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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南海区域合作论坛 暨海峡两岸南海合作研讨会声明

 天马行事 2016-10-18

  由海南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协办的第四届南海区域合作论坛暨海峡两岸南海合作研讨会于2016年10月15日在海南陵水举行。会议发表了被称为“陵水共识”的声明,全文如下:

 

第四届南海区域合作论坛

暨海峡两岸南海合作研讨会声明

(陵水共识)

  第四届南海区域合作论坛暨海峡两岸南海合作研讨会于2016年10月15日在海南陵水举行。两岸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就以下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两岸关于南海诸岛的史料;两岸关于南海岛礁及海域法律地位的立场;两岸关于南海渔业资源环境的开发、养护和管理合作;南海博弈中的中美日关系以及台湾的角色等。

  与会者大多高度认同:

  一、我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十分充分。历史传承的南海断续线是中华民族的共同遗产,其法律效力不容否定。两岸应加强关于南海的史料交流,以及历史和法律问题的合作研究,进一步强化我国有关南海主权及海洋权益主张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二、我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我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应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错误,其裁决损害了我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两岸应合作研究该裁决中的有关问题,驳斥其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错误观点,彰显我国南海权益主张的合法性。

  三、两岸应寻求在南海渔业资源环境的开发、养护和管理方面进行合作。为此,两岸学者和业界应加强有关的信息、科技、政策交流与合作。

  四、在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的背景下,南海形势复杂化,我国南海维权面临诸多挑战,两岸应加强南海合作,共同维护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

  全体与会者认为,此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了两岸关于南海历史、政治、法律和渔业资源环境等问题的交流和认识,两岸应继续加强关于南海问题及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主办单位:海南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

  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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