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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部门,文保法又让张献忠狠狠的了打脸!!

 1234qinr 2016-10-19


禾璧经典收藏



文化传家,富过万代!慧眼识宝


        张献忠之宝藏的研究发掘国家已经搞了很多年了,从地方到国家文物部门进行过无数次的调查,研究,发掘。而且是在有出水实物的基础上,反反复复地发掘,确认,否定,直到2015才经多家国家文物确认确有其事。

       而现在盗宝案却显示2011开始,已有大量的金银由当地农民有组织地盗取,并部分已经被卖了,所盗文物还竟达三亿之巨!         

       众多由国家养着的文保机构和专家,历时这么多年化费这么多人民币,却不如由当地农民?!而且,早在众多的文物部门和专家,还在喋喋不休地反复争论宝藏真假之前的2011年,用那些土设备武装的农民盗贼,已经在享用张献忠宝藏的红利了。           仅从这些人被抓的时间看已历时五年,而没有被抓的有没有谁也不敢否认,再者历来宝藏之物都有零星出现,而且又各种历史记录和民间流传。我们的文物部门的专家学者,却面对大量的有铭文的金银,还在争论宝藏的真假!

        也许经常被打脸已经习惯了,报道还说被盗文物经专家反复确认是张献忠宝藏。有金印,有铭文,有水坑包浆大开门的实物,就是稍有文物常认的爱好者一眼都可以认定的事,这些专家却要反复鉴定确认,不要告诉民众,他们是工作认真噢!               更何况还有那些农民盗贼和收购者的交待,还用这样反复确认?是真不懂文物?还是假怀疑农民花三个亿用真金白银,做成宝藏仿品来冒充张献忠的文物?让人费异所思了!!     

       如此看来是不是:他们史料研究能力,考古发掘能力有待向这些农民盗贼学习?鉴定能力是不是应该向那些化真金白银的收购者学习学习了?!人家可是看一下就用真金白银买了这些宝藏的!!                再说说把无数文物逼出国外的文保法,这事件中不仅让如此众多的文物部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税金,而且还让这么多的发掘者和收购者成为了罪犯!

        在很多国家,这种失落的宝藏连外国公民都享有发掘宝藏的权力,并按不同的比例奖励寻宝者。这不仅国家保全了文物,而且省下了巨额文物部门的费用以及发掘费用,而且也让国人享用到先人财富的红利,这也是一种合理的工作回报。而我们国家还是一个人民共和国,也就是说一切都是人民的,不是更应该如此做了么?! 毕竟这不是盗墓!          现行法律下,宝藏如果是那些盗卖文物的利益集团盗取或收取了,现在是不是早在国外了?我们是不是又要花几亿把金印收回来?几百几千个亿把这三亿宝藏收回来?!              

       因此,就此事件来看如果我国现行的文保法是一部利国利民的法律,那这么多年来可以省下的机构运行费,专家实地考察,专项研讨,多次发掘费,和公安办案等等费用都可以省下不止三亿,最关键的是宝藏毫无风险地留在了中国,不用再花几百几千亿去买回来,那些盗窃集团的人也不会因此成为罪犯。试想如有百分之二三十的奖励,他们会去盗卖么?盗不存何须卖?!

       这样可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现在却成为了重大犯罪事件。真是恶法让好人变罪犯,好法让罪犯变好人。再来说说还那些收购者,报道没有说明。就东西还在中国而言,可以判断的肯定不利益集团的走利分子,否则这么贵重的文物金印,到手不用二天就在国外了,不用几个月就在拍卖了。

       这样一来不仅我国又要花几亿去买回来,而且文保部门因此而会作出张献忠宝藏已经不存在的错误论断。而史料记载宝藏白银就有千万两之巨,余下巨量的宝藏在不久的将来也全部被盗卖出国?界时我们难道花几千几万亿去买回来?光一千万两白银30亿,按文物算那就是千亿万亿了。想想都晕!            而本事件中的收购者,实质上保住了宝藏没有外流,现在却花了重金成了罪犯(如果他是文物走私分子,因种种原因没有走私出去,那另当别论)。                    因此,笔者呼吁国家应该立即出台,一部与时俱进的,合情合理的,利国利民的文物保护法,彻底杜绝对华夏文物的损害,造福于国家人民!!


