专管温酒。
  2.“我”在酒客与孔乙己的对话中听说他偷何家的书,并被吊着打。
  3.“我”从人家背地里的议论中知道孔乙己的生平,包括偶尔偷窃的事。
  4.孔乙己要教我“茴”字的写法。
  5.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
  6.中秋前三天“我”听说孔乙己偷丁举人家的书,并被打折了腿。
  7.初冬的一天孔乙己来酒店里喝酒。
  8.“我”自此以后再也没有见着孔乙己。

  可以说,这八个事件构成了《孔乙己》这篇小说最为简单的故事梗概。
  在小说中,情节有许多种不同的涵义,有时,它仅仅指在小说中的一系列事件。一般地讲,情节指对一系列事件的艺术性按排,也就是说,它是关涉到小说叙事中的艺术技巧的概念。
  相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安排。比如,小说家在写作时可以不按故事发生的年月顺序写叙述故事,而将后发生的事放在小说的开头来叙述,从而将事件加在艺术性的安排,使情节的发展以独特的艺术逻辑发展,从而为小说所要表现的内容服务。就这个意义而言,情节是把一系列事件规划成真正的艺术性叙事的方式。
  《孔乙己》这篇小说编排情节的方式是比较独特的,是围绕着“我”的所见所闻来编排的,孔乙己近乎一生的行状都被编排在这种所见所闻中。上述的八个事件可以说都是围绕着“我”来进行的,而其真正要描写的主人公却是孔乙己。
  情节又可以理解是按照艺术家选择的特定的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是故事。而“国王死了,不久王后也因伤心而死。”是情节。这两者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两个事件“国王死了”与“王后死了”之间是没有逻辑的,而后者的两个事件之间有了“因伤心而死”这一特定的带有情感评价的逻辑。

  (3)环境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及由人物形象的行动及其后果组成的事件、情节都是与一定的时间、地点有关的,也就是都是发生在一定的环境中的。环境对作家系统地安排人物、事件与情节与小说的题旨的表现很有影响。
  环境不必是真实的。尽管小说发生的环境常常有一个真实的地名与真实的时间场景。然而,阅读小说最好还是能够使自己超脱这种真实性的东西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从更深的层次上把握小说所要向我们表达的东西。
  熟悉鲁迅的生平的人都可以从鲁迅的小说中找到他的故乡浙江绍兴这一城市与周围的城镇。然而,准确地讲,这种联想对理解小说的艺术性是没有太大的帮助的。鲁迅之所以为自己的小说选择这样一个环境,更多的是出于熟悉,而不是想使它真实这种因素的考虑。
  当然,恰如如分的环境为人物性格的刻划、事件与情节的发展提供了恰如其分的背景,这种背景不是无足轻重的,相反,非常重要。《孔乙己》这部小说的第一节可以说都是环境的描写: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这里写到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个酒店,有很强的风俗画的色彩。这种环境描写几乎可以说是这篇小说展开后面的人物刻划、情节发展的前提:它引出了“我”到酒店当伙计这件事,又由这件事引出了我所认识的孔乙己这个人,也正是在这个酒店里,我“耳闻目睹”了孔乙己其人其事。

