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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北京:养老机构向居家服务开展“十项辐射”

 天津实诚人 2016-10-19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要求 ,根据市政府201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明确提出“加强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在内的养老机构辐射居家服务,支持其中100家完善辐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其区域内110万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医等10项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十项辐射服务内容:


  一、信息管理服务。要对辐射区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开展寻访和挖掘,准确掌握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要使用好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导入辐射区域老年人信息,录入辐射区域服务商信息,及时、准确记录辐射服务开展情况。要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实现动态管理。


  二、短期照料服务。要为辐射区域内失能、高龄独居以及其他需要临时短期托养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全托服务,按照有关定价收取托老费用。制订喘息服务措施,对卧床超过半年,家属专职陪伴超过半年,提供一周以上短期托管服务。利用短期照料服务床位,引导辖区老年人参与照料服务体验。


  三、助餐服务。养老机构利用自有食堂或与餐饮企业合作向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餐、送餐服务,要制定老年营养食谱,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养老机构申请助餐服务项目不得与北京市养老助餐体系试点项目重复申请。


  四、助洁服务。养老照料中心或合作单位、养老机构充分利用已有洗衣等助洁设备,根据服务需要配备家庭上门保洁、洗衣服务人员,制定助洁服务流程,公示收费价格,根据老年人需求,准时提供上门助洁服务。


  五、助浴服务。制订助浴服务安全操作规程,积极为居家生活老年人,尤其是对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理发等服务。引导辐射区域老年人到养老机构体验和感受专业的综合身体清洁服务。


  六、助医服务。要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有效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区域内老年人就医和转诊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巡诊、连续性医疗和健康管理的服务制度。为术后、住院后或慢性病老年患者提供康复护理专业指导。为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用药提醒和清理过期药品服务,指导老年人遵循医嘱,正确用药。为老年人提供陪同就诊、取药等服务。


  七、精神关怀服务。要与心理咨询等专业社会组织合作,设立精神关怀服务工作站(室)。为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筛查、情绪管理指导和健康知识讲座,促进心理健康。对主动辨识存在中度到重度心理问题的老年人,提醒家人尽早送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医。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手工、娱乐等活动。


  八、教育培训服务。设立老年课堂,对老年人家属、家政服务人员、社区居民、志愿者进行生活照料和护理技能实训。对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指导老年人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


  九、志愿服务。建立老年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实地走访,掌握老年人志愿服务需求。按照“志愿者组织(团队) 养老机构 社区、家庭”的模式开展服务。对志愿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对接老人,并建立接力服务机制。


  十、拓展服务。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助行服务。设置居家智能养老和老年用品体验区域,对家庭养老服务开展实训。开展养老辅助器具租赁、维修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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