相关报道:


明代金印卖800万 涉案共3亿元文物被追回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华西都市报

张献忠千船沉银的传说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据史料记载,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8月9日占领成都,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1647年7月,张献忠率部与明朝残将、川西地方将领杨展在彭山江口激战,溃不成军。张献忠和部分官兵逃回成都,而满载金银的船只多数被烧或因相互撞击,沉入江中。



△专家考察江口沉银遗址。(资料图)


“张献忠沉银”被盗挖倒卖案告破


这一传说被文物盗贼用行动证实——近年来,70多名文物盗贼蜂拥而至,利用专业工具在夜间潜入江底疯狂盗掘。



△嫌疑人用过的金属探测仪


经过公安机关近两年的缜密侦查,近日,四川眉山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共打掉盗掘文物犯罪团伙10个,破获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件3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追回各类文物千余件,包括8件国家一级文物、38件二级文物、54件三级文物,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为一夜暴富村民们铤而走险



△视频:《犯罪团伙讲述盗掘经过 装备逐渐升级》


盗挖者们完全没有寻宝盗墓电影中主角那般博学多才和身手不凡,这些夜里出没江水盗掘江口文物的数十名犯罪嫌疑人,许多都是岷江彭山段沿岸的普通村民。



△抓捕现场

一开始,这些盗掘者只是使用铁锹、锄头等农具,在岷江河滩上掏挖、捡拾些小铜钱、小银饼等。之后,他们的装备逐渐升级,并从各种渠道学习水下考古知识,购买潜水服、氧气瓶、铅块、金属探测仪和成分分析仪等专业水下考古工具,甚至专门到成都、遂宁等地的潜水基地学习潜水技术。个别盗挖团伙还拉拢了曾从事过潜水职业的人员一起参与盗挖。



△嫌疑人穿着的潜水服


潜水“老司机”水下摸出张献忠元帅金印

犯罪嫌疑人宋某今年34岁,有着11年的潜水经验。2013年清明节晚,彭山区江口镇对面的岷江河畔,在夜色的掩护下,宋某身着潜水服下水了。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一次下潜,居然摸到一个“金坨坨”。


水下不到三米处,宋某双手不断探寻着,在一块石头上,他摸到了一个金坨坨。拿在手上分量很重,当时感觉就是个金属。出水一看,宋某吓了一跳:一只金老虎栩栩如生!


△追回的国宝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通过中间人袁某,宋某得知,有人愿出80万收购这只金老虎。宋某有些犹豫,他想再等等,看还有没有更高的价格。


3天后,在同一位置,借着夜色,宋某再次下水。在发现金老虎10多米的地方,不到3米的水下,一块方形金属,摸起来沉甸甸。出水一看,宋某惊呆了:这是一方金印!后经了解,上书永昌大元帅


△追回的国宝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更让宋某兴奋的是,这枚金印,刚好和之前摸到的金老虎契合。这是一枚虎钮金印!80万的金老虎,配上金印,买家出价涨了10倍!800万!虎钮金印。

袁某交代,经他介绍,这枚“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和金册、银锭等珍贵文物一起打包,以1360万元的天价,卖给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

在彭山区文管所所长吴天文看来,这枚金印是张献忠沉船文物中的核心文物,对考证沉船文物性质极为关键。根据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上所刻的信息显示,金印铸造于1643年农历十一月,当时张献忠还没有称帝,所以刻的是永昌字样,并不是大西字样。

吴天文说,这枚金印用九叠篆刻有永昌大元帅字样。九叠篆是一种非常特别的篆书,象征着极高的身份。当时张献忠虽然没有称帝,但根据金印材质、篆书等来看,地位已经很高,应该是张献忠本人持有。

被追回文物有重要学术和历史价值

这一案件的成功侦破,对研究张献忠大西国政权的建立、发展和衰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追缴回的大量珍贵文物也是研究明末清初社会形态、经济状况及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依据,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历史价值。


吴天文说:“被追回的文物中还有‘天启七年金册’,它是天启七年,朝廷册封郡王妃的金册。该册页为金册首页,单片完整,极为珍贵,也是国家一级文物。


追回的国家文物金册。

“除此之外,还有在古代都罕见的明代100两银锭,是明代税收银两的稀少品种,也是国家一级文物。”


△万历二十七年一百两银锭。


册封荣定王世子朱常溒为荣王金册、嘉靖四十五年金册……追回的100件国家级珍贵文物,在吴天文眼中,就是一段清晰的明代历史。“每一个文物背后,都记录了一段历史,对于研究明代经济社会文化等,有重要意义。”


“江口沉银遗址”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被眉山市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陆下、水下和内海,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发掘古遗址、古墓葬,掘取文物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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