  3.如何讲故事?(叙事时间)
  叙事时间一般指作家在写作中编排情节时的时间安排。小说经常给我们以明确的时间标识。如鲁迅的《孔乙己》发表于1919年,小说的第一节明确地说“这是二十多年的事”,所以最初的读者在阅读这篇小说时完全有理由将它假设为是19世纪末发生在“鲁镇”的事。一般说来,小说中的时间都是“过去”的,叙事的时间往往比故事发生的时间要晚,而且,有许多小说都要晚20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通常说的一代人的时间。鲁迅的另一篇小说《祝福》也大致如此,祥林嫂所发生的故事的开始与小说开始讲故事的时间刚好有10到20年左右的距离。
  当然,小说安排时间的长度是非常灵活的,长的可以很长,像《三国演义》从东汉末年开始写,至西晋灭吴止,先后的跨度有70多年,而短的则可以是几年甚至几天的时间,像《孔乙己》这个故事占的时间大约是两年。爱尔兰小说家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有100多万字,讲述的却是主人公布鲁姆一昼夜的生活。
  小说中事件的发展是一种变化,所以必须以一种时间的序列,或者称为时间顺序为基础。法国叙事学家日奈特在其名著《论叙事文话语》一文中仔细研究过叙事时间问题,他提出了叙事时间的“二元性”问题,,他引用了德国理论家的两个概念——故事时况和叙事文时况——来指示这种二元性。
  如果将小说所使用的素材自然的先后时间顺序称为故事的时间顺序(简称故事时间),而将小说叙事中安排情节的时间顺序称为叙事的时间顺序(简称叙事时间),我们经常能发现这两种时间有其不一致的地方。比如,一个小说家从法院看到一个案卷,上面记载着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可能是按事情本来的那个样子按时间先后顺序来讲述的,先写受害者与一个朋友交往,并使这个朋友知道他很有钱,于是这个朋友伙同他人绑架了这个受害人,并打电话向受害人的妻子索要巨额赎金,受害人的妻子向警察报案,警察通过现代的技侦手段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原始的侦破故事,有可能成为小说的素材的条件,它的时间顺序是素材本身的时间顺序,也可以说是一种日历上的时间顺序,十月一号之后肯定是二号,紧随其后的是三号、四号,案卷对明确的要求可能使上面充满着时间标识,详细地根据时间先后顺序标明了整个事件的发展。而小说家如果将之写成故事,为了引人入胜,他有时要制造悬念,他可能会按排一个警察作为叙事人(就像《孔乙己》小说中的“我”),小说的开始可能正是这个警察正要在深夜三点要上床睡觉之时,这时他听到了刺耳的手机铃声,被告知要去调查这一绑架案。这样,这种叙事时间的安排就使这个故事获得某种不同的意义,它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然后,随着这个警察的调查的进展,小说家逐渐地回过头去讲这个受害人与他的朋友的交往,及绑架案的发展。这其实就是通常讲的倒叙,是对素材的特定组合(我们将之称为情节)。我们从报纸上看到的新闻文章经常采用这种文学手法,写一个案件的侦破经常是从案件的成功侦破开始写起的,然后反过头去讲案件的发生、发展。反之,如果这个小说还是依照素材本来的时间顺序来讲故事,如果写得好,也同样是对素材的特定组合,我们称为顺序。因此,顺序是故事时间与叙事时间一致的叙事时间安排方式,倒叙是故事时间与叙事时间不一致的叙事时间安排方式。
  初一看,《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采用顺序的方式编排故事的,就像上述对这篇小说的事件的整理所呈现给我们的印象一样。然而,这篇小说其实是典型的“倒叙”叙事结构。这篇小说的层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从第一至第三节是第一个层次,最后一节即最后一句话是第三层次,中间的部分可以看成是一个大的层次。我们看第一个层次的最后一节,即第三节: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特别要注意这里最后一句话的“至今”这个词,这可以向我们提示,作家在这里的叙事时间其实是“现在”,即与第一节提到的“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相呼应的“现在”,即是说,是站在一种“回忆”的立场来叙述孔乙己其人其事的。小说的最后一个层次,即最后一句话是: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这里的“现在”应该是与上述的“现在”相响应的词,一个时间的提示。
  如果说,《孔乙己》这篇小说的“倒叙”还并不典型,那么,鲁迅的另一篇小说《祝福》就是一篇典型的倒叙小说了。小说从旧历的年底,亦即通常说的大年三十前几天开始写起,“我”回到故乡鲁镇,看见家乡的人正在忙于年终的“祝福”大典,也正是在这里,“我”碰见了已经成了乞丐的祥林嫂,后者向“我”问起了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事。然而,第二天,即是大年三十,“我”即闻到了她的死讯。小说在这段带有“前言”性质的文字的最后一节说:“然而先前所见所闻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断片,至此也联成一片了。”紧接,小说开始描述祥林嫂两次来鲁镇做工的情形。

  附录:  孔乙己/鲁迅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
  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
  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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