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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发生缺陷责任界定不清事件,应对套路看这里!

 vv017vixwn8cvm 2016-10-20
       质量缺陷责任界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缺乏界定缺陷责任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细则、片面强调的质量缺陷问题承包人责任以及发包人扣除费用不合理等风险,导致费用扣除不合理。当缺陷责任界定不清事件发生时,应对流程和三大应对措施需掌握!

应对流程
       当缺陷责任界定不清事件发生时,由于维修质量缺陷必然产生费用,而该费用是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的,但是发包人在工程实践中往往在竣工结算时扣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因此,发包人显然不具有证明质量缺陷责任的积极性,而选择直接把责任归咎于承包人。

       承包人应该积极的应对缺陷责任界定带来的风险,首先应避免发包人把不属于自己的缺陷责任归咎于己方,其次应避免发包人把多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问题的责任仅仅归于自己一方。此类风险的应对流程如图:


应对措施
       承包人应着眼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加强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积极地应对后期缺陷责任界定不清引起的质量保证金返还风险。

合同签订阶段,约定质量争议鉴定机构
       为避免承包人在缺陷责任证明过程中处于被动和尴尬境地,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阶段就与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出现质量争议时的缺陷责任认定的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①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当出现质量缺陷问题时,应交由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检测;

       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质量缺陷鉴定机构要具有一定资质;

       ③明确质量缺陷鉴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先由发包人支付,后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增强证据意识,加大施工质量资料保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保留。保全自己按标准和规范施工的证据。只有提高证据意识,才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加大有关质量资料管理的相关措施。譬如所有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的证明、设计变更的签收和实施记录(包括竣工时设计变更在竣工图上标注说明)等有关工程质量的原始材料,才能防患于未然,并能在产生质量争议时掌握主动权。

质量缺陷时,证明缺陷责任不在己方
       对于缺陷责任界定不清带来的风险,承包人应该证明质量缺陷不是自己造成的或者证明不是自己一方造成的。首先,承包人可以提交由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和一系列的设计图纸,证明自己是按图施工,所以勘察设计问题导致的缺陷责任不在己方:然后,承包人可以提交一些发包人使用工程不当的证据,从而证明质量缺陷与发包人的使用不当有关。


来源:《建筑经济》2016年 